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打造司法为民新模式助力脱贫攻坚战
2018-01-10 16:17:0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韦程 苏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实现小康,少数民族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掉队。”2017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期间,又指出:“脱贫攻坚工作做好了,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就有了坚实基础;要针对致贫原因分类施策,戒搞形式,戒做虚功,下一番绣花的功夫;要加快老区建设和发展,让老区人民尽快摆脱贫困,过上幸福日子。”这些,都是总书记对扶贫攻坚工作的殷切嘱托。
河池,位于广西西北部,集“老、少、边、山、穷、库”为一身,全市420万人口,其中少数民族人口340多万,全市贫困人口就有69.1万人,占人口总数的六分之一,所属的11个县(区)有7个国家级贫困县,在广西乃至全国都属于贫困面最广、贫困量最大、贫困发生率最高、贫穷程度最深的地区。河池法院经过深入调研和慎重研究,提出了“司法扶贫”的新思路,创新司法为民模式,经过一年多的不懈努力取得良好的效果,并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
创新涉贫案件审判执行,全业务助推脱贫工作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依法审理侵害农村群众利益的销售假种子、盗窃、诈骗、聚众赌博、破坏生产经营等涉贫违法犯罪案件,并重点打击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危房改造、低保发放等领域发生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行为,发挥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团结群众、凝心聚力的职能作用。如天峨县法院组织该县所有行政村村委主任和乡镇干部130多人,旁听侵吞危房改造款的刑事案件审理,并当庭宣判,基层干部受到极大震撼,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以矛盾化解为中心,加大调处力度。加快审理涉及移民搬迁、产业扶贫、危房改造等各类扶贫项目的案件,确保扶贫项目尽快落地,发挥效益;对涉及贫困户的贷款、养殖等相关合同进行审查,防止出现损害贫困群众利益的情况发生;对贫困户人身、财产损害赔偿、借贷和相邻纠纷等案件,坚持快审快结、定纷止争。近2年来,共审理此类案件463件。
如金城江区法院充分运用繁简分流机制,快速审理涉及173名贫困户赔偿款的系列案件,不到一个月时间就帮助贫困户追回57万元赔偿款,使得涉案的全部贫困户因本案实现了年度脱贫。
在行政审判中,建立土地、山林、水利“三大纠纷”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和行政案件立案会商、诉前协调工作机制,稳妥处置行政争议,防止出现群体性纠纷,让群众尽快从纠纷中解脱出来,恢复生产经营,早日脱贫致富。
天峨县法院在审理一起涉及数千亩林地争议的案件时,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快审快调,涉案林地很快恢复种植,受益群众达1650人。
在执行工作中,开展“集中执行月”“涉贫案件执行月”等专项活动。充分运用执行指挥中心,及时协调处理涉贫案件执行问题,执结了一大批涉贫案件,维护了贫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环江县某公司因经营不善,拒付蚕农购销款,使得涉及1200名群众生活陷入困境,环江县法院集中力量,尽力协调政府、企业,最终将220万元赔偿款兑现给蚕农。
据统计,自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执结涉贫执行案件2126件,执结率达98.87%,实际到位金额1830万元,并发放司法救助资金229.7万元。
加大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全方位服务贫困群众
设立移民搬迁点巡回法庭,让搬迁户在家门口就能解决法律问题。“十三五”期间,广西将有110万人需要易地扶贫搬迁,其中河池市就有24.5万人。
为确保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河池市法院提出了“移民搬迁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到哪里”的工作思路,针对移民搬迁的特点,在全市89个移民搬迁安置点设置了巡回法庭,确保移民安置点顺利开工建设。同时,为移民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调解和联动调解等法律服务。此外,全市还有“拔哥巡回法庭”、“龙滩库区巡回法庭”等专业巡回法庭,就近服务贫困群众。
