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能否转让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
2017-12-14 09:20: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天全
问:我朋友是经营广告的,依法申请取得了固定印刷品广告经营许可证,现在由于经营困难,想把固定印刷品广告经营许可证转让给他人经营,请问可以吗?
重庆 赖先生
答:根据相关规定,固定印刷品广告经营许可证属于特殊的行政许可,是需要省级以上工伤管理部门审批的单独行政许可。同时,广告公司需要具备名号里含有“广告”字样,公司注册3年以上,注册资金150万元以上3个条件,才能申请。《行政许可法》第九条规定,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外,不得转让。《广告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五)项规定,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倒卖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该公司可以依法将广告经营许可证转让,但不得营利,也不得出租、出借、倒卖。
作者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重庆 赖先生
答:根据相关规定,固定印刷品广告经营许可证属于特殊的行政许可,是需要省级以上工伤管理部门审批的单独行政许可。同时,广告公司需要具备名号里含有“广告”字样,公司注册3年以上,注册资金150万元以上3个条件,才能申请。《行政许可法》第九条规定,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外,不得转让。《广告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五)项规定,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倒卖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该公司可以依法将广告经营许可证转让,但不得营利,也不得出租、出借、倒卖。
作者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