祭祀燃放鞭炮引发森林火灾 犯失火罪获刑半年
2019-02-12 09:47:36
中国法院网讯 (易平艳)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失火案,被告人文某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2018年2月6日下午,被告人文某到湘东区荷尧镇大义村下山组羊古岭附近的山场为其父亲扫墓,燃放鞭炮时不慎点燃周边的茅草,引发森林火灾。经实地调查,此次失火山场总面积为75.4亩,其中有林地面积64.1亩,主要树种为杉树、油茶和板栗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文某过失引起森林火灾,过火山场总面积75.4亩,其中林地面积64.1亩,属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被告人文某有自首情节并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经审理查明,2018年2月6日下午,被告人文某到湘东区荷尧镇大义村下山组羊古岭附近的山场为其父亲扫墓,燃放鞭炮时不慎点燃周边的茅草,引发森林火灾。经实地调查,此次失火山场总面积为75.4亩,其中有林地面积64.1亩,主要树种为杉树、油茶和板栗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文某过失引起森林火灾,过火山场总面积75.4亩,其中林地面积64.1亩,属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被告人文某有自首情节并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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