为了使涉贫案件尽快处理,全市两级法院都必须在立案窗口开设绿色通道。涉贫案件一旦立案,便在案卷封面加盖特殊标记,保证立、审、执各环节顺畅流转,优先处理。同时,与政府扶贫部门无缝对接,将扶贫人员名册导入办案系统并同步更新,建立涉贫案件台账,贫困当事人立案时,系统便自动确认贫困当事人身份信息。同时,减免贫困户的诉讼费,一年多来,共减免诉讼费110.9万元,让贫困户打得起官司。
据统计,近两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涉贫诉讼案件1074件,涉及贫困群众近1万人。如罗城县法院立案速裁组快速审结191件涉煤矿企业系列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
为了保证司法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还对司法扶贫工作专门设立考核指标,确定了四项二级指标和23项三级指标,从立案、审理、执行各个环节,到绿色通道的设立、巡回审理的次数及旁听群众的覆盖面,全流程、多角度、全方位地进行考核检查。
全体干警结对帮扶贫困户,6140人摘掉“穷帽”
全市12个法院980位干警与3414户13645名贫困人口结对帮扶,发扬“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河池精神,摸实情、找穷根、出点子、鼓干劲、干实事。如都安县隆福乡隆旺村发生火灾,都安县法院干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临时安置好受灾群众,并筹集资金为受灾贫困户发放生活生产用品。
在产业扶贫方面,我们群策群力,帮助村民一起探寻脱贫致富的可行路径:广西毗邻广东,干警们运用自身人脉资源,帮助贫困户联系外出广东打工;根据河池大石山区的自然条件,响应市委号召,组织发动贫困户,大力发展核桃规模化种植;针对个别家庭特殊困难,干警自掏腰包,帮助贫困户解决作物家畜种养、子女上学、合作医疗等实际困难,还送去御寒棉被衣物和书籍,给贫困户送去物质和精神需求。
在扶贫工作中,法院干警克服重重困难,涌现出了许许多多可歌可泣的动人事迹。河池中院驻村第一书记卢岱,小孩刚满月,就离开家进驻村里开展工作,家人鼎力支持,当地群众深受感动。南丹县法院驻村帮扶干部李智军,带病坚持战斗在扶贫一线,去世前3周都没有回家,带病忘我工作,他帮扶的贫困村脱贫摘帽了,群众生活改善了,他却因劳累过度旧病复发,离开了人世。
为了完善贫困村屯的基础设施,河池两级法院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帮助解决挂点村屯实际困难。2016年,河池中院协调相关部门争取到资金1725万元,修建总长45.2公里的4条屯级路,解决联系点2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全市11个基层法院共联系到资金8124万元、自筹资金131万元投入到所挂点村屯,为群众解决了水、电、路、危房改造、易地搬迁等问题。
目前,河池法院帮扶的联系点已有6140人摘掉“穷帽”,脱贫率已达45%。
河池,位于广西西北部,集“老、少、边、山、穷、库”为一身,全市420万人口,其中少数民族人口340多万,全市贫困人口就有69.1万人,占人口总数的六分之一,所属的11个县(区)有7个国家级贫困县,在广西乃至全国都属于贫困面最广、贫困量最大、贫困发生率最高、贫穷程度最深的地区。河池法院经过深入调研和慎重研究,提出了“司法扶贫”的新思路,创新司法为民模式,经过一年多的不懈努力取得良好的效果,并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
创新涉贫案件审判执行,全业务助推脱贫工作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依法审理侵害农村群众利益的销售假种子、盗窃、诈骗、聚众赌博、破坏生产经营等涉贫违法犯罪案件,并重点打击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危房改造、低保发放等领域发生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行为,发挥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团结群众、凝心聚力的职能作用。如天峨县法院组织该县所有行政村村委主任和乡镇干部130多人,旁听侵吞危房改造款的刑事案件审理,并当庭宣判,基层干部受到极大震撼,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以矛盾化解为中心,加大调处力度。加快审理涉及移民搬迁、产业扶贫、危房改造等各类扶贫项目的案件,确保扶贫项目尽快落地,发挥效益;对涉及贫困户的贷款、养殖等相关合同进行审查,防止出现损害贫困群众利益的情况发生;对贫困户人身、财产损害赔偿、借贷和相邻纠纷等案件,坚持快审快结、定纷止争。近2年来,共审理此类案件463件。
如金城江区法院充分运用繁简分流机制,快速审理涉及173名贫困户赔偿款的系列案件,不到一个月时间就帮助贫困户追回57万元赔偿款,使得涉案的全部贫困户因本案实现了年度脱贫。
在行政审判中,建立土地、山林、水利“三大纠纷”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和行政案件立案会商、诉前协调工作机制,稳妥处置行政争议,防止出现群体性纠纷,让群众尽快从纠纷中解脱出来,恢复生产经营,早日脱贫致富。
