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法院严查院庭长挂名办案等问题
2017-11-23 09:56:4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剑波 元春华
江西省抚州市两级法院严格落实入额领导办案制度,积极推动院庭长回归办案一线,有效发挥其在审判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今年以来,全市法院院庭长已主办案件13384件,占全部案件数的45.36%。
据了解,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规定院庭长办案与普通员额法官办案要做到“五个一样”:案件分配方式一样,由立案登记系统随机分配;庭审直播一样,以直播庭审为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审判管理模式一样,从接案之日到结案,全程接受审判流程管理监督;办案方式一样,都落实网上办案、每庭必录、智能文书制作和档案数字化管理;办案主体责任一样,办案质效同样进行通报。为将院庭长办案制度落到实处,抚州市两级法院还采取明察暗访、抽调案卷等渠道,严查是否存在以委托办案、挂名办案、口头办案等方式代替领导本人办案的问题。
据了解,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规定院庭长办案与普通员额法官办案要做到“五个一样”:案件分配方式一样,由立案登记系统随机分配;庭审直播一样,以直播庭审为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审判管理模式一样,从接案之日到结案,全程接受审判流程管理监督;办案方式一样,都落实网上办案、每庭必录、智能文书制作和档案数字化管理;办案主体责任一样,办案质效同样进行通报。为将院庭长办案制度落到实处,抚州市两级法院还采取明察暗访、抽调案卷等渠道,严查是否存在以委托办案、挂名办案、口头办案等方式代替领导本人办案的问题。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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