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座谈会
2018-12-25 09:52:15
摄影:牛丹
     中国法院网讯 (杨海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和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精神,进一步推进许昌市“四个一百”专项行动,加快破产案件的审理,提升许昌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质效,12月21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座谈会暨破产审判业务培训会。

  许昌市副市长刘胜利,许昌市政府秘书长曹迪,许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及市政府、许昌中院相关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相关领导,各基层法院院长、主管破产审判的院领导及负责人,5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的清算组组长、律所破产管理人等共8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韩玉芬主持。

  许昌中院破产合议庭庭长马俊勇传达了省政府、省法院关于破产工作的会议精神,通报了许昌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举措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计划。政府、法院和破产管理人结合实际,从各自角度介绍了破产案件的进展情况、采取的措施和存在的困难,并就如何做好破产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刘胜利对全市两级法院在破产审判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并对今后破产案件的审理提出五点意见:准确把握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充分认识破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扛稳树牢破产审判的主体责任,主动融入市委、市政府开展的“四个一百”专项活动,为大局服务,切实保障破产企业及其职工合法权益;要严格划清真破产和“假破产、真逃债”的界限,合理运用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的法律制度安排,维护许昌市经济健康发展;稳妥推进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妥善安置职工,为国企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审慎处理互保联保情形下的破产企业的债务问题,切实解决关联企业的破产问题,通过破产重组的职能作用,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充分发挥破产制度的功能,加快破产立案、审理进度,提高破产清算效益,政府要转变职能主动服务破产工作,维护许昌市市场经济高质量运行秩序。

  韩玉芬对全市法院下一步破产审判工作提出三点意见:深刻领会此次会议精神,建立破产案件台账,加快破产审判工作进度,严格执行市中院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十五条措施,不断提高全市法院破产审判质效,进一步推动“四个一百”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机制,在党委和政府支持下,协调解决企业破产遇到的各种困难,妥善安置职工,并指导和督促破产清算组和破产管理人,切实履行责任,提高破产清算效益;在立案和审理等环节,严格破产案件立案标准和审查标准,对破产企业及其负责人经济状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调查,防止“假破产,真逃债”,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最后,许昌中院破产合议庭庭长马俊勇对参会的法院工作人员、清算组组长和破产管理人进行了破产审判业务专题培训,并就当前破产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及如何化解,与参加培训人员进行经验交流和分享。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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