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出台意见
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
2018-09-03 09:18:4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蒋菲菲
  日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我省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全省加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从三个方面提出20条意见,要求坚持依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相结合,围绕湖南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和“一湖四水”联治,全面实施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工程,持之以恒地依法审理好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审理各类环境民事案件,尤其是公益组织和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依法审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提升综合环境治理效果。继续夯实保护“母亲河”“母亲湖”的专项集中审判执行“春雷行动”活动成效,加强对湘江生态经济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的司法保护。

  《意见》还要求,大力加强环境资源专门体系和机制建设,着力推进司法资源优化配置和生态文明建设共享共治。建设专业化资源审判队伍,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对洞庭湖流域环境资源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提升整体生态环境保护效能。优化健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构建完善环境资源纠纷多元共治体系。加强调查研究和司法宣传,形成环境司法保护的良好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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