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真的是“我的地盘我做主”吗?
2018-08-28 15:24:51
中国法院网讯 (梁月) 买了房子之后,满心欢喜,想着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布置自己的幸福小窝,但是,房屋装修太任性给邻居造成了影响那就不合适了。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在房屋改造时任性而为给楼下邻居造成困扰,邻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的案件。
朱某系吴某的楼上住户,朱某在装修时将一些墙体包括部分承重墙予以拆除,并将原房屋次卧及餐厅改造为卫生间,在该卫生间内铺设了相应的排水管线。此外,朱某还对室内走廊以混凝土浇筑的方式抬高地面达十多公分。吴某称,朱某在房屋装修改造后,朱某房屋内新增的卫生间部位经常出现渗漏现象,且房屋承重墙的拆除及地面的抬高均给房屋安全造成了重大隐患,故吴某要求朱某拆除其新增的卫生间并对卫生间、承重墙以及抬高的地面予以恢复原状,同时还需赔偿吴某相应经济损失3000元。
朱某认为,其所做的改造均是在自身房屋范围内进行,其作为业主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及改造。且该装修系对私人生活空间的改善,并已经做好相应配套设施,并不影响及侵犯吴某的合法权益,故其认为不需承担责任。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至现场组织双方进行了现场勘查,根据勘查可见朱某房屋被较大程度地改造,其中原次卧及餐厅分别被改造为两个不同的卫生间,且卫生间内有积水,此外原房屋的墙体包括部分承重墙也被拆除由此改变房屋格局,而房屋走廊的地面被明显抬高达十多公分。勘查后,在法院协调后,朱某对涉案房屋的“超规格”装修进行了整改,将房屋恢复了原状,在吴某也现场确认房屋已恢复的前提下,双方又对损失部分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朱某支付吴某补偿款2000元。
【法官释法】房屋购买后,业主通常会进行装修,作为房屋所有人通常的观念是房子是自己的,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装修。但事实上,房屋的装修也要以合理为限,在对房屋的格局进行变更、改造时也不能任意而为,如果由此造成安全隐患或给楼下造成诸如漏水、墙体开裂等实际损失的也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有义务将其恢复原状。而在承重墙的拆除、卫生间的增设以及内部地面的抬高等可能影响房屋整体安全的装修行为更需引起高度重视,此类装修不仅违法而且还可能给自身及邻居带来重大经济损失。因此,业主在对自己的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并不能仅仅为了自己生活的舒适和方便,还应考虑到周围住户的人身安全,不能影响大家的正常生活。
朱某系吴某的楼上住户,朱某在装修时将一些墙体包括部分承重墙予以拆除,并将原房屋次卧及餐厅改造为卫生间,在该卫生间内铺设了相应的排水管线。此外,朱某还对室内走廊以混凝土浇筑的方式抬高地面达十多公分。吴某称,朱某在房屋装修改造后,朱某房屋内新增的卫生间部位经常出现渗漏现象,且房屋承重墙的拆除及地面的抬高均给房屋安全造成了重大隐患,故吴某要求朱某拆除其新增的卫生间并对卫生间、承重墙以及抬高的地面予以恢复原状,同时还需赔偿吴某相应经济损失3000元。
朱某认为,其所做的改造均是在自身房屋范围内进行,其作为业主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及改造。且该装修系对私人生活空间的改善,并已经做好相应配套设施,并不影响及侵犯吴某的合法权益,故其认为不需承担责任。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至现场组织双方进行了现场勘查,根据勘查可见朱某房屋被较大程度地改造,其中原次卧及餐厅分别被改造为两个不同的卫生间,且卫生间内有积水,此外原房屋的墙体包括部分承重墙也被拆除由此改变房屋格局,而房屋走廊的地面被明显抬高达十多公分。勘查后,在法院协调后,朱某对涉案房屋的“超规格”装修进行了整改,将房屋恢复了原状,在吴某也现场确认房屋已恢复的前提下,双方又对损失部分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朱某支付吴某补偿款2000元。
【法官释法】房屋购买后,业主通常会进行装修,作为房屋所有人通常的观念是房子是自己的,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装修。但事实上,房屋的装修也要以合理为限,在对房屋的格局进行变更、改造时也不能任意而为,如果由此造成安全隐患或给楼下造成诸如漏水、墙体开裂等实际损失的也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有义务将其恢复原状。而在承重墙的拆除、卫生间的增设以及内部地面的抬高等可能影响房屋整体安全的装修行为更需引起高度重视,此类装修不仅违法而且还可能给自身及邻居带来重大经济损失。因此,业主在对自己的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并不能仅仅为了自己生活的舒适和方便,还应考虑到周围住户的人身安全,不能影响大家的正常生活。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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