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服务沉下去 群众掌声响起来
——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杨桥法庭积极稳妥化解纠纷工作纪实
2018-05-25 08:46: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黄婷
  五月的南方繁花似锦,郁郁葱葱,但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杨桥法庭的干警们无暇欣赏,或奔走在田间路上送达法律文书,或蹲坐在村口的大樟树底下组织调解,或在乡镇赶集日开展街头普法……用点滴的为民情怀和暖心行动,倾力为10万余民众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辖区内400余平方公里的和谐稳定。因业绩突出,该庭被授予2017年度“全市优秀人民法庭”称号。

  杨桥法庭坐落在分宜县杨桥镇,管辖杨桥镇、洋江镇、高岚乡、操场乡两镇两乡的民商事案件,辖区内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近1/3,因宗族观念等历史因素的影响,辖区内案件较为复杂,小纠纷处理不当,也可能引发大的冲突。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基层群众在法律意识提升的同时,也对法院的工作质效有了更高的要求。该庭积极以构建“双达标”法庭为契机,不断强化举措提升法庭便民服务职能,用“快、巧、细”三字诀,全面提升法庭司法为民职能工作水平,让司法改革的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基层群众。2018年以来,该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34件,审结71件,结案中有64件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案件调撤率高达90.14%,无一申诉上访案件,案件自动履行率达97.84%,其中当庭履行率为89.76%,群众满意度为99.37%,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办理案件“快”,决不让正义迟到

  “群众诉求无小事,我们案件办理迅速,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能否及时实现的重要前提和有力保障。我们在要做到第一时间送达到位,并且将送达、调解、审判结合在一起,大力节省诉讼时间,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该庭庭长姜志刚说。该庭严格执行“快送达、快审判(调解)、快督促履行”的“三快原则”,坚决杜绝“久拖不决”的现象,以及时回应百姓诉求,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于每一起案件,该庭严格执行“48小时”送达制度,不论是朦胧的清晨、休息的午间,还是夜幕降临的晚上,凡是有一线机会能找寻到当事人,该庭干警都毫不犹豫地奔跑在送达路上。以确保及早找通知到各方当事人,及时查明案情,化解矛盾。在送达过程中,该庭也将抓住一切有利于促成案件化解的因素,经常开展村口办案、田间调解,以务实的作风,为民的情怀,切实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及时捍卫群众的合法权益。

  “你们办案效率真的太高了,不到2个小时,我的钱就追回来了,谢谢法官!”原告李某拉着该庭一位办案法官激动地说。

  这是2018年4月刚审结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李某在分宜县某镇集市从事家禽家畜饲料经营多年,被告朱某则是当地另一村小组的养猪专业户。两人因为买卖猪饲料相识,相互熟悉之后,李某就同意朱某赊购猪饲料,双方按照交易习惯每半年结算一次,如遇资金困难,李某也会同意拖欠,这种买卖关系维持了几年后,突然遇到地方政策改变,朱某的猪圈按照规定必须拆迁,此后,朱某便举家外出务工,未付清李某的饲料款。李某通过电话多次向朱某追讨,但朱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迟,最后甚至干脆不接电话。见追讨无果,无奈之下,李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维权。该庭在收到该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前来法院调解。起初,被告朱某及其家人对原告李某的起诉非常愤怒,对李某要求其支付饲料款的诉求矢口否认,双方争吵不断。鉴于此,承办法官果断采取“背靠背”调解策略,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经过近2个小时的调解,被告朱某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承认了错误,同意偿还货款,但希望李某能考虑其猪圈被拆后举家外出务工的不易,酌情少点货款。原告也在承办法官的劝说下,作出让步,最后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朱某当场一次性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原告李某6万元整,至此,一场长达2年的追讨货款纠纷,该庭仅用了2小时就圆满化解。

