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找准时机冻结账户 公司慌神付8万设备款
2019-01-20 21:37:53
     中国法院网讯 (刘锦超)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通过冻结被执行人账户,倒逼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某纸业有限公司向郑州某造纸设备有限公司购买一批设备,合同约定设备安装调试后支付货款。但设备投产后最后一批尾款8万元一直都未结算,与某造纸设备有限公司沟通无果后,某纸业有限公司便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判决后,某纸业公司一直未履行义务,某造纸有限公司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某纸业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纸业有限公司总是以各种理由敷衍执行法官的执行,甚至到闭门不见的地步。眼见沟通效果不明显,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发现纸业有限公司账户有存款3500元,并未立即冻结。而是通过几天的监控,发现此账户是纸业公司公司生意往来的现金账户,便当即冻结此账户。

  公司现金往来账户的冻结,让想耍赖到底的纸业公司慌了神。眼看躲不了法院的强制措施了,便电话通知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货款,希望法院能解除对公司账户的冻结。当日,纸业公司就将8万元货款转至法院账户,申请人依法提取。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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