天峨县法院在审理一起涉及数千亩林地争议的案件时,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快审快调,涉案林地很快恢复种植,受益群众达1650人。
在执行工作中,开展“集中执行月”“涉贫案件执行月”等专项活动。充分运用执行指挥中心,及时协调处理涉贫案件执行问题,执结了一大批涉贫案件,维护了贫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环江县某公司因经营不善,拒付蚕农购销款,使得涉及1200名群众生活陷入困境,环江县法院集中力量,尽力协调政府、企业,最终将220万元赔偿款兑现给蚕农。
据统计,自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执结涉贫执行案件2126件,执结率达98.87%,实际到位金额1830万元,并发放司法救助资金229.7万元。
加大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全方位服务贫困群众
设立移民搬迁点巡回法庭,让搬迁户在家门口就能解决法律问题。“十三五”期间,广西将有110万人需要易地扶贫搬迁,其中河池市就有24.5万人。
为确保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河池市法院提出了“移民搬迁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到哪里”的工作思路,针对移民搬迁的特点,在全市89个移民搬迁安置点设置了巡回法庭,确保移民安置点顺利开工建设。同时,为移民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调解和联动调解等法律服务。此外,全市还有“拔哥巡回法庭”、“龙滩库区巡回法庭”等专业巡回法庭,就近服务贫困群众。
为了使涉贫案件尽快处理,全市两级法院都必须在立案窗口开设绿色通道。涉贫案件一旦立案,便在案卷封面加盖特殊标记,保证立、审、执各环节顺畅流转,优先处理。同时,与政府扶贫部门无缝对接,将扶贫人员名册导入办案系统并同步更新,建立涉贫案件台账,贫困当事人立案时,系统便自动确认贫困当事人身份信息。同时,减免贫困户的诉讼费,一年多来,共减免诉讼费110.9万元,让贫困户打得起官司。
据统计,近两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涉贫诉讼案件1074件,涉及贫困群众近1万人。如罗城县法院立案速裁组快速审结191件涉煤矿企业系列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
为了保证司法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还对司法扶贫工作专门设立考核指标,确定了四项二级指标和23项三级指标,从立案、审理、执行各个环节,到绿色通道的设立、巡回审理的次数及旁听群众的覆盖面,全流程、多角度、全方位地进行考核检查。
全体干警结对帮扶贫困户,6140人摘掉“穷帽”
全市12个法院980位干警与3414户13645名贫困人口结对帮扶,发扬“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河池精神,摸实情、找穷根、出点子、鼓干劲、干实事。如都安县隆福乡隆旺村发生火灾,都安县法院干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临时安置好受灾群众,并筹集资金为受灾贫困户发放生活生产用品。
在产业扶贫方面,我们群策群力,帮助村民一起探寻脱贫致富的可行路径:广西毗邻广东,干警们运用自身人脉资源,帮助贫困户联系外出广东打工;根据河池大石山区的自然条件,响应市委号召,组织发动贫困户,大力发展核桃规模化种植;针对个别家庭特殊困难,干警自掏腰包,帮助贫困户解决作物家畜种养、子女上学、合作医疗等实际困难,还送去御寒棉被衣物和书籍,给贫困户送去物质和精神需求。
在扶贫工作中,法院干警克服重重困难,涌现出了许许多多可歌可泣的动人事迹。河池中院驻村第一书记卢岱,小孩刚满月,就离开家进驻村里开展工作,家人鼎力支持,当地群众深受感动。南丹县法院驻村帮扶干部李智军,带病坚持战斗在扶贫一线,去世前3周都没有回家,带病忘我工作,他帮扶的贫困村脱贫摘帽了,群众生活改善了,他却因劳累过度旧病复发,离开了人世。
为了完善贫困村屯的基础设施,河池两级法院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帮助解决挂点村屯实际困难。2016年,河池中院协调相关部门争取到资金1725万元,修建总长45.2公里的4条屯级路,解决联系点2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全市11个基层法院共联系到资金8124万元、自筹资金131万元投入到所挂点村屯,为群众解决了水、电、路、危房改造、易地搬迁等问题。
目前,河池法院帮扶的联系点已有6140人摘掉“穷帽”,脱贫率已达45%。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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