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平法院:为司法注入更多“阳光”
2018-08-23 11:06:3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蒋传锟 莫霞 邓敏
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则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桂平市人民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落实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切入点,通过主动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主动向人大代表报告工作等举措,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力助推法院司法公正,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
强理念:主动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
“2017年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419件,结案8362件,结案率88.78%,所结案件数继续位居贵港市基层法院首位;全院53名入额法官年人均结案157.8件,创历史新高。”2018年2月6日,桂平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志军在桂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报告,受到与会代表连连好评,获得一致通过。
这是桂平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一个缩影。“人民法院的发展离不开人大的监督、支持和帮助,我们要重视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始终要诚恳地接受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批评和建议,真正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内化为法院发展的强劲动力。”该院院长黄志军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提出明确要求。
“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指导。只有不断创新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机制,才能确保法院顺利实现新的跨越。”这是桂平法院一直以来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理念。基于这样的工作思路,该院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放在新形势大背景下来谋划,始终把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联系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努力探索新时期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最佳方式,主动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
请进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
“今天的庭审给了我们很大的触动,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法官的严谨、公正、细致,也加深了我们对法院工作的了解。”
为更好地促进刑事审判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8年6月14日,桂平市人民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一起贩卖毒品案件,并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案件庭审的评议。
整个庭审过程在审判员的严谨组织下,井然有序,旁听席的人员也自觉遵守庭审纪律。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对庭审的程序规范、庭审驾驭能力、庭审形象等进行了关注。
“从法官的开庭情况看,能认真倾听被告人的陈述和辩论意见,所提的问题很到位,抓住了关键,有利于审判公正。希望我们每一个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都务必要做到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相信司法,通过司法程序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司法审判中有更多的获得感。”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对主审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给予了充分肯定。这对主审法官依法公正审理案件无疑是莫大的鼓励和支持。
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有益措施。近年来,桂平法院主动邀请人大领导和人大代表到法院视察检查、旁听庭审,自觉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的检查监督,形成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常态化、制度化的有力举措。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视察、检查案件庭审工作,桂平法院认真对待,积极配合,虚心接受监督,方便人大代表及时了解法院庭审工作最新情况,争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助推司法公正。
走出去:主动向人大代表报告工作
“2017年以来,桂平市人民法院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090件,审结995件,结案率为91.28%......”
2018年7月11日,桂平法院院长黄志军向桂平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作了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主动向人大代表汇报了2017年以来桂平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以及在开展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今后的工作重点和思路。
“桂平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亮点突出、社会效果显著,为维护地方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桂平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汇报后,对桂平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给予肯定并提出明确要求,“桂平法院要继续抓好抓实刑事审判工作,努力破解案多力量不足、基础保障相对落后等问题,进一步为桂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更有力司法保障。”
这是桂平市人民法院主动向人大代表汇报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的又一个缩影。近年来,桂平法院坚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法院的各项工作报告。坚持将审判工作、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重要部署和重大事项,及时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认真听取人大的意见和建议。日常工作中,定期不定期地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送工作计划、专题报告、信息反映等材料,以便人大全面掌握法院的工作动态,切实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通过多角度、多层次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以诚恳、务实的态度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司法公正,监督先行。桂平法院主动将各项工作置于人大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之下,为司法注入更多“阳光”,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司法公正的明灯也将越来越闪亮。
强理念:主动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
“2017年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419件,结案8362件,结案率88.78%,所结案件数继续位居贵港市基层法院首位;全院53名入额法官年人均结案157.8件,创历史新高。”2018年2月6日,桂平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志军在桂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报告,受到与会代表连连好评,获得一致通过。
这是桂平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一个缩影。“人民法院的发展离不开人大的监督、支持和帮助,我们要重视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始终要诚恳地接受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批评和建议,真正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内化为法院发展的强劲动力。”该院院长黄志军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提出明确要求。
“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指导。只有不断创新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机制,才能确保法院顺利实现新的跨越。”这是桂平法院一直以来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理念。基于这样的工作思路,该院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放在新形势大背景下来谋划,始终把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联系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努力探索新时期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最佳方式,主动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
请进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
“今天的庭审给了我们很大的触动,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法官的严谨、公正、细致,也加深了我们对法院工作的了解。”
为更好地促进刑事审判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8年6月14日,桂平市人民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一起贩卖毒品案件,并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案件庭审的评议。
整个庭审过程在审判员的严谨组织下,井然有序,旁听席的人员也自觉遵守庭审纪律。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对庭审的程序规范、庭审驾驭能力、庭审形象等进行了关注。
“从法官的开庭情况看,能认真倾听被告人的陈述和辩论意见,所提的问题很到位,抓住了关键,有利于审判公正。希望我们每一个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都务必要做到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相信司法,通过司法程序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司法审判中有更多的获得感。”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对主审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给予了充分肯定。这对主审法官依法公正审理案件无疑是莫大的鼓励和支持。
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有益措施。近年来,桂平法院主动邀请人大领导和人大代表到法院视察检查、旁听庭审,自觉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的检查监督,形成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常态化、制度化的有力举措。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视察、检查案件庭审工作,桂平法院认真对待,积极配合,虚心接受监督,方便人大代表及时了解法院庭审工作最新情况,争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助推司法公正。
走出去:主动向人大代表报告工作
“2017年以来,桂平市人民法院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090件,审结995件,结案率为91.28%......”
2018年7月11日,桂平法院院长黄志军向桂平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作了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主动向人大代表汇报了2017年以来桂平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以及在开展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今后的工作重点和思路。
“桂平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亮点突出、社会效果显著,为维护地方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桂平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汇报后,对桂平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给予肯定并提出明确要求,“桂平法院要继续抓好抓实刑事审判工作,努力破解案多力量不足、基础保障相对落后等问题,进一步为桂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更有力司法保障。”
这是桂平市人民法院主动向人大代表汇报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的又一个缩影。近年来,桂平法院坚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法院的各项工作报告。坚持将审判工作、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重要部署和重大事项,及时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认真听取人大的意见和建议。日常工作中,定期不定期地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送工作计划、专题报告、信息反映等材料,以便人大全面掌握法院的工作动态,切实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通过多角度、多层次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以诚恳、务实的态度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司法公正,监督先行。桂平法院主动将各项工作置于人大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之下,为司法注入更多“阳光”,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司法公正的明灯也将越来越闪亮。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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