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壁垒 织网送达
——福建晋江法院网格化送达工作调查
2018-02-15 11:44:2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詹旋江 尤燕玲
“送达难”越来越成为制约人民法院案件审判和执行效率的“大问题”,尤其是直接送达工作,面临着人难找、地难寻、受送达人员去向不明、同住家属身份难确认等难题,影响了司法公信力的提升。2016年以来,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针对直接送达工作中存在的诸多“痛点”“难点”,利用“晋江市网格化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和“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的资源优势,首创线上线下全覆盖的“网格化+司法送达”工作模式。
《人民日报》2017年5月24日刊登《司法大数据这样助力审判执行》一文,对晋江法院的网格化送达工作模式给予了肯定,称“法院工作人员利用网格化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查找被告住所地。轻点鼠标,被告居住的房屋外观、同住人员信息等显现出来,通知社区网格员,开庭传票、起诉书副本等很快送达被告”。为了详细了解该工作模式,记者赴晋江法院采访。
“网格化系统+送达”:
实现送达“信息化”
地难寻、人难找、同住家属难确认等问题,是直接送达工作面临的最大困境。“一个案件,我们在没人带路的情况下,仅凭诉讼文书上记载的地址,几乎很难找得到当事人,即使找到,‘门难开’‘人难认’的情况仍然很普遍,很多时候我们花大半天时间都完不成一起案件的送达工作。”晋江法院民一庭长期协助法官送达的辅助人员张婉鑫对记者说。
晋江法院考虑到利用现有的信息网络解决该问题。2016年5月晋江法院派遣工作人员多次走访晋江市委政法委和综治部门,了解到晋江市委综治委以政法委为主管部门、以公安局为建设部门,建立了“晋江市网格化管理综合信息平台”。“该平台以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建设的‘天地图’为基础,以楼宇为单位,以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身份信息为内容,该平台刚好契合我们的直接送达需求。”晋江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维山表示。
晋江法院抓住机遇、迅速行动。2016年8月,在市综治委牵头协调和市委政法委以及其他综治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晋江法院成为福建省首家成功对接“网格化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的法院,并依此打造了“网格化系统+司法送达”的工作模式。根据这种工作模式,“我们会在直接送达前,先查询好受送达人的身份信息、住宅楼宇外观、其他同住成年家属的身份信息,做好‘有备无患’的直接送达,而不是‘大海捞针’的盲目送达。”晋江法院送达小组成员杨航军表示。
“‘网格化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对人民法院直接送达工作突破‘查房找人’瓶颈起到非常大的作用。”晋江法院院长陈水深进一步介绍道。从引入网格化管理体系协助送达后,晋江法院直接送达质效显著提升,截至目前,共有2027件案件借助“网格化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所提供的信息成功送达,送达周期由原来的18.5天缩短为7.8天。
2017年3月,陈水深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市法院网格化统一送达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时介绍道,“我院推动晋江市综治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协助做好人民法院司法送达工作的通知》,并正式将协助法院开展送达工作列入基层综治部门的工作考评内容。”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泉州中院对晋江法院的该项创新做法高度重视,两级法院领导均批示肯定,两级法院还专门安排有关人员多次带队到晋江法院调研。2017年初,在泉州中院的积极推动和当地党委、政法委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泉州市11家法院均成功对接“网格化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网格化系统+送达”的工作模式在全市法院系统均建立起来。
