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办案效率 郧西法院通过微信远程调解案件
2017-12-07 14:11:2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叶贵方 夏姣
近日,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利用互联网远程成功调解一起债权转移合同纠纷案,极大地便利了当事人,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提高了办案效率。
赵某诉郭某债权转移合同纠纷一案,郧西法院受理后,在送达阶段,郭某消极应诉。法庭工作人员通过微信与郭某进行了沟通,了解到郭某远在山东务工没有时间回来,又长期生病住院治疗,经济较为困难,且来回花费较大不愿往返参加诉讼才一直推诿。鉴于此,承办法官向其释法明理,耐心讲解民事案件送达程序及送达方式,表示可以通过微信电子送达,打消了被告郭某心中的顾虑。郭某遂通过微信接收了相关诉讼文书。
在庭审环节,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微信让原被告异地视频核对案件事实,并促成双方协商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郭某通过微信传回其本人手持身份证件的图片、同意调解协议的信息证实其身份真实及对案件事实无异议和同意协议内容的事实。承办法官按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制作调解书并通过微信向被告郭某送达了民事调解书,案件圆满审结。
郧西法院利用互联网办案,有效提升了送达、审理、裁判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将司法为民切实落到实处。
赵某诉郭某债权转移合同纠纷一案,郧西法院受理后,在送达阶段,郭某消极应诉。法庭工作人员通过微信与郭某进行了沟通,了解到郭某远在山东务工没有时间回来,又长期生病住院治疗,经济较为困难,且来回花费较大不愿往返参加诉讼才一直推诿。鉴于此,承办法官向其释法明理,耐心讲解民事案件送达程序及送达方式,表示可以通过微信电子送达,打消了被告郭某心中的顾虑。郭某遂通过微信接收了相关诉讼文书。
在庭审环节,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微信让原被告异地视频核对案件事实,并促成双方协商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郭某通过微信传回其本人手持身份证件的图片、同意调解协议的信息证实其身份真实及对案件事实无异议和同意协议内容的事实。承办法官按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制作调解书并通过微信向被告郭某送达了民事调解书,案件圆满审结。
郧西法院利用互联网办案,有效提升了送达、审理、裁判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将司法为民切实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