  化解纠纷“巧”,决不让矛盾上移

  法庭面对的都是最基层的老百姓,文化程度总体偏低,不少甚至是文盲。因此,该庭要求所有干警必须掌握当地方言,熟知乡规民约和风土人情,主动向当地有威望的长者学习和了解本地本村的历史等情况,不断提升群众工作的能力。该庭化解纠纷时,也坚决避免“单打独斗”的形式,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村委、交警中队、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司法联络员的沟通联络,善于借助他们的“外力”,巧断案,定纷争,逐步形成了“诉前多方联动、诉中多元调解、诉后促成履行”的办案模式,充分发挥了调解在化解基层民事纠纷中的独特作用。尤其是对对突发、敏感、较大、复杂的案件,该庭积极提前介入,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及村委妥善化解纠纷,确保从根源上彻底化解矛盾,不让矛盾上移,极大地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姜庭长,不得了,请你们赶紧来一趟村里吧!” 2017年6月的一个周末的清凌晨,分宜县杨桥镇新楼村委会的一名干部焦急的向该庭庭长打来电话。该庭干警马上放弃休息的时间,立即赶往事发现场。

  原来,上高与分宜县接壤,很多货车都需要从杨桥镇新楼村委路过。这天凌晨3点,上高一个体司机许某因疲劳驾驶,在路过该村境内时,一时犯困将车撞入路边农户家中,造成好几户村民的楼房被毁,损失很大,庆幸地是没有人员伤亡。但许某当即弃车逃逸的行为,激起了当地村民的不满,愤怒的村民集结在一起,商量着把公路全部封锁,凡是上高的车一律拦截,不许通行。紧急关头,该庭主动协助当地党委政府,积极参与该事件的处理。庭长带领着干警连夜上门,挨家挨户做村民工作,极力稳定村民情绪,同时不断讲解法律规定,引导村民依法维权。村民们在大家的一致努力下,情绪逐渐平稳,该庭立即与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一道,对受损房屋及物品价值进行评估鉴定。评定结果出来后,该庭迅速与保险公司及许某取得联系,积极组织各方协商赔偿事宜。刚开始,各方分歧非常大,多次协调未果。但该庭干警依然不放弃。最终经过数十次艰苦谈判,保险公司负责人被该庭干警耐心细致、百折不挠的敬业精神感动,甚至主动拿出比原定赔偿数额高出10万元赔偿款,先行赔付给受害村民,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得到党委政府及当地民众的高度赞扬。

  司法便民“细”,决不让群众诉累

  法庭积极贯彻便民服务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断创新举措,让司法便民服务更加精细化、人性化。对于一些不便去相关部门开具证明材料的当事人,法庭主动帮其解决,尽可能地让人民群众少跑路。对于行动不便或者有其它原因不便来法院开庭的当事人,法庭主动上门调解、就地化解或将法庭搬进农家小院,搬进宗庙祠堂,搬进村委大院,减轻其诉累。

  “砰!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法锤敲响,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在杨桥镇西田村委祠堂开始了巡回审判。

  原告袁某与被告李某夫妇是几十年年的邻居,平常就有嫌隙。2017年10月,双方为了给鸡喂食的小事发生口角,进而大打出手,最后闹到了法院。该案诉讼标的不大但矛盾却非常尖锐,双方为了所谓的“面子”坚决不让步。考虑到双方都是住在农村的普通妇人,需要照顾孙子孙女,不便来法院开庭,同时也想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法律效果,该庭将庭审现场搬进了村委祠堂,200多名当地群众前来观摩庭审。整个庭审都用当地方言开展,尽量让所有案件参与人和旁听群众听懂、听明白。

  庭后群众纷纷表示这样的庭审应该多组织一些,一些热心的群众甚至还参与到庭后调解当中,朴实的语言劝解双方因为小事伤邻里和气真不值得。该庭干警也积极利用这种法制宣传氛围,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被告当场赔偿原告4500元,该案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和审判效果。

  此外,该庭还坚持与时俱进,对新修订的《宪法》等法律法规,第一时间走进乡村学校、走上集镇街头、走入农户家中开展法律宣传,不断提升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在推进乡村治理中积极发挥法庭的独特优势,为美丽乡村建设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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