“司法联络员+送达”:
实现送达“网格化”
“直接送达工作,除了基本的文书送达工作外,同时还承担了解、反馈入户情况的责任,一个案件送达工作做得好,对案件审理将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晋江法院立案庭庭长洪涌表示。
2016年8月,晋江法院在协助惠安县法院送达一起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根据文书上“灵水村第一村民小组”地址却找不到当事人,所幸该村社区治保主任蔡某了解情况,及时告知受送达人吴某是他们村的低保老人,且是聋哑人,长期独居在祖厝祠堂。吴某对法院送达既意外又排斥,反复用手语强调“他没有摩托车”,并拒签文书。最终晋江法院的送达人员在蔡某见证下进行了留置送达,并将蔡某反映的“吴某是低保户,证明吴某不会骑摩托车,也不曾购买过摩托车,曾丢失过身份证”的情况写在了送达回证上,最终促使案件得到顺利、及时、公正的解决。晋江法院受该起案件启发,探索组建一支覆盖全市范围各个村(居)委会的“司法联络员”队伍。
根据晋江市综治委出台的《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协助做好人民法院司法送达工作的通知》,2016年9月12日,晋江法院通过聘任形式组建了一支包含392名“司法送达联络员”的队伍,主要以各村、社区治保主任、村长、网格员等基层工作者为成员,利用基层工作者熟悉村(居)社情、地情、人情的优势,由其协助法院送达人员完成在其所在村(居)范围内进行诉讼文书送达、协助反馈受送达人员的基本情况、去向线索等事务。队伍组建至今,司法送达联络员成功协助送达1989件次,开具相关证明材料942份,经联络员协调后受送达人或其家属自行前来签收材料96件。
“群众的力量是可靠的,这支联络员队伍是我们法院深入基层的‘眼睛’和‘触角’,协助我们打通送达机制在村居、社区、工业园区的‘最后一公里’。”洪涌表示。杨航军则表示,“司法送达联络员的帮助成效实实在在,许多时候他们的协助甚至超乎我们的意料。”据记者了解,2017年3月1日,晋江法院受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委托,送达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在受送达人社区联络员的帮助下,晋江法院了解到受送达人全家均在重庆做生意,无法签收送达材料,联络员主动协调受送达人的其他成年亲属签收送达材料,促使该案件程序得以顺利推进。
“‘做实不设政’,在不增加法院送达人员和成本投入的情况下,充分借助遍布村居、社区、工业园区的基层资源,有利于提高首次送达成功率,有利于减少逃避送达、妨碍诉讼等不诚信行为,同时,还能借助该资源就地开展调解、和解等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司法为民。”陈水深在全市法院网格化统一送达工作推进会上进一步介绍。
2017年初,泉州中院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法委等部门支持,将基层综治网格员协助法院司法送达工作纳入全市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和年度综治考评内容,借助遍布城乡、村居、社区的网格资源参与司法送达工作。
“工作组+送达”:
实现送达“专业化”
按照“集中送、统一送、就近送、高效送”的基本思路,晋江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成立送达工作组,下设7个送达分组,着力打造法院内部直通式、一体化送达模式。“原来是各个庭室各自送,我们经常会在同一个受送达人住址遇到其他庭室同事,尤其,近年来晋江城市变化较大,许多受送达人地址较不好找,不同庭室的人为了找同一个人地址常常花费两份工夫,送达资源没有真正实现共享。”张婉鑫对记者说。
为此,晋江法院成立送达工作组,专门负责该院民商事案件在晋江、石狮辖区内的诉讼文书直接送达工作,并以送达工作组为中转站,发挥枢纽作用,统一协调下设7个法庭送达分组的送达工作,改变原来各部门各自送达的做法,自该工作组成立以来,实现了该院内部部门间的送达信息、资源共享,大大提高了全院民商事案件的送达效率。
“统一送、集中送,可以最大限度地整合司法资源,有效解决异地送达中存在的人手紧缺、人地生疏、成本高昂、效率低下等难题。”洪涌表示。杨航军则表示,“我们会根据案件缓急安排日程,根据地址远近设定路程,根据人员对片区熟悉程度具体分工,避免之前重复送、反复送的问题。”
