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访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依明
2018-03-20 08:57:1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书林 刘运琦
  五年来,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依法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正确指导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带领全区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全区各级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一以贯之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职责,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坚持惠民司法,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让大家切身感受到党的关怀和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当前,要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担当起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重任。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恐维稳紧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全区法院要强化使命担当,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领法院工作。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继续深入开展“去极端化”法治宣讲,坚决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积极参加自治区党委部署的“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同心同德、同仇敌忾,筑起反恐维稳的铜墙铁壁。

  同时,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为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加强破产审判,依法清理“僵尸企业”并促进闲置生产要素重组流动,服务与保障供给侧改革;加强房地产、股权投资、金融保险、融资租赁等经济审判,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依法审理污染环境案件,保护好新疆青山绿水、冰川雪山;加强涉及民生案件审判,妥善审理教育、就业、医疗、劳动、社保等案件,保障自治区民生项目实施;加强涉农涉牧审判,妥善审理土地、草场、林地承包以及流转纠纷,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凝心聚力,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奋力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作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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