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广昌法院法官为“村官”进行法律充电
2018-04-04 19:02:23
中国法院网讯 (元春华 曾祥同) 4月3日,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法官应县委党校的邀请,在广昌县村级理事长法制培训班为全县各村的理事会理事长授课。
课堂上,法官用简洁明了、朴实易懂的语言,从民间高利贷、婚约彩礼等常见的问题入手,以审判实践中案例切入,为各村理事长讲解了民间借贷、采光通风、村民权益、婚姻家庭等涉及的法律问题。课堂上,法官还与大家进行互动,回答学员提问,并分享办案的心得体会。
大家边听边记,不时提问,认为这次培训是人民法院参与乡村治理工作的有效举措,今后将所学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有效化解乡村矛盾纠纷。
据了解,村民理事会系群众自愿成立的民间执行机构,其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指导下,代表村民对本集体组织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开展议事协商。
课堂上,法官用简洁明了、朴实易懂的语言,从民间高利贷、婚约彩礼等常见的问题入手,以审判实践中案例切入,为各村理事长讲解了民间借贷、采光通风、村民权益、婚姻家庭等涉及的法律问题。课堂上,法官还与大家进行互动,回答学员提问,并分享办案的心得体会。
大家边听边记,不时提问,认为这次培训是人民法院参与乡村治理工作的有效举措,今后将所学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有效化解乡村矛盾纠纷。
据了解,村民理事会系群众自愿成立的民间执行机构,其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指导下,代表村民对本集体组织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开展议事协商。
责任编辑:韩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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