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释法言情促调解 姐弟握手言和复亲情
2018-07-11 15:34:32
中国法院网讯 (蒋乾巽) 近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姐弟之间的所有权确认纠纷案。
原告谢甲与被告谢乙系姐弟关系。2010年,双方共同出资经营某副食品店。2014年,谢乙以合伙经营收入购买房屋,房屋登记在谢乙名下。2017年,谢甲突然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屋系双方共同所有。一审法院判决支持谢甲的诉讼请求。谢乙不服,提起上诉。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人仔细阅卷,两次组织询问审理,以求还原案件事实。本案存在法律与情理之取舍,简单判决了事,必然导致姐弟俩后续合伙纠纷,使得姐弟关系更加疏离。承办人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及时安抚谢甲情绪,并耐心细致向其进行释法,告知其否定不动产登记簿证明力的证据应达到“具有高度可能性”程度。眼见双方具有了一定的调解基础,承办人即以亲情为突破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姐弟俩就房屋使用权和所有权及副食店出资问题达成一致协议,濒于破裂的亲情得以弥合。
原告谢甲与被告谢乙系姐弟关系。2010年,双方共同出资经营某副食品店。2014年,谢乙以合伙经营收入购买房屋,房屋登记在谢乙名下。2017年,谢甲突然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屋系双方共同所有。一审法院判决支持谢甲的诉讼请求。谢乙不服,提起上诉。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人仔细阅卷,两次组织询问审理,以求还原案件事实。本案存在法律与情理之取舍,简单判决了事,必然导致姐弟俩后续合伙纠纷,使得姐弟关系更加疏离。承办人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及时安抚谢甲情绪,并耐心细致向其进行释法,告知其否定不动产登记簿证明力的证据应达到“具有高度可能性”程度。眼见双方具有了一定的调解基础,承办人即以亲情为突破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姐弟俩就房屋使用权和所有权及副食店出资问题达成一致协议,濒于破裂的亲情得以弥合。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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