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文明新风尚 扬司法正能量
——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纪实
2017-11-21 14:47:3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周艳梅
舒适整洁的工作环境让人流连忘返,精细化的管理让审判业务高效开展,文明公正的司法让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如今,走进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处处荡漾着清新的文明气息,这是一个全国文明单位向人们展示的深刻印记。近年来,钦北区法院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统揽工作全局,以文明建设带动审判执行工作科学发展,以审判执行工作促进文明建设水平提升,为该院的各项工作带来了新气象。
钦北区法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先进法院”,被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先进集体”、全区优秀法院、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全区青少年维权岗”等,从2009年开始连续九年被评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在刚刚公布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中,钦北区法院榜上有名。这些荣誉无不诉说着其司法为民的使命和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继承和发展法院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
围绕大局,筑牢文明根基
向往文明,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永恒追求。钦北区法院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树立法院形象,实现司法公正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举全院之力共谋创建。2009年成功创建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近年来,在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奋进求索之路上,全院干警紧密结合钦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厚德、崇法、清廉、奉献”的院训,以坚定的信仰、良知与责任,实现廉洁司法,公正司法的工作宗旨。
强班子,打造文明核心。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把文明创建活动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载体,将创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并重齐抓。落实领导一岗双责制,实行创建工作“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专门抓的工作格局。院党组从创建实际出发,抓作风,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抓服务,提高党组决策能力,为打造一个坚强的领导班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使每一位干警都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该院在创建氛围、工作机制上做了不懈的努力。通过制定创建规划、召开创建动员会、创建宣传展板,炒热了创建思想、激发了创建热情。
抓队伍,打造文明团队。钦北区法院把加强干警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始终,大力倡导公平、公正、廉洁、为民、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市民文明公约》;通过学习宋鱼水、陈燕萍等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和鼓舞法院干警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开展规范文明用语、举办文明知识竞赛等活动,使全体工作人员受到了启发教育,不断增强创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意识。
恪守天平,铸就文明丰碑
文明创建促司法公平公正,抓好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该院审理的案件,件件公开透明,同时坚持案件质量每季度一评查一通报制度,促使法院案件质效年年排在全市前列。
刑事审判宽严相济。严把事实关、证据关、人情关,坚持“稳、准、狠”地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除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继续贯彻“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以外,对于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在处理时依法从宽,充分发挥刑罚的调整和保护功能。2015年以来共受理刑事案件1040件1463人,审结1012件1404人,判决生效958件1353人,给予刑事处罚1350人,免予刑事处罚2人,无罪1人。
民商事案件着力调解。坚持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把调解结案作为审理民事案件的第一选择,形成了以调解为主线的审判格局,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政策、法律和教育等各种手段及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016年设立了全市首家“家事少年审判庭”,正式启动家事少年审判一体化改革。在审理家事案件时,以“和、合”为审判理念,探索符合家事案件社会性、伦理性、隐秘性特征的家事纠纷化解方式,在审理家事案件时,我院以“和、合”为审判理念,探索符合家事案件社会性、伦理性、隐秘性特征的家事纠纷化解方式,将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最大限度地平复婚姻家庭纠纷各方因为感情危机形成的心灵创伤。2015年以来,共审结民商事案件6887件,其中调解2802件,撤诉1078件。
行政案件着力协调。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把定纷止争、协调化解作为促进社会稳定的推进器,把解决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行政审判工作中采取“一案一协调”工作方法,事先征求当事人意见,再由主办法官制定协调方案,通过耐心讲解,分析利弊,缓和当事人情绪,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最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执行案件着力和解。充分发挥执行和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以和解结案促社会和谐。坚持将和解贯穿于执行工作的全过程,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仔细研究案情,明确执行内容,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之时,及时进行思想沟通,析法明理,在采取强制措施前后均尽量耐心地说服劝解,因势利导千方百计做好执行和解工作,使一批执行难案顺利得以和解结案。2015年以来共受理执行及执行异议案件2687件,执结2289件,执结标的金额140641.115万,其中执行和解527件。
丰富载体,绽放文明光彩
在创建工作中,钦北区法院不断丰富文明活动载体,为文明创建提供给力平台,助推司法能力建设。
依托“道德讲堂”和“法官讲坛”,定期开展主题宣讲、诵读道德经典活动,通过领导带头讲、中层干部讲、青年干警讲等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为全院干警提供了一个良好学习的平台、一个深入思考的环境、一个拓展视野的空间、一个研究交流的渠道。以“道德讲堂”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精神。
以创建“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阳光型”四型法院为抓手,开展文明法院、文明科室、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干警爱岗、敬业、务实、为民,提高了法院的形象,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任和支持。宣传落实“八荣八耻”的荣辱观,推行文明用语,传播风尚传播等,开展“家庭助廉”等活动,树立“家庭助廉”的先进典型。
