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地呈现
2017-12-13 09:36: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 刘炜
  电影《邹碧华》根据真人事迹改编,讲述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一生甘当“燃灯者”的感人事迹。

  影片在叙事方式上采用了倒叙和插叙方式,从家庭和工作两个方面塑造了一个完整的邹碧华形象,这种方式是影片结构上的特别之处。

  这种叙事方式首先提供了内容上的客观性。这种客观性来自于可信。康达、海琳以及儿子都是邹碧华的至信至亲,由他们提供给观众的信息是具有可信性的。在工作方面的回忆主要是由邹碧华的下属康达完成的。从其在长宁区法院工作开始,一直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康达都在他身边工作,对他的工作生涯十分了解,对邹碧华工作情况的叙述比客观的讲述都更加具有真实感。康达的回忆是从邹碧华第一天上班接待上访群众开始的,之后讲述了走访失火家庭,帮助了陈阳,解决康达的工作方法问题,表彰老贺的工作等,从客观的角度塑造了一个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崇德尚法,慎思明辨的法官形象。

  其次,使用影片中人物回忆的方式从主观上提供了情绪的真实性,这种细节和情绪往往是上帝视角的叙述方式无法体现的。在影片中,妻子看到邹碧华生前写的《要件审判九步法》陷入到回忆中,回忆里邹碧华拉着妻子的手两人一边跳舞一边讨论书的内容,儿子回来,一家人笑着打趣。这种情绪细节的暴露,用妻子的角度来叙述,可以得到很好的增强。

  第三,使用影片中人物回忆的方式,可以提供给观众在影片中可供自身代入的位置。观众在观影时十分想了解邹碧华的生平,影片满足观众愿望的方式不是简单地采用平铺直叙的方式,而是通过各种身份的人讲述了一个完整的邹碧华。每个他身边的人都提供给观众一个“看”的位置,康达叙述时我们作为邹碧华的同事在了解他,感受他的工作作风,感受他对同事的关怀;在妻子和儿子的回忆中,观众则是作为至亲在了解他,感受他的风趣幽默,温暖踏实,同时观众也陪同他的至亲一起,感受突然间失去他的痛苦和悲伤。这样的叙述方式,增进了演员和观众之间的认同感,促进共情的产生。

  《邹碧华》作为一部传记片,需要满足观众的就是去全面完整地塑造人物形象,通过插叙和回忆的方式来叙述,呈现出一个完整生动的邹碧华形象。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