同时,该送达工作组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大力推广网络送达公告工作,联合该院新媒体运营部门,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兴网络平台的便捷、公开、共享特点,根据各种诉讼文书的特点,开设网络送达公告专栏。至今,该院共发布网络送达公告100期(2315)件,为该院节省纸媒送达公告费用75.9万元;大力推广《送达地址告知书》,在首次送达时对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视为送达地址,直接为后续送达增速75%。“集中送、统一送的另一个好处,是有时间考虑解决一些共性问题,像网络送达公告、首次送达地址确认,之前也有许多同事想做,但是苦于没有部门牵头,现在送达工作组发挥‘专业’优势,统筹安排,统筹考虑,想出行之有效的办法解决这些共性问题。”洪涌表示。
另一方面,晋江法院按照泉州法院“法院一盘棋、协作一体化”的理念,积极主动将送达工作组纳入泉州法院“全市统一送达全域通服务平台”,实现与其他法院共享全市法院系统送达资源、信息,彻底改变了以往各法院各自送达的工作模式。至今,该院共接受其他法院委托送达832件,成功送达380件,委托其他法院送达562件,成功送达456件,出具工作说明280份。
晋江法院依托送达工作组这个中心枢纽点,“全市统一送达信息系统”“晋江市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两套系统,以及晋江市综治委统筹协调三级联创的“司法送达联络队”织就的“天罗地网”网格化工作模式,让人员无遗漏、地址无死角,让规避送达的当事人无处可藏,取得了较好成效。
同时,晋江法院作为基层法院,2017年开始积极助力泉州法院“全市统一送达全域通平台”升级为“网格化统一送达平台”,以送达工作组配合建设内部专门机构的“小网格”,以司法联络员队伍配合建设外部覆盖全市村居社区的“大网格”,协力打出“小网格”跨域协作、“大网格”精准支援、信息平台无缝衔接、首送效力规则约束、综治考评制度保障的“五位一体”漂亮组合拳,助力寻找从根本上破解“送达难”,特别是异地“送达难”的治本之策。
“网格化送达工作模式”运行两年来,晋江法院送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2017年7月,泉州法院推送的《专业化集约化网格化 多措并举破解送达难题》入选《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10月又被列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共同组织的2018年《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获选案例。
总而言之,晋江法院将继续迎难而上,大胆创新,攻坚克难,继续走出破解“送达难”的“晋江之路”,为福建法院打造信息化3.0版智慧法院建设上作出更大贡献。
《人民日报》2017年5月24日刊登《司法大数据这样助力审判执行》一文,对晋江法院的网格化送达工作模式给予了肯定,称“法院工作人员利用网格化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查找被告住所地。轻点鼠标,被告居住的房屋外观、同住人员信息等显现出来,通知社区网格员,开庭传票、起诉书副本等很快送达被告”。为了详细了解该工作模式,记者赴晋江法院采访。
“网格化系统+送达”:
实现送达“信息化”
地难寻、人难找、同住家属难确认等问题,是直接送达工作面临的最大困境。“一个案件,我们在没人带路的情况下,仅凭诉讼文书上记载的地址,几乎很难找得到当事人,即使找到,‘门难开’‘人难认’的情况仍然很普遍,很多时候我们花大半天时间都完不成一起案件的送达工作。”晋江法院民一庭长期协助法官送达的辅助人员张婉鑫对记者说。
晋江法院考虑到利用现有的信息网络解决该问题。2016年5月晋江法院派遣工作人员多次走访晋江市委政法委和综治部门,了解到晋江市委综治委以政法委为主管部门、以公安局为建设部门,建立了“晋江市网格化管理综合信息平台”。“该平台以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建设的‘天地图’为基础,以楼宇为单位,以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身份信息为内容,该平台刚好契合我们的直接送达需求。”晋江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维山表示。
晋江法院抓住机遇、迅速行动。2016年8月,在市综治委牵头协调和市委政法委以及其他综治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晋江法院成为福建省首家成功对接“网格化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的法院,并依此打造了“网格化系统+司法送达”的工作模式。根据这种工作模式,“我们会在直接送达前,先查询好受送达人的身份信息、住宅楼宇外观、其他同住成年家属的身份信息,做好‘有备无患’的直接送达,而不是‘大海捞针’的盲目送达。”晋江法院送达小组成员杨航军表示。
