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信用卡透支不还 银行计算逾期年率高达60%
法院:逾期年率超过24%的部分不予支持
2018-07-05 09:47:5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朱江
  日前,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逾期年率达60%的信用卡纠纷案作出判决,对银行包括透支利息、复利和违约金在内逾期年率超过24%的部分主张不予支持,法院只在24%限度内予以保护。

  家住洞头区大门镇的刘某曾向某银行申领一张信用卡,透支消费4900余元逾期20个月未还。为此,银行到法院起诉,除要求归还透支消费本金外,还要按信用卡领用合约规定计算透支利息并每月计算复利及违约金共计5000余元。

  洞头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银行按照信用卡领用合约计算透支利息、复利及违约金等逾期年率高达60%,虽然现行法律对金融借款利率的上限没有作出规定,但信用卡作为信用贷款业务的一种,如果允许事实上不加限制的超高额利息,必将产生不利示范,加大金融风险。目前,我国司法解释对不是金融借款的民间借贷的利率上限已经作出限定,同理,在金融借款案件中,对逾期年率超过24%的部分也不应予以支持,只在24%限度内予以保护,既是对未按期还款用卡人违约行为的制裁,又符合社会公众对公平正义的认识。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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