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小家”和睦“大家”和谐
——山东宁津法院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纪实
2018-12-26 14:15:2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郑红军 高群
家和万事兴,家兴国太平。自2016年被确定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以来,山东省宁津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从亲情沟通室到客厅式家事法庭,从专业审判团队到情感修复程序,再到如今“枫桥经验”下的综合服务中心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真正实现了“和”要家庭美满,“化”要社会和谐,走出了一条“和”与“化”的改革之路。
服务搭建新平台综合治理大格局
今年6月,宁津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小组针对全县近五年的离婚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发现离婚案件数量每年增幅超过15%,占结婚总数的52%以上,离婚案件中有婚生子女的占86%以上。家庭和谐与否不仅影响社会稳定,也关系着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如何破解这一难题,摆在了家事审判改革小组面前。
今年正值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为此,宁津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小组专门学习枫桥调解经验,把“枫桥经验”与家事审判改革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寻求“枫桥经验”下的“宁津特色”。
经过认真调研、实地学习,8月16日,由县委牵头,法院主导,团委、妇联、残联、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关工委等八部门共同参与的宁津县家事综合服务中心正式落成。占地1000平方米的家事综合服务中心把婚前培训与家庭矛盾化解、反家暴庇护中心、儿童探视中心都纳入其中,并打造一处标准化家事法庭,将法律的刚性与法官的柔性、当事人的亲情、社会的公序良俗融合在一起,建立起“枫桥经验”下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大格局。
截至12月12日,家事综合服务中心共受理离婚纠纷659件,其中调解和好325件,占49.32%;在民政局办理离婚235件,占35.66%;法院立案72件,占10.93%,调纠纷促和谐的效果非常明显,受到党委政府和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婚前幸福三步走爱情之花悉心种
“结婚还要考试?这还是第一次听说。”在宁津县家事综合服务中心,一对前来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笑着说。
“为了让登记双方在组建家庭前认识到结婚是人生的又一起点,意味着责任、付出、包容和担当,从源头上预防今后矛盾的出现,我们专门设计了‘婚前幸福三步走’环节,在新人登记结婚前征求新人意见决定是否举行。”宁津法院副院长张云介绍说。
第一步是幸福启程,由法院、妇联共同制作培训短片,重点以婚姻法为主,科普法律常识以及社会公德;第二步是幸福闯关,针对培训内容专门制作题库进行“幸福考试”,考试的内容不仅包括婚姻法的相关知识,还加入了新人双方共同的爱好等趣味问答,让新人在愉快、温馨的氛围中完成测试,既能够增加双方的默契度,同时也科普了法律常识;第三步是幸福誓言,针对现在年轻人追求仪式感的生活方式,宁津法院在颁证誓言上也进行了设计,由两位新人手按婚姻法共同宣誓,同时进行摄像,并制成光盘免费送给新人,法院内部也进行存档,一旦今后出现矛盾,可以作为调解素材。自8月16日试运行以来,中心共接待登记新人594对,婚前培训406对,占比68%。
“宣誓仪式让我很激动,肯定永生难忘。手里这张光盘,也让我对今后增加了责任感。”近日,在家事综合服务中心登记结婚的新郎朱明腼腆地说,“婚前幸福三步走”让他深刻认识到了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个新起点,意味着一份责任和担当。
线上线下齐发力多元解纷有新意
农村婚姻矛盾有其独有的特点,因此,宁津法院在乡镇、村庄从事妇联工作的人员中公开选聘了149名家事调查调解员,充分利用他们熟悉基层、了解民情的优势助力调解工作。在调解方式上,变“群众上门”为“上门为群众”,由家事法官、中心调解员、家事调查调解员三方共同进村入户,把调解工作做到田边炕头,形成了一套“枫桥经验”下的宁津多元家事纠纷化解机制。目前,家事调查调解员已实现对全县13个乡镇的全覆盖。
除了运用家事调查调解员协助调解,宁津法院还从细节处着手,建立符合家事审判特点的“家事法庭”,原、被告称谓变成“妻子、丈夫、父母”,在法庭内配置沙发、电脑、饮水机、鲜花、书画等家具用品,彰显浓厚的家庭氛围;设立“心园工作室”,让家事调查调解员与婚姻咨询师进驻开展情感修复工作;首创情感修复程序,在法庭调查前通过音乐相伴、宣教短片、情感五表、生活影像、结婚录像、以案普法、“心园”调解等七个环节,逐步推进修复双方情感关系;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以女性法官为主成立2个专门家事法庭,重组3个审判团队、3个家事法官工作室,实现家事案件专一化审理;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力度,财产申报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冷静期”、“离婚证明书”等改革措施相继运用到审判实践中,有效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截至8月,该院诉前调解家事纠纷案件148件,诉中调解案件数1723件,心理测评干预案件45件,开展回访帮扶案件38件,家事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服务搭建新平台综合治理大格局
