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方式拓宽渠道 全面提升司法能力
——安徽高院强化教育培训工作纪实
2017-12-09 13:13:1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听张坚院长讲党课,真是‘解渴’,让我们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法庭基层党组织在新时代承载的新使命。”
“裴德海教授讲的党史生动有趣,听得入脑入心。”
“三天培训,加深了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懂得了如何将十九大精神贯彻到日常工作中。”
……
11月28日至30日,来自安徽各地法院的140多名学员参加了“全省法院党支部书记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学员们纷纷向记者畅谈学习感受,“点赞”精彩课程。
类似这样的特色培训,在安徽法院层出不穷。近年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全省法院工作全局,不断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拓宽培训渠道,强化培训管理,全力培育优秀司法人才,提升司法能力和审判质效,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突出思想教育 凝聚队伍力量
教育培训是理论武装的重要渠道和有效载体。安徽高院始终把培训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相结合。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后,安徽高院接连举办了全省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培训班、全省法院党支部书记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由张坚等院领导、知名专家教授对十九大精神进行深度解读,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专题辅导。
“我们在培训内容上力求做到三个‘突出’:突出思想教育为先导,突出业务培训为主线,突出司法改革为重点。”安徽法官培训学院院长王晓萍说。
安徽省是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司法改革工作启动后,安徽法官培训学院紧紧围绕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专门举办了“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培训班”和“全省法院司法改革过渡期法官遴选工作培训班”及“全省法院财务统管改革培训班”,就司法改革相关内容对相关工作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培训。
“去的时候对司改有疑问,回来已胸有成竹,授课讲师对司法体制改革的目的,阶段性要求,实施步骤解答得一清二楚。”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花卉,原先从事司法改革工作,多次参加培训,体会尤为深刻。
提高司法能力 促进审判质效
安徽高院针对全省法院的业务培训涵盖立案、刑事、民事、行政、审监、执行、信访等审判工作全领域,培训的内容紧密围绕中央大政方针的出台、法律的修订和政策的调整,紧贴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既有审判理论探讨又有审判实务指导。
“去年我带着办案中遇到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难点问题,参加全省行政审判业务培训后,全都迎刃而解。”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法官王晶说。
为积极回应广大青年干警对个人成长进步的关切和期待,使符合培训条件的预备法官都能及时参加培训,2015年以来,安徽高院举办了3期全省法院预备法官培训班,培训干警近千人。
“参加预备法官培训班,全面提升了我的司法能力和信心,在法官助理的工作中更加高效,更有信心和勇气面对今后的审判工作。”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刘现东说。
据统计,2015年以来,安徽高院共举办各类培训班74期,共培训学员15800多人次,办班期数和培训规模创历史新高,培训覆盖面得到空前拓展。
除了办好传统培训外,2015年5月,安徽高院创立“安徽法院大讲堂”,以视频培训的形式对全省法院干警开展审判业务、机关党建、司法政务等各类培训,扩展了培训的规模和覆盖面,至今已举办12期,培训学员6万余人次。
办好特色培训 扩大培训效应
为提升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2016年12月,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与安徽高院联合举办省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来自全省16个市和省军区的50名代表参加培训。联合培训代表,这在省人大常委会和安徽高院培训工作中还是首次,在全国亦属创新之举,拓宽了培训工作新思路。
通过培训,进一步加强了法院与省人大代表的联络,进一步征求了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宣传了法院工作的良好成效,进一步营造了监督司法、支持司法的浓厚氛围。
省人大代表、滁州市公证处主任王磊告诉记者:“这次培训使我进一步熟悉全省法院工作,有的放矢推动了公证部门和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的开展。”
安徽高院汲取代表专题培训的经验,为进一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凝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将更多的纠纷化解在诉前,专门举办特邀调解员培训。来自全省各行业领域的100多名特邀调解员参加了培训。
针对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完成后,新任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急需提高的新情况,法官培训学院专门举办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培训班,为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参审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2、3月份,在安徽高院领导的支持下,法官培训学院先后组织精干师资赴淮北和亳州两市以及国家级贫困县利辛县开展巡回授课,淮北和亳州两地法院干警及利辛县部分公安干警共300多人参加了培训。特别是将国家级贫困县作为巡回授课点,为利辛县送去量身打造的高质量授课内容,实现智力扶贫。张坚对此称赞道:法官培训新形式,重点扶贫新方法。
