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中院严格选任法官助理助推审判质效提升
2018-06-07 10:33:58
     中国法院网讯 (阮玲 彭敏 周里)  近日,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解决案多人少,法官办案压力大,法官助理配备不足的问题,开展了法官助理选任工作。在核定职数的范围内,从符合法官助理条件的人选中,严格选任程序,任命10名法官助理。

  一是制定方案,分工明确。为了做好选任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制定了《法官助理选任工作方案》,明确任命条件和选任程序,成立了选任法官助理领导小组,院领导亲自部署工作,明确分工,组成巡视、监考、后勤保障、新闻宣传等工作组,确保选任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规范程序,严格选任。本次法官助理选任采取的是“考试+考核”的方式,总分为100分,考试(占50%)、绩效考核(占20%)、岗位目标考核(占10%)、任职考核(占20%)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评。考试采用闭卷形式,由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进行出卷、阅卷。为保证考试规范严谨,考试全程录像,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考核分值汇总后,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出具拟任人选近三年廉洁自律方面鉴定。经院党组研究决定,选拔出10名政治思想坚定、乐于奉献、专业水平高、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法官助理。

  三是配备合理,履行职责。根据审判工作实际,最大限度的挖掘法官助理的履职能力,结合新任法官助理专业特长进行岗位调整,按照法官、法官助理2:1比例配备到审判团队中,分担法官大量的审判事务,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新任命10名法官助理在各自岗位上尽职尽责,认真履职,发挥着积极作用,为有效提高司法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提供有力保证。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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