“‘网格化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对人民法院直接送达工作突破‘查房找人’瓶颈起到非常大的作用。”晋江法院院长陈水深进一步介绍道。从引入网格化管理体系协助送达后,晋江法院直接送达质效显著提升,截至目前,共有2027件案件借助“网格化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所提供的信息成功送达,送达周期由原来的18.5天缩短为7.8天。
2017年3月,陈水深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市法院网格化统一送达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时介绍道,“我院推动晋江市综治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协助做好人民法院司法送达工作的通知》,并正式将协助法院开展送达工作列入基层综治部门的工作考评内容。”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泉州中院对晋江法院的该项创新做法高度重视,两级法院领导均批示肯定,两级法院还专门安排有关人员多次带队到晋江法院调研。2017年初,在泉州中院的积极推动和当地党委、政法委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泉州市11家法院均成功对接“网格化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网格化系统+送达”的工作模式在全市法院系统均建立起来。
“司法联络员+送达”:
实现送达“网格化”
“直接送达工作,除了基本的文书送达工作外,同时还承担了解、反馈入户情况的责任,一个案件送达工作做得好,对案件审理将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晋江法院立案庭庭长洪涌表示。
2016年8月,晋江法院在协助惠安县法院送达一起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根据文书上“灵水村第一村民小组”地址却找不到当事人,所幸该村社区治保主任蔡某了解情况,及时告知受送达人吴某是他们村的低保老人,且是聋哑人,长期独居在祖厝祠堂。吴某对法院送达既意外又排斥,反复用手语强调“他没有摩托车”,并拒签文书。最终晋江法院的送达人员在蔡某见证下进行了留置送达,并将蔡某反映的“吴某是低保户,证明吴某不会骑摩托车,也不曾购买过摩托车,曾丢失过身份证”的情况写在了送达回证上,最终促使案件得到顺利、及时、公正的解决。晋江法院受该起案件启发,探索组建一支覆盖全市范围各个村(居)委会的“司法联络员”队伍。
根据晋江市综治委出台的《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协助做好人民法院司法送达工作的通知》,2016年9月12日,晋江法院通过聘任形式组建了一支包含392名“司法送达联络员”的队伍,主要以各村、社区治保主任、村长、网格员等基层工作者为成员,利用基层工作者熟悉村(居)社情、地情、人情的优势,由其协助法院送达人员完成在其所在村(居)范围内进行诉讼文书送达、协助反馈受送达人员的基本情况、去向线索等事务。队伍组建至今,司法送达联络员成功协助送达1989件次,开具相关证明材料942份,经联络员协调后受送达人或其家属自行前来签收材料96件。
“群众的力量是可靠的,这支联络员队伍是我们法院深入基层的‘眼睛’和‘触角’,协助我们打通送达机制在村居、社区、工业园区的‘最后一公里’。”洪涌表示。杨航军则表示,“司法送达联络员的帮助成效实实在在,许多时候他们的协助甚至超乎我们的意料。”据记者了解,2017年3月1日,晋江法院受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委托,送达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在受送达人社区联络员的帮助下,晋江法院了解到受送达人全家均在重庆做生意,无法签收送达材料,联络员主动协调受送达人的其他成年亲属签收送达材料,促使该案件程序得以顺利推进。
“‘做实不设政’,在不增加法院送达人员和成本投入的情况下,充分借助遍布村居、社区、工业园区的基层资源,有利于提高首次送达成功率,有利于减少逃避送达、妨碍诉讼等不诚信行为,同时,还能借助该资源就地开展调解、和解等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司法为民。”陈水深在全市法院网格化统一送达工作推进会上进一步介绍。
