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韩绪光) 为积极回应互联网时代的司法新需求,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网络空间综合治理,9月9日上午,北京挂牌成立互联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延昆共同揭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寇昉主持。
今年7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设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北京市委高度重视,要求推进北京互联网法院筹建工作,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明确定位,为推动网络经济创新发展、保障网络安全、构建互联网治理体系发挥应有作用。北京市人大、市政府对北京互联网法院建设给予大力支持。新设的北京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全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特定类型互联网案件,主要包括: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纠纷;互联网金融借款、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互联网著作权权属和侵权纠纷;互联网域名纠纷;互联网侵权责任纠纷;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纠纷;检察机关提起的涉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因对互联网进行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对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提起上诉或抗诉的案件,分别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跨行政区划的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目前,全院共有员额法官38名,平均年龄40岁,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75.7%,法官平均审判年限10年。
在审理方式上,北京互联网法院以“网上案件网上审理”为原则,当事人不需要到法院就可以实现起诉、调解、立案、送达、庭审、宣判、执行等全部或部分诉讼环节的网络化办理。对当事人不同意进行线上审理或经法院审查不适合线上审理的案件,采用线下审理和线上审理相结合的方式。此外,北京互联网法院提供诉讼风险智能评估、诉状自动生成、在线浏览卷宗材料等智能化服务,为当事人带来高效便捷的诉讼体验。
挂牌仪式结束后举行新闻发布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新闻发言人安凤德在发布会上提到,在北京设立互联网法院,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大措施,是实施网络强国战略、维护网络安全和秩序的客观要求,要在审理方式、平台搭建、人才培养、规则创制等方面充分体现出改革的创新性与先进性。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雯在新闻发布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并向与会媒体介绍了“开放包容、平台中立、数据共享、创新升级、安全可控”的电子诉讼平台建设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