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兴宁:预防校园欺凌 法制宣传教育进校园
2017-12-19 10:51:40
中国法院网讯 (袁莹莹) 为进一步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教育局、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南宁市中小学“预防校园欺凌”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 12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张婷走进南宁市华强路小学,为该校六年级全体师生讲授了一堂主题为《向校园欺凌说“不”——预防校园欺凌 共建和谐校园》的法制教育课。 课上,张婷结合发生在广西及外地的几个校园欺凌典型案例,为师生们介绍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主要类型,教育学生遇到校园欺凌应该如何处置,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并就课前收集到的学生关注度较高的法律问题进行了集中解答。张婷还带领全体学生进行了宣誓。师生们纷纷表示,这样面对面交流、零距离互动的法制教育课让他们受益匪浅。 近年来,兴宁区法院不断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工作的长效机制,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加强辖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自我防范意识,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深入开展,有效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