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珲春法院:走心司法服务 解开群众心结
2018-01-04 10:04: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雪
  “司法温度,隽永平和,润物无声。”作为吉林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及诉讼服务中心试点的基层法院,2017年5月,珲春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珲春市司法局共同组建了诉前调解中心,成立了诉调对接团队,充分利用诉前调解“灵活、简便、快捷”的特点,积极发挥诉讼服务中心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作用,更好地满足了新时代人民对美好司法生态的向往,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支团队,传递一种信念

  “用最短的时间把当事人的纠纷化解了,双方彼此谅解、握手言和,是我们法官最愿意看到的结果。”立案庭庭长、负责诉前调解的员额法官赵强说道。

  为提高诉前调解工作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迫切的司法需求,该院坚持“和为贵”工作理念,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诉前调解中心,选派了2名员额法官担任诉前调解法官,返聘了2名有20多年审判工作经验的资深退休法官担任专职调解员,邀请了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调解经验丰富、善作群众工作的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担任特邀调解员常驻法院,从事诉前调解工作。2017年6月至11月,诉前调解中心调解、撤诉案件448件,调解、撤诉率41.63%。

  一张名片,传递一种情义

  风起于青萍之末,案发于纠纷之初。近年来,珲春市法院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积极探索源头化解、诉前调解的矛盾调处路径,形成了地域特点突出、法院特色鲜明的百花争艳新气象。该院以诉前调解中心为依托,在乡镇街道司法所、妇联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设立联系点,将调解工作延伸到全市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屯。截至目前,该院已初步建立了基本覆盖全市的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平台,并着力打造三张名片,切实履行法院的责任担当。

  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室。该院先后与珲春市主要医疗机构合作,挂牌设立了三处“医疗纠纷调解办公室”,主动参与指导调处医疗纠纷,强化对该医疗纠纷调解室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取到了较好效果。虽然只是把调解工作前移了一小步,但却为医患双方搭建了一条快速化解纠纷的绿色通道,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对于医患双方争议较大一时难以解决的案件,及时将案件引入正常司法程序,既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力保障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使医患纠纷解决回归理性。

  构建劳动争议裁审衔接机制。劳动争议案件事关劳动者弱势群体切身利益,始终是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工作中的难点热点。该院积极推进与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共同推进裁审衔接机制建设,出台《珲春市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劳动争议裁审工作微信群”,相互支持、及时沟通,共同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优势便利,使大量劳动争议纠纷在仲裁阶段和诉前得到化解,最终仅有不到5%的劳动争议案件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

  加强法企联系深入服务三抓。建立法官联系企业制度,及时开展“四定”活动,即定期与企业电话联系、定期到企业走访、定期邀请企业家旁听庭审、定期送法进企业,及时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法律需求,建立涉企纠纷绿色通道,借力人民调解网络平台,优先帮助企业处理各种涉法问题,就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正确处理劳资纠纷、依法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等问题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为辖区企业切实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个品牌,传递一种声音

  “满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于法院人来说,已经不再是简单的依法判案,不再是说教式的普法宣传,而是要正视百姓‘知法’但不一定‘守法’这一客观事实,因此,法院人要担负起引导群众养成守法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这一重任。”主管诉前调解工作的副院长柳豪说道。

  珲春市法院围绕平安珲春建设,倾力打造“无诉讼村屯建设”品牌,与敬信镇大肚川村村委会及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共建协议,共同推进无诉讼村屯建设。为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市法院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了具有丰富民事审判经验的民事审判一庭庭长担任联络员,负责联络、指导、回访等工作。通过与村民举行座谈会,邀请村民代表参观法院、观摩庭审、送法下乡等活动,多渠道扩展村民的法律知识,宣讲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一些常见纠纷正确处理方法,将普法工作的重心从注重“促进知法”调整为跨越“知行鸿沟”,提高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目前,大肚川村已成为珲春市“无诉讼、无上访”样板村屯,此项工作已在全市各乡镇村屯推广实施。

  一种方式,传递一种情怀

  “我的老胃病和一个家庭的命运哪个更重要?”

  2017年7月21日,珲春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原告卢某诉称,由于婚前对被告赵某缺乏了解,婚后夫妻感情不和,妻子不尊重长辈等原因,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庭前调解过程中,专职调解员、法院退休法官闫立霞首先约见卢某,沟通后发现双方当事人已育有一子一女,且均无酗酒、赌博、吸毒、婚外恋等情况,只是缺乏沟通,互相理解不够。由于赵某白天工作,不能到法院进行调解且并不配合调解,坚持离婚,闫立霞同志通过耐心与被告沟通后,约定赵某下班后,在赵某居住小区楼下进行调解。调解员忍着老胃病,在下班后如期和赵某见面,针对矛盾点进行劝说,让双方了解到矛盾产生的原因,并让双方敞开心扉进行沟通,直至晚上9点,终于做通赵某工作,第二天卢某到法院办理撤诉,并一再感谢法院。这就是一名退休老法官对人民调解事业的热诚和执着,把百姓事情放在心上的付出和担当。

  “法院的这个诉前调解好啊!就来了一次法院,我的案件就结了,事情解决了,也有没伤彼此的和气,真的很便民!”一名当事人在调解结束后对法院的诉前调解工作给予了中肯的评价。

  “诉前调解工作的开展,减少了员额法官的办案压力,同时也方便当事人快速处理纠纷,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让员额法官有更多的时间处理相对疑难复杂的案件”员额法官于婷如是说。

  “小程序、大担当”,谈及诉前调解给当事人及法官减负带来的便利,珲春市法院冷立新院长表示“人民法院保障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责无旁贷,简单案件快速审理、复杂案件精准审理,既是诉前调解工作开展的初衷,也是这项工作所追求的目标。下一步,珲春市法院将继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加强诉前人员配备,进一步减轻群众诉累、进一步夯实服务根基,认真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法治珲春建设贡献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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