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既有职能 重塑团队分工
——临沂兰山区法院以信息化破解执行难纪实
2018-05-06 10:06:4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硕
  4月的一天,农民工小刘欣喜地收到了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转来的执行款。从立案执行到收款当天,仅过去了三周。这三周里,小刘坦言,自己甚至都没有去找过一次承办法官。

  “以前是当事人赶着我们办案,现在是制度促使我们主动结案。”分管执行的兰山区法院副院长庄岩说。

  这样的转变从何而来?一切还得从兰山区法院实行的改革措施说起。

  优化执行指挥中心功能

  在兰山区法院执行局的一个办公室里,法官刘世进正带领六七名书记员进行案件网上集中查控。一侧的墙上挂着一个大型屏幕,实时播放各执行团队单兵系统传回的执行现场画面及全院各类执行案件的动态指标。这里就是兰山区法院的执行指挥中心。

  据了解,执行指挥中心于2017年12月正式运行。面对去年全院执行案件收案量超过13800件,而执行局正式干警人数只有30余人的困境,法院不得不改革工作模式,提高执行效率。刘世进说:“第一步,就是把财产查控权集中起来。”

  “就拿去车管所查询车辆信息来说,在以前的模式下,各法官之间无法做到信息共享,今天张三去一趟,明天李四去一趟,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效率如何提得上去?”执行局副局长徐西亮一提起以前的工作状态,就不住地摇头,“现在的情况是,所有执行案件立案之后全部先经执行指挥中心,不管是车辆、房产还是存款、股权,由指挥中心统一查控,用有限的资源解决大量的工作。”

  据介绍,很多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经过执行指挥中心对财产进行查控后,就能够达到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效果。卷宗甚至还没到具体的承办人手里就已经结案了。

  执行局局长周军说:“执行指挥中心不是简单地固定几个人员进行机械办公,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才是我们的最大优势。”今年2月,法院正式启动不动产查控系统。此前,兰山区法院与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了工作沟通,由对方提供查控密钥,兰山区法院实现了在本院直接查控涉案当事人房产、土地等信息。两个月以来,这套系统已成功实施不动产查询157次、查封564次、解封193次。

  重塑执行权运转架构

  说起执行团队改革,其实兰山区法院早就展开了尝试。早在2015年,该院就组建了以“1+n+n”为基本模式的执行团队。今年3月,为继续提升工作实效,在总结汲取前期成果经验的基础上,兰山区法院再次对执行权运转模式进行优化调整。

  “这次改革,最大的亮点就是执行裁决权与实施权的分离,最终目的则是打造专业化、集约化的执行团队。”执行局副局长杨振寰介绍说。

  为了实现这样的目的,兰山区法院在取消了执行局的庭室架构后,将原设立在执行局的8个执行团队的全体人员,根据专业专长及工作需要进行重新组合,设立了新的5个执行裁决团队和12个执行实施组。

  “顾名思义,裁决团队的职责就是对执行案件的重要事项作出裁决,而实施组则负责把这些裁决事项落到实处。权力分两段,分工不分家。”杨振寰说。

  谈起现在的变化,裁决团队的王建军说:“每一个案件中凡是需要以裁决形式行使的权力,原则上都由裁决团队行使。以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既要制作各种裁定,又要不停外出实施,经常有当事人想要找我们沟通,却一连好多天见不到人,群众意见很大。现在我们裁决团队基本没有外出任务,就是在院里认真研究案情。”

  这样的分工,既保障了法官约见当事人的时间,也提高了裁决的精准度。

  当事人具有充分监督权

  裁决团队作出的这些裁决要想得到落实,就需要执行实施组的法官们充分发挥作用,如何保障二者之间的无缝对接是这一改革模式成功与否的关键。

  “在这里不得不再次提到信息化。”周军说,“裁决团队作出的各种决策,由专门负责任务分配的人员逐项分到不同实施组名下,待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后,各实施组再提交裁决团队进行审核确认,整个过程一目了然,避免了推诿塞责。”

  通过这样的方式,裁决团队法官实现了对案件的全程掌控,其中心地位得到了确立。

  兰山区法院还给予当事人充分的监督权:在案件流转的整个过程中,每个节点任务完成后,系统都会自动向案件当事人推送相关信息,使当事人能够有效、便捷地了解并参与到案件全部执行过程中。

  经过运行磨合,各节点之间的衔接已经越来越顺畅,一个多月以来,涉执行信访案件实现了零增长。
责任编辑:龙江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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