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威宁县司法公联席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2018-10-26 11:03:45
     中国法院网讯 (马洪芸)  近日,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联合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召开联席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明确人民陪审员选任阶段性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各项要求,就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达成共识。

  人民陪审员制度对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推进司法民主进程、改善司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联席会要求,三家单位要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知晓率和认同感。根据最新《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人民陪审员的选任采取随机抽选、组织推荐、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了确保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代表性,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公平性,三家单位共同协作,根据《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严格选任工作步骤、时限、程序和方式要求,按照“名额确定——选任公告——产生候选人——资格审查——确定拟任命人选——任前公示——提请任命——就职宣誓——人民陪审员名单备案”的程序进行。做到严肃选取,优中选优,精中选精,资格审查严格把关,保证人民陪审员的高水平、高质量。

  目前,威宁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正有序进行中,选任公告已于10月26日发布。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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