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法院“九字诀”服务脱贫攻坚大局实质化
2019-07-15 20:28:05
     中国法院网讯 (田华清)  2019年是四川省屏山县决胜脱贫攻坚关键之年,为确保屏山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的既定目标,全县吹响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号角,屏山法院积极响应,派出16名干警分别奔赴大乘镇、龙华镇一线驻村,与群众同甘共苦,奋战在脱贫攻坚第一线。在全县万众一心奋战脱贫攻坚的关键时刻,屏山法院按照省高院《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法院服务大局实质化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出台了《屏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助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为法院“在家”干警服务精准扶贫提供了行动指南。《意见》围绕“绿通道、保稳定、护民生”九字诀全力服务脱贫攻坚发展大局。

  【绿通道】

  减免诉讼费。打官司需要缴纳诉讼费,缴不起诉讼费怎么办?屏山法院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畅通贫困群众诉讼维权途径,为涉乡村振兴、涉脱贫攻坚案件开通司法援助“绿色通道”,实行减免缓交诉讼费。2015年以来为困难群众减免缓诉讼费72件计14万元。书楼法庭创新推出“521”诉讼便民服务措施,对建卡贫困户的当事人优先立案、减免诉讼费并上门送达相应法律文书或开展巡回审理。

  开展法律援助。针对贫困群众文化层次低,不懂法律程序问题。屏山法院积极协调法律援助机构为确有需要帮助的困难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以保障实现其合法权益。同时构建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窗口—基层法庭诉讼服务点,运用上门立案、预约立案、车载法庭、巡回法庭等举措,为贫困村民提供便利的诉讼服务。2015年来引导当事人寻求法律援助案件143件。2019年1月23日,钟某、朱某起诉其九个子女赡养纠纷,鉴于原告年老,行动方便,生活困难,协调龙溪司法所工提供法律援助,在司法所的配合下,促成该起赡养纠纷调解结案。

  【保稳定】

  打击犯罪。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扫黑除恶方针,严惩刑事犯罪,维护农村稳定。2015年以来,屏山法院依法严打犯罪保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等犯罪,审结保护生态资源、生物资源类犯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4件,破坏农业资源(滥伐林木罪)19件,套取国家扶贫资金、惠农补贴、侵吞等腐败案件(贪污罪)2件,农村地区危害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38件(开设赌场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为保障精准扶贫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尤其是判处扶贫领域原党支部书记周某套贪污案、新市镇白花村“纸片路”工程涉案人员刑罚并通过庭审让全县村干部受到教育,达到扶贫领域反腐警示效果。

  扶助稳控。贫困问题历来是引发不稳定因数的诱因。屏山法院在办理案件中注重采取扶助措施,避免出现不稳定问题。如2018年书楼镇刘某(女)诉王某离婚纠纷一案,王某属于健卡贫困户而且属残疾人,屏山法院利用巡回审判车到被告的社区开展巡回审判二次,经多次调解,达成原、被告离婚协议,刘某除一次性补偿被告王麒先50,000元外,以后每月扶持被告王麒先500元,至被告王麒先生命终结止,既达到原告离婚目的,也避免因离婚让王某的生活问题给社会来带后患。又如:2019年屏山县大乘镇全和村困难户张某、范某因与王某某故意伤害一案,被告人没有能力给付,法院考虑到张某、范某为困难户,给予司法救助金2000元。通过困难群众给予司法救助,避免因案件无法执行影响困难群众生活和稳定。

  【护民生】

  快结案。快立快审快执涉及与脱贫对象、与脱贫相关的涉及产业发展、生态建设、水源地生态补偿、聚集点建设、搬迁等涉民生案件。2018年9月18日,龙华人民法庭收到彭某等十名农民工起诉屏山县龙华页岩砖瓦厂劳务合同纠纷诉状后,得知彭某等十名农民工属于贫困群众,在厂做工工资日结。法官决随即立案,到场了解情况。当天当庭调解兑现困难民工工资两万多元。执行方面持续开展涉及贫困攻坚案件的专项执行活动,对贫困群众申请执行的拖欠工资报酬、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等案件加大执行力度2015年来共办理涉及抚养费、劳务合同、赡养费等与扶贫对象有关的执行案件189件,执行到位案款1403820.44元。

  寻根源。贫困原因多种多样,分析原因可以有针对性采取措施。2019年民事审判庭联合其他部门对10多户存在赡养问题的贫困家庭,开展了为期3天的入户摸底排查工作,了解这些家庭中60岁以上老年人致贫原因以及子女拒绝赡养的原因。对那些有赡养能力而拒绝赡养老人的子女从法、理、情上,进行说服教育,让子女自觉履行赡养义务,让贫困老年人老有所养;对于那些说服教育后,仍然不听劝告的子女,则引导老年人,通过调解组织或诉讼手段维权,让贫困老人尽早脱贫。

  助审查。是不是真正的贫困户关系到扶贫对象精准问题。屏山法院发回行政审判指导政府对贫困户的资格审查工作作用,做到扶贫对象精准。如:2018年屏山镇根据接受到的相关信息,发现柑坳村困难户刘某、邓某、宋某三户村民,家庭并不困难,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不应当认定为贫困户,但就如何取消其贫困户资格和清退已享受的贫困户待遇不知如何处理才合法,准备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最后在法院指导下,通过案外协调屏山镇对困难户的资格进行了复查,并强制取消了该户的贫困户资格和待遇。

  重普法。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扶贫工作可持续发展,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基层组织人员和群众法律意识,促进基层组织运行的法治化、规范化。采取送法下乡和农民“夜校”的形式,对“彩礼”“聘礼”、大男子主义等问题重点宣传《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等,反对农村旧思想;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保护法》等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村民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放民事起诉状格式,授权委托书模板,提起诉讼的相关流程,诉讼费缴纳办法,民间借贷相关规定等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单,进行法律宣传,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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