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航MH370首个家属索赔千余万:没人担责很愤怒
2017-11-21 09:45:38 | 来源:新京报 | 作者:王巍
家属代表文先生参加了庭前谈话,他的案件也将在未来几天向法庭递交证据。新京报记者 王巍 摄
马航MH370首个乘客家属索赔千余万
“赔偿多少并不是最重要的,我们现在最想了解飞机的现状和事故原因!”十几名马航MH370乘客的家属至今还是这样表示。事发44个月后,昨天下午,李秀芝成为首名与马航等五方被告“对簿公堂”的乘客家属,由于独生女李洁在事故中至今下落不明,李秀芝提出1400余万元的赔偿请求。在3个小时的谈话中,五方被告悉数发表答辩意见。
十余名其他乘客家属申请参与了旁听,在未来的2-3天内,他们将一一向五被告提出赔偿请求,金额从1000余万到7000余万不等。
马航MH370赔偿案件启动司法程序
2014年3月8日凌晨2点40分,马来西亚航空公司载有239人的MH370航班失联,其中包括154名中国人,2015年1月29日,马来西亚民航局宣布,马航MH370航班失事,并推定机上所有239名乘客和机组人员已遇难。
2015年3月8日该事件被确认为空难事故,目前,飞机仍旧未被找到。
2016年2月,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正式指定北京铁路运输法院集中受理涉马航MH370航班失联旅客家属提起的民事索赔案。
截至2016年3月8日,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已立案受理马航MH370航班失事乘客民事索赔诉讼36件。
昨天,马航MH370引发的首起民事索赔案件,在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举行了庭前谈话,据14名家属代理人