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王锋永
2019-01-17 09:11:0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王锋永,生前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长、二级高级法官。2018年1月9日凌晨突发心脏病,因抢救无效在北京离世,享年48岁。
王锋永同志忠于党、忠于宪法和法律,从事死刑复核工作11年来,始终坚持最严的标准和最严的要求,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和疑罪从无原则,主动承办并妥善处理“李朝波故意杀人及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温州市瓯海区委书记谢再兴杀害情妇案”“浙江高院立案一庭副庭长潘华山杀害当事人案”等一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在他去世的前一天晚上仍在加班审理案件,生动诠释了新时代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为了人民司法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崇高品格。
王锋永同志在法院工作期间,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荣获张掖法院系统优秀公务员、“十佳法官”、“十佳”青年卫士、人民满意好法官、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先后被评为甘肃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最高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办案标兵。
同事感言:铁笔定生死,铁面挥正义。11年死刑复核,他一次次顽强地逼近真相。在“核”与“不核”的煎熬中,他严格坚持证据裁判标准,为死刑案件审判守好“最后一道关卡”。
王锋永同志忠于党、忠于宪法和法律,从事死刑复核工作11年来,始终坚持最严的标准和最严的要求,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和疑罪从无原则,主动承办并妥善处理“李朝波故意杀人及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温州市瓯海区委书记谢再兴杀害情妇案”“浙江高院立案一庭副庭长潘华山杀害当事人案”等一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在他去世的前一天晚上仍在加班审理案件,生动诠释了新时代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为了人民司法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崇高品格。
王锋永同志在法院工作期间,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荣获张掖法院系统优秀公务员、“十佳法官”、“十佳”青年卫士、人民满意好法官、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先后被评为甘肃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最高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办案标兵。
同事感言:铁笔定生死,铁面挥正义。11年死刑复核,他一次次顽强地逼近真相。在“核”与“不核”的煎熬中,他严格坚持证据裁判标准,为死刑案件审判守好“最后一道关卡”。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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