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安福县法院邀请政协委员参与调解促履行
2018-02-24 14:47:17
     中国法院网讯 (刘清林)  近日,在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调解室,经过法官与政协委员的共同努力,一起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得以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当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

  据了解,2011年,朱某在深圳市经营货运站,从2011年5月起陈某为朱某运输货物,至2015年7月,经双方结算运输费用共计49000元,但朱某一直拖欠不付,陈某在与朱某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朱某于十日内支付陈某运费49000元。但判决生效后,朱某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陈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后,朱某与法院执行人员玩起了“躲猫猫”,执行人员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朱某的财产状况,亦未发现朱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承办法官依法将朱某在银行的所有账户予以冻结。朱某得知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被迫来到法院,一时情绪激动。执行法官积极邀请政协委员共同参与执行调解,耐心地做当事人思想工作。最终,在执行人员和政协委员的共同努力下,缓和了被执行人的激动情绪,促成双方自行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近年来,该院积极借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当地群众中具有较高社会威望和公信力的特点,主动邀请他们参与调解、庭审和执行活动,促使一大批疑难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与此同时,该院大力推进“阳光司法”,即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电视台记者等“零距离”监督执行工作,增进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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