“裴德海教授讲的党史生动有趣,听得入脑入心。”
“三天培训,加深了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懂得了如何将十九大精神贯彻到日常工作中。”
……
11月28日至30日,来自安徽各地法院的140多名学员参加了“全省法院党支部书记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学员们纷纷向记者畅谈学习感受,“点赞”精彩课程。
类似这样的特色培训,在安徽法院层出不穷。近年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全省法院工作全局,不断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拓宽培训渠道,强化培训管理,全力培育优秀司法人才,提升司法能力和审判质效,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突出思想教育 凝聚队伍力量
教育培训是理论武装的重要渠道和有效载体。安徽高院始终把培训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相结合。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后,安徽高院接连举办了全省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培训班、全省法院党支部书记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由张坚等院领导、知名专家教授对十九大精神进行深度解读,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专题辅导。
“我们在培训内容上力求做到三个‘突出’:突出思想教育为先导,突出业务培训为主线,突出司法改革为重点。”安徽法官培训学院院长王晓萍说。
安徽省是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司法改革工作启动后,安徽法官培训学院紧紧围绕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专门举办了“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培训班”和“全省法院司法改革过渡期法官遴选工作培训班”及“全省法院财务统管改革培训班”,就司法改革相关内容对相关工作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培训。
“去的时候对司改有疑问,回来已胸有成竹,授课讲师对司法体制改革的目的,阶段性要求,实施步骤解答得一清二楚。”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花卉,原先从事司法改革工作,多次参加培训,体会尤为深刻。
提高司法能力 促进审判质效
安徽高院针对全省法院的业务培训涵盖立案、刑事、民事、行政、审监、执行、信访等审判工作全领域,培训的内容紧密围绕中央大政方针的出台、法律的修订和政策的调整,紧贴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既有审判理论探讨又有审判实务指导。
“去年我带着办案中遇到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难点问题,参加全省行政审判业务培训后,全都迎刃而解。”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法官王晶说。
为积极回应广大青年干警对个人成长进步的关切和期待,使符合培训条件的预备法官都能及时参加培训,2015年以来,安徽高院举办了3期全省法院预备法官培训班,培训干警近千人。
“参加预备法官培训班,全面提升了我的司法能力和信心,在法官助理的工作中更加高效,更有信心和勇气面对今后的审判工作。”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刘现东说。
据统计,2015年以来,安徽高院共举办各类培训班74期,共培训学员15800多人次,办班期数和培训规模创历史新高,培训覆盖面得到空前拓展。
除了办好传统培训外,2015年5月,安徽高院创立“安徽法院大讲堂”,以视频培训的形式对全省法院干警开展审判业务、机关党建、司法政务等各类培训,扩展了培训的规模和覆盖面,至今已举办12期,培训学员6万余人次。
办好特色培训 扩大培训效应
为提升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2016年12月,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与安徽高院联合举办省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来自全省16个市和省军区的50名代表参加培训。联合培训代表,这在省人大常委会和安徽高院培训工作中还是首次,在全国亦属创新之举,拓宽了培训工作新思路。
通过培训,进一步加强了法院与省人大代表的联络,进一步征求了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宣传了法院工作的良好成效,进一步营造了监督司法、支持司法的浓厚氛围。
省人大代表、滁州市公证处主任王磊告诉记者:“这次培训使我进一步熟悉全省法院工作,有的放矢推动了公证部门和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的开展。”
安徽高院汲取代表专题培训的经验,为进一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凝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将更多的纠纷化解在诉前,专门举办特邀调解员培训。来自全省各行业领域的100多名特邀调解员参加了培训。
针对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完成后,新任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急需提高的新情况,法官培训学院专门举办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培训班,为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参审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2、3月份,在安徽高院领导的支持下,法官培训学院先后组织精干师资赴淮北和亳州两市以及国家级贫困县利辛县开展巡回授课,淮北和亳州两地法院干警及利辛县部分公安干警共300多人参加了培训。特别是将国家级贫困县作为巡回授课点,为利辛县送去量身打造的高质量授课内容,实现智力扶贫。张坚对此称赞道:法官培训新形式,重点扶贫新方法。
责任编辑: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