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宁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2017-11-29 09:43:25
中国法院网讯 (任丹) 近日,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2016年,乔某聘用王某、常某为其承包的工程提供劳务,双方约定工程结束后一次性付清劳动报酬。但工程结束后,乔某以工程款未给付到位为由,迟迟未向王某、常某结算劳务工资,王某、常某经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乔某支付拖欠的劳务工资。
接到案件后,速裁庭办案法官了解到,被告乔某系本地人,经常承包工程,遂通过电话对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告知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乔某表示,愿如数支付拖欠原告的工资,请求法庭组织双方调解,希望延缓支付,待尽快备足款项之后给付。法官经征求原告同意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达成由被告乔某于2017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二原告拖欠工资30500元的调解协议。
今年以来,宁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对部分事实清楚、当事人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进行速裁,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至目前共受理速裁案件165件,审结165件,提高了办案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受到群众的普遍好评。
2016年,乔某聘用王某、常某为其承包的工程提供劳务,双方约定工程结束后一次性付清劳动报酬。但工程结束后,乔某以工程款未给付到位为由,迟迟未向王某、常某结算劳务工资,王某、常某经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乔某支付拖欠的劳务工资。
接到案件后,速裁庭办案法官了解到,被告乔某系本地人,经常承包工程,遂通过电话对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告知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乔某表示,愿如数支付拖欠原告的工资,请求法庭组织双方调解,希望延缓支付,待尽快备足款项之后给付。法官经征求原告同意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达成由被告乔某于2017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二原告拖欠工资30500元的调解协议。
今年以来,宁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对部分事实清楚、当事人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进行速裁,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至目前共受理速裁案件165件,审结165件,提高了办案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受到群众的普遍好评。
责任编辑:韩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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