积极组织文娱活动,展现干警精神状态。将文明创建活动与法院开展的各项活动有机的结合起来,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每年举办迎春运动会,五四、七一文艺晚会,既活跃干警业余文化生活,又凝聚人心,焕发活力,增强干警的团队精神。积极参加市中院、钦北区组织的文艺汇演和“广场大家乐”等,充分展现了法官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良好形象,深受群众好评。
加强网络传播文明建设。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司法理念,用身边的案例,引导群众合法表达诉求。并与广西电视台、钦州电视台合作,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与案说法,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特别是与钦州电视台合作的“微剧说法”,把案例用微剧的形式拍出来,在电视台播放,深受人们的喜爱。
司法为民,树立文明形象
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钦北区法院以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多举措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让司法公正和高效进一步深入人心。
顺民意,司法便民举措一应俱全。坚持利民、便民、高效的原则,在院机关和两个法庭均建设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咨询、导诉、立案、查询、诉前调解等“一站式”服务,立案及时、准确,90%以上为当天立案,在立案大厅配备纸、笔、眼镜、便民诉讼缴费机,便民药箱、擦鞋机、壁挂式触摸屏查询机、台式电脑和打印机,提供无线wifi,以方便当事人和律师书写诉状、修改法律文书、网上立案等。推行午间不间断立案,确保立案咨询电话白天零中断。开展司法救助,三年来先后为254案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306万多元,确保经济困难的人打得起官司。
解民忧,法官登门入户化纠纷。依托法官工作室、专业巡回法庭,在开展巡回审判的同时,还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推行判后回访,定期进村入户带案下访,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向群众问计问策。积极开展法官“五进”活动,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三年来,该院深入山塘社区、白水塘社区、北营社区、皇马社区、大井社区、中花村等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6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多份,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妇女儿童维权岗法官深入在农村,为广大妇女上“反家暴”法制课,受到了广大妇女的热烈欢迎。家事少年庭法官在两年内走完了辖区的中小学,上法制课,发宣传资,辖区内超过十万学生受教育。
聚民心,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为了便于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该院全力推行“阳光司法”,将立案、庭审、执行、文书等诉讼环节全部向社会公开,逐步实现了司法的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和常态化公开。借助信息化技术,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依托科技法庭,实现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增进庭审活动的公开透明;开通法院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及时通报法院工作和重大案件的审理情况,满足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不定期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群众到法院旁听庭审、观摩调解,“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主动接受各界群众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各界通报法院工作成果,接受媒体监督。
文明创建没有终点,永远在路上。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以崭新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探索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思路和新途径,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小康、加快钦北跨越发展提供更加及时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钦北区法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先进法院”,被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先进集体”、全区优秀法院、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全区青少年维权岗”等,从2009年开始连续九年被评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在刚刚公布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中,钦北区法院榜上有名。这些荣誉无不诉说着其司法为民的使命和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继承和发展法院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
围绕大局,筑牢文明根基
向往文明,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永恒追求。钦北区法院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树立法院形象,实现司法公正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举全院之力共谋创建。2009年成功创建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近年来,在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奋进求索之路上,全院干警紧密结合钦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厚德、崇法、清廉、奉献”的院训,以坚定的信仰、良知与责任,实现廉洁司法,公正司法的工作宗旨。
强班子,打造文明核心。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把文明创建活动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载体,将创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并重齐抓。落实领导一岗双责制,实行创建工作“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专门抓的工作格局。院党组从创建实际出发,抓作风,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抓服务,提高党组决策能力,为打造一个坚强的领导班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使每一位干警都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该院在创建氛围、工作机制上做了不懈的努力。通过制定创建规划、召开创建动员会、创建宣传展板,炒热了创建思想、激发了创建热情。
抓队伍,打造文明团队。钦北区法院把加强干警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始终,大力倡导公平、公正、廉洁、为民、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市民文明公约》;通过学习宋鱼水、陈燕萍等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和鼓舞法院干警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开展规范文明用语、举办文明知识竞赛等活动,使全体工作人员受到了启发教育,不断增强创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意识。
恪守天平,铸就文明丰碑
文明创建促司法公平公正,抓好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该院审理的案件,件件公开透明,同时坚持案件质量每季度一评查一通报制度,促使法院案件质效年年排在全市前列。
