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利川一男子销售假药被判刑并处罚金
2018-10-08 16:01:08
     中国法院网讯 (冉利咸)  近日,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销售假药罪案,判处被告人孙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元,禁止被告人孙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销售及相关活动。

  基本案情:2017年10月21日,被告人孙某通过淘宝站找卖家刘某购买“持久猛男”和“澳洲袋鼠精”各5盒,共计100瓶,然后在自己开设的某保健行进行销售。案发后现场查获“持久猛男”2瓶,“澳洲袋鼠精”空盒子。经查其销售获款人民币2300余元。经洛阳黎明检测服务公司检测两种药中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经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应按假药论处。

  另查明,被告人孙某购买的上述保健药品100瓶,共售出98瓶,获利1000元。此外,被告人孙某在淘宝网店购买的此保健药品无相关票据、许可证及合法药品批准文号。

  利川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销售无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依法应按假药论处的保健药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案发后,被告人孙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孙某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据此,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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