2017年初,泉州中院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法委等部门支持,将基层综治网格员协助法院司法送达工作纳入全市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和年度综治考评内容,借助遍布城乡、村居、社区的网格资源参与司法送达工作。
“工作组+送达”:
实现送达“专业化”
按照“集中送、统一送、就近送、高效送”的基本思路,晋江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成立送达工作组,下设7个送达分组,着力打造法院内部直通式、一体化送达模式。“原来是各个庭室各自送,我们经常会在同一个受送达人住址遇到其他庭室同事,尤其,近年来晋江城市变化较大,许多受送达人地址较不好找,不同庭室的人为了找同一个人地址常常花费两份工夫,送达资源没有真正实现共享。”张婉鑫对记者说。
为此,晋江法院成立送达工作组,专门负责该院民商事案件在晋江、石狮辖区内的诉讼文书直接送达工作,并以送达工作组为中转站,发挥枢纽作用,统一协调下设7个法庭送达分组的送达工作,改变原来各部门各自送达的做法,自该工作组成立以来,实现了该院内部部门间的送达信息、资源共享,大大提高了全院民商事案件的送达效率。
“统一送、集中送,可以最大限度地整合司法资源,有效解决异地送达中存在的人手紧缺、人地生疏、成本高昂、效率低下等难题。”洪涌表示。杨航军则表示,“我们会根据案件缓急安排日程,根据地址远近设定路程,根据人员对片区熟悉程度具体分工,避免之前重复送、反复送的问题。”
同时,该送达工作组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大力推广网络送达公告工作,联合该院新媒体运营部门,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兴网络平台的便捷、公开、共享特点,根据各种诉讼文书的特点,开设网络送达公告专栏。至今,该院共发布网络送达公告100期(2315)件,为该院节省纸媒送达公告费用75.9万元;大力推广《送达地址告知书》,在首次送达时对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视为送达地址,直接为后续送达增速75%。“集中送、统一送的另一个好处,是有时间考虑解决一些共性问题,像网络送达公告、首次送达地址确认,之前也有许多同事想做,但是苦于没有部门牵头,现在送达工作组发挥‘专业’优势,统筹安排,统筹考虑,想出行之有效的办法解决这些共性问题。”洪涌表示。
另一方面,晋江法院按照泉州法院“法院一盘棋、协作一体化”的理念,积极主动将送达工作组纳入泉州法院“全市统一送达全域通服务平台”,实现与其他法院共享全市法院系统送达资源、信息,彻底改变了以往各法院各自送达的工作模式。至今,该院共接受其他法院委托送达832件,成功送达380件,委托其他法院送达562件,成功送达456件,出具工作说明280份。
晋江法院依托送达工作组这个中心枢纽点,“全市统一送达信息系统”“晋江市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两套系统,以及晋江市综治委统筹协调三级联创的“司法送达联络队”织就的“天罗地网”网格化工作模式,让人员无遗漏、地址无死角,让规避送达的当事人无处可藏,取得了较好成效。
同时,晋江法院作为基层法院,2017年开始积极助力泉州法院“全市统一送达全域通平台”升级为“网格化统一送达平台”,以送达工作组配合建设内部专门机构的“小网格”,以司法联络员队伍配合建设外部覆盖全市村居社区的“大网格”,协力打出“小网格”跨域协作、“大网格”精准支援、信息平台无缝衔接、首送效力规则约束、综治考评制度保障的“五位一体”漂亮组合拳,助力寻找从根本上破解“送达难”,特别是异地“送达难”的治本之策。
“网格化送达工作模式”运行两年来,晋江法院送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2017年7月,泉州法院推送的《专业化集约化网格化 多措并举破解送达难题》入选《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10月又被列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共同组织的2018年《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获选案例。
总而言之,晋江法院将继续迎难而上,大胆创新,攻坚克难,继续走出破解“送达难”的“晋江之路”,为福建法院打造信息化3.0版智慧法院建设上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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