刑事审判宽严相济。严把事实关、证据关、人情关,坚持“稳、准、狠”地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除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继续贯彻“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以外,对于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在处理时依法从宽,充分发挥刑罚的调整和保护功能。2015年以来共受理刑事案件1040件1463人,审结1012件1404人,判决生效958件1353人,给予刑事处罚1350人,免予刑事处罚2人,无罪1人。
民商事案件着力调解。坚持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把调解结案作为审理民事案件的第一选择,形成了以调解为主线的审判格局,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政策、法律和教育等各种手段及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016年设立了全市首家“家事少年审判庭”,正式启动家事少年审判一体化改革。在审理家事案件时,以“和、合”为审判理念,探索符合家事案件社会性、伦理性、隐秘性特征的家事纠纷化解方式,在审理家事案件时,我院以“和、合”为审判理念,探索符合家事案件社会性、伦理性、隐秘性特征的家事纠纷化解方式,将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最大限度地平复婚姻家庭纠纷各方因为感情危机形成的心灵创伤。2015年以来,共审结民商事案件6887件,其中调解2802件,撤诉1078件。
行政案件着力协调。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把定纷止争、协调化解作为促进社会稳定的推进器,把解决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行政审判工作中采取“一案一协调”工作方法,事先征求当事人意见,再由主办法官制定协调方案,通过耐心讲解,分析利弊,缓和当事人情绪,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最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执行案件着力和解。充分发挥执行和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以和解结案促社会和谐。坚持将和解贯穿于执行工作的全过程,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仔细研究案情,明确执行内容,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之时,及时进行思想沟通,析法明理,在采取强制措施前后均尽量耐心地说服劝解,因势利导千方百计做好执行和解工作,使一批执行难案顺利得以和解结案。2015年以来共受理执行及执行异议案件2687件,执结2289件,执结标的金额140641.115万,其中执行和解527件。
丰富载体,绽放文明光彩
在创建工作中,钦北区法院不断丰富文明活动载体,为文明创建提供给力平台,助推司法能力建设。
依托“道德讲堂”和“法官讲坛”,定期开展主题宣讲、诵读道德经典活动,通过领导带头讲、中层干部讲、青年干警讲等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为全院干警提供了一个良好学习的平台、一个深入思考的环境、一个拓展视野的空间、一个研究交流的渠道。以“道德讲堂”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精神。
以创建“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阳光型”四型法院为抓手,开展文明法院、文明科室、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干警爱岗、敬业、务实、为民,提高了法院的形象,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任和支持。宣传落实“八荣八耻”的荣辱观,推行文明用语,传播风尚传播等,开展“家庭助廉”等活动,树立“家庭助廉”的先进典型。
积极组织文娱活动,展现干警精神状态。将文明创建活动与法院开展的各项活动有机的结合起来,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每年举办迎春运动会,五四、七一文艺晚会,既活跃干警业余文化生活,又凝聚人心,焕发活力,增强干警的团队精神。积极参加市中院、钦北区组织的文艺汇演和“广场大家乐”等,充分展现了法官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良好形象,深受群众好评。
加强网络传播文明建设。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司法理念,用身边的案例,引导群众合法表达诉求。并与广西电视台、钦州电视台合作,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与案说法,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特别是与钦州电视台合作的“微剧说法”,把案例用微剧的形式拍出来,在电视台播放,深受人们的喜爱。
司法为民,树立文明形象
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钦北区法院以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多举措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让司法公正和高效进一步深入人心。
顺民意,司法便民举措一应俱全。坚持利民、便民、高效的原则,在院机关和两个法庭均建设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咨询、导诉、立案、查询、诉前调解等“一站式”服务,立案及时、准确,90%以上为当天立案,在立案大厅配备纸、笔、眼镜、便民诉讼缴费机,便民药箱、擦鞋机、壁挂式触摸屏查询机、台式电脑和打印机,提供无线wifi,以方便当事人和律师书写诉状、修改法律文书、网上立案等。推行午间不间断立案,确保立案咨询电话白天零中断。开展司法救助,三年来先后为254案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306万多元,确保经济困难的人打得起官司。
解民忧,法官登门入户化纠纷。依托法官工作室、专业巡回法庭,在开展巡回审判的同时,还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推行判后回访,定期进村入户带案下访,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向群众问计问策。积极开展法官“五进”活动,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三年来,该院深入山塘社区、白水塘社区、北营社区、皇马社区、大井社区、中花村等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6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多份,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妇女儿童维权岗法官深入在农村,为广大妇女上“反家暴”法制课,受到了广大妇女的热烈欢迎。家事少年庭法官在两年内走完了辖区的中小学,上法制课,发宣传资,辖区内超过十万学生受教育。
聚民心,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为了便于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该院全力推行“阳光司法”,将立案、庭审、执行、文书等诉讼环节全部向社会公开,逐步实现了司法的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和常态化公开。借助信息化技术,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依托科技法庭,实现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增进庭审活动的公开透明;开通法院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及时通报法院工作和重大案件的审理情况,满足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不定期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群众到法院旁听庭审、观摩调解,“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主动接受各界群众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各界通报法院工作成果,接受媒体监督。
文明创建没有终点,永远在路上。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以崭新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探索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思路和新途径,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小康、加快钦北跨越发展提供更加及时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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