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2018-12-02 10:13:3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朱丹钰
近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部署开展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打响了为期3个月的年终执行战。自2013年起,黑龙江法院已连续6年在元旦、春节前夕开展此项专项行动。
据了解,为了保障行动效果,黑龙江高院要求各级法院要以省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的意见》为抓手,依照省高院下发的有关案件明细,筛查出涉及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执行案件,及时补充案件台账,保证每一件农民工追索工资的执行案件均纳入清理范围。要突出快速执行、主动执行、优先执行、联动执行,用足用好查控手段,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积极借助银行、国土、车管等协助部门的资源优势,主动查找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将信息化查控与传统查控相结合,确保债权及时实现。
黑龙江高院表示,将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犯罪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充分利用罚款、拘留直至移送追究拒执犯罪等措施,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
据了解,为了保障行动效果,黑龙江高院要求各级法院要以省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的意见》为抓手,依照省高院下发的有关案件明细,筛查出涉及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执行案件,及时补充案件台账,保证每一件农民工追索工资的执行案件均纳入清理范围。要突出快速执行、主动执行、优先执行、联动执行,用足用好查控手段,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积极借助银行、国土、车管等协助部门的资源优势,主动查找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将信息化查控与传统查控相结合,确保债权及时实现。
黑龙江高院表示,将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犯罪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充分利用罚款、拘留直至移送追究拒执犯罪等措施,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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