今年6月,宁津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小组针对全县近五年的离婚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发现离婚案件数量每年增幅超过15%,占结婚总数的52%以上,离婚案件中有婚生子女的占86%以上。家庭和谐与否不仅影响社会稳定,也关系着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如何破解这一难题,摆在了家事审判改革小组面前。
今年正值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为此,宁津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小组专门学习枫桥调解经验,把“枫桥经验”与家事审判改革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寻求“枫桥经验”下的“宁津特色”。
经过认真调研、实地学习,8月16日,由县委牵头,法院主导,团委、妇联、残联、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关工委等八部门共同参与的宁津县家事综合服务中心正式落成。占地1000平方米的家事综合服务中心把婚前培训与家庭矛盾化解、反家暴庇护中心、儿童探视中心都纳入其中,并打造一处标准化家事法庭,将法律的刚性与法官的柔性、当事人的亲情、社会的公序良俗融合在一起,建立起“枫桥经验”下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大格局。
截至12月12日,家事综合服务中心共受理离婚纠纷659件,其中调解和好325件,占49.32%;在民政局办理离婚235件,占35.66%;法院立案72件,占10.93%,调纠纷促和谐的效果非常明显,受到党委政府和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婚前幸福三步走爱情之花悉心种
“结婚还要考试?这还是第一次听说。”在宁津县家事综合服务中心,一对前来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笑着说。
“为了让登记双方在组建家庭前认识到结婚是人生的又一起点,意味着责任、付出、包容和担当,从源头上预防今后矛盾的出现,我们专门设计了‘婚前幸福三步走’环节,在新人登记结婚前征求新人意见决定是否举行。”宁津法院副院长张云介绍说。
第一步是幸福启程,由法院、妇联共同制作培训短片,重点以婚姻法为主,科普法律常识以及社会公德;第二步是幸福闯关,针对培训内容专门制作题库进行“幸福考试”,考试的内容不仅包括婚姻法的相关知识,还加入了新人双方共同的爱好等趣味问答,让新人在愉快、温馨的氛围中完成测试,既能够增加双方的默契度,同时也科普了法律常识;第三步是幸福誓言,针对现在年轻人追求仪式感的生活方式,宁津法院在颁证誓言上也进行了设计,由两位新人手按婚姻法共同宣誓,同时进行摄像,并制成光盘免费送给新人,法院内部也进行存档,一旦今后出现矛盾,可以作为调解素材。自8月16日试运行以来,中心共接待登记新人594对,婚前培训406对,占比68%。
“宣誓仪式让我很激动,肯定永生难忘。手里这张光盘,也让我对今后增加了责任感。”近日,在家事综合服务中心登记结婚的新郎朱明腼腆地说,“婚前幸福三步走”让他深刻认识到了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个新起点,意味着一份责任和担当。
线上线下齐发力多元解纷有新意
农村婚姻矛盾有其独有的特点,因此,宁津法院在乡镇、村庄从事妇联工作的人员中公开选聘了149名家事调查调解员,充分利用他们熟悉基层、了解民情的优势助力调解工作。在调解方式上,变“群众上门”为“上门为群众”,由家事法官、中心调解员、家事调查调解员三方共同进村入户,把调解工作做到田边炕头,形成了一套“枫桥经验”下的宁津多元家事纠纷化解机制。目前,家事调查调解员已实现对全县13个乡镇的全覆盖。
除了运用家事调查调解员协助调解,宁津法院还从细节处着手,建立符合家事审判特点的“家事法庭”,原、被告称谓变成“妻子、丈夫、父母”,在法庭内配置沙发、电脑、饮水机、鲜花、书画等家具用品,彰显浓厚的家庭氛围;设立“心园工作室”,让家事调查调解员与婚姻咨询师进驻开展情感修复工作;首创情感修复程序,在法庭调查前通过音乐相伴、宣教短片、情感五表、生活影像、结婚录像、以案普法、“心园”调解等七个环节,逐步推进修复双方情感关系;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以女性法官为主成立2个专门家事法庭,重组3个审判团队、3个家事法官工作室,实现家事案件专一化审理;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力度,财产申报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冷静期”、“离婚证明书”等改革措施相继运用到审判实践中,有效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截至8月,该院诉前调解家事纠纷案件148件,诉中调解案件数1723件,心理测评干预案件45件,开展回访帮扶案件38件,家事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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