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调对接解纠纷 凝心合力见成效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法院探索交通事故纠纷诉调对接新模式
2018-01-12 09:19: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卢伟杰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日益普及以及非机动车数量大幅增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逐年攀升。为充分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引导群众选择更加便捷、有效的方式解决纠纷,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以化解交通事故类案件为突破点,建立了“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委员会、保险公司、法院”四方协调配合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取得显著效果。
“专”字为基,搭建专业诉调对接平台
建立专门诉调对接中心,在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专门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为群众构筑起集“交警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保险公司+巡回法庭”四部门“一条龙服务”的“一站式解纷平台”。通过统一规划、系统整合各类资源,实现各类案件在人民调解、行业调解、法院之间的一站式、一体化处理,形成法院和诉讼外调解组织之间双向互动的良好局面。
建立专职调解队伍,配备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的交通事故审判团队,全面负责交通事故案件的诉前指导、立案审判、效力确认等工作,3名常驻特邀调解员均具有较为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调解经验,专职调解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实现人尽其长、发挥优势。
“便”字当头,构建高效分流化解机制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诉调对接服务站就位于文登区交警大楼上,一楼是人民调解委员会,楼上便是巡回法庭和交警大队的相关部门。服务站在服务区域专门设置“友情提示”牌、放置宣传材料,充分释明诉调对接工作的惠民性、便利性。
服务站的成立大大方便了办事群众,集中办公更是减少了群众多次跑腿的尴尬。
“巡回法庭在开庭中,如果当事人双方对交通事故现场存在异议,我们可以立即借阅交警部门的卷宗,免去了群众多次跑腿,多次开庭的麻烦。”该院少审庭副庭长颜秀松说,“进一个门,就能办成事,让群众满意而归,是我们最终的目标”。
在工作对接实践中,文登区法院不断摸索,在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多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职责分工、对接流程等四大方面提出17项规范性要求,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调对接有效工作提供了制度规范。
同时,不断加强诉调对接中心建设、全面构建“诉前引导+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调对接解纷模式,在平台建设、职责分工、业务推进等方面实现无缝对接,让当事人“少跑腿”“少花钱”“少冲突”,取得了减轻当事人诉累、提升办案质效、妥善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效果。
“快”字助力,拓展快捷多元解决渠道
2016年6月,赵某驾驶鲁KXXXX号大型普通客车与顺行在前的王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相碰撞,致大型普通客车上的乘客30人受伤,两车损坏。后因赔偿问题十七名伤者起诉至区人民法院。法院受理后审查发现本次事故尚有十三名伤者未起诉,于是法官联系该十三名伤者,向其告知有权就其损失提起诉讼。经法官协调该十三名伤者均提起诉讼。为方便快捷的为当事人解决纠纷,法官积极联系赵某、王某的保险公司参与到诉讼中,一并协商处理,并让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助调解,最终该起事故三十名伤者损失有十八起成功调解。
“如果按照正常上庭程序,要经过举证质证、法庭答辩等一系列环节,可能面临着多次开庭,并且因为人数众多,聚齐当事人上庭也不容易,而诉调对接就能成功解决这一问题,在最短的时间内,给当事人较为满意的结果。”颜秀松表示。
对经交警部门或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的纠纷,在依法登记立案前,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再行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则当场立案,能够开庭的,当即开庭。如不能开庭的,立即制作庭前会议笔录,固定双方争议焦点,明确开庭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去年以来,文登区因交通事故所引发的矛盾纠纷,有210件矛盾纠纷通过诉调对接平台得到快速有效化解,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48件。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共收案609件,结案538件,调解率达到73.4%,平均结案周期缩短至20天。
“专”字为基,搭建专业诉调对接平台
建立专门诉调对接中心,在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专门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为群众构筑起集“交警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保险公司+巡回法庭”四部门“一条龙服务”的“一站式解纷平台”。通过统一规划、系统整合各类资源,实现各类案件在人民调解、行业调解、法院之间的一站式、一体化处理,形成法院和诉讼外调解组织之间双向互动的良好局面。
建立专职调解队伍,配备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的交通事故审判团队,全面负责交通事故案件的诉前指导、立案审判、效力确认等工作,3名常驻特邀调解员均具有较为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调解经验,专职调解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实现人尽其长、发挥优势。
“便”字当头,构建高效分流化解机制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诉调对接服务站就位于文登区交警大楼上,一楼是人民调解委员会,楼上便是巡回法庭和交警大队的相关部门。服务站在服务区域专门设置“友情提示”牌、放置宣传材料,充分释明诉调对接工作的惠民性、便利性。
服务站的成立大大方便了办事群众,集中办公更是减少了群众多次跑腿的尴尬。
“巡回法庭在开庭中,如果当事人双方对交通事故现场存在异议,我们可以立即借阅交警部门的卷宗,免去了群众多次跑腿,多次开庭的麻烦。”该院少审庭副庭长颜秀松说,“进一个门,就能办成事,让群众满意而归,是我们最终的目标”。
在工作对接实践中,文登区法院不断摸索,在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多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职责分工、对接流程等四大方面提出17项规范性要求,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调对接有效工作提供了制度规范。
同时,不断加强诉调对接中心建设、全面构建“诉前引导+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调对接解纷模式,在平台建设、职责分工、业务推进等方面实现无缝对接,让当事人“少跑腿”“少花钱”“少冲突”,取得了减轻当事人诉累、提升办案质效、妥善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效果。
“快”字助力,拓展快捷多元解决渠道
2016年6月,赵某驾驶鲁KXXXX号大型普通客车与顺行在前的王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相碰撞,致大型普通客车上的乘客30人受伤,两车损坏。后因赔偿问题十七名伤者起诉至区人民法院。法院受理后审查发现本次事故尚有十三名伤者未起诉,于是法官联系该十三名伤者,向其告知有权就其损失提起诉讼。经法官协调该十三名伤者均提起诉讼。为方便快捷的为当事人解决纠纷,法官积极联系赵某、王某的保险公司参与到诉讼中,一并协商处理,并让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助调解,最终该起事故三十名伤者损失有十八起成功调解。
“如果按照正常上庭程序,要经过举证质证、法庭答辩等一系列环节,可能面临着多次开庭,并且因为人数众多,聚齐当事人上庭也不容易,而诉调对接就能成功解决这一问题,在最短的时间内,给当事人较为满意的结果。”颜秀松表示。
对经交警部门或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的纠纷,在依法登记立案前,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再行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则当场立案,能够开庭的,当即开庭。如不能开庭的,立即制作庭前会议笔录,固定双方争议焦点,明确开庭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去年以来,文登区因交通事故所引发的矛盾纠纷,有210件矛盾纠纷通过诉调对接平台得到快速有效化解,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48件。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共收案609件,结案538件,调解率达到73.4%,平均结案周期缩短至20天。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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