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务保障振兴发展大局中担当有为
辽宁高院工作报告获高票通过
2019-01-21 09:05:2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之库 严怡娜
1月18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闭幕,会议高票表决通过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所作的工作报告。
报告显示,2018年,辽宁法院共受理案件1108883件,审执结1007278件,同比分别上升8.94%和20.04%。其中,辽宁高院受理案件19315件,审执结16951件,同比分别上升6.45%和38.69%。
2018年,辽宁高院主动服务保障振兴发展大局,注重加强顶层设计,深入开展调研服务,制定服务保障辽宁高质量发展的“1+8”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依法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不断增强服务振兴发展的前瞻性、主动性和精确性,得到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及相关领导批示肯定。全省法院聚焦聚力执法办案,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加快推进“僵尸企业”处置,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加大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稳妥审理了抚顺特钢、辉山乳业、东北特钢、大连机床等一批重大破产重整案件,“中顺汽车破产重整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完成5570件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惩处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罪犯955人。
报告显示,2018年,辽宁法院共受理案件1108883件,审执结1007278件,同比分别上升8.94%和20.04%。其中,辽宁高院受理案件19315件,审执结16951件,同比分别上升6.45%和38.69%。
2018年,辽宁高院主动服务保障振兴发展大局,注重加强顶层设计,深入开展调研服务,制定服务保障辽宁高质量发展的“1+8”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依法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不断增强服务振兴发展的前瞻性、主动性和精确性,得到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及相关领导批示肯定。全省法院聚焦聚力执法办案,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加快推进“僵尸企业”处置,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加大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稳妥审理了抚顺特钢、辉山乳业、东北特钢、大连机床等一批重大破产重整案件,“中顺汽车破产重整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完成5570件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惩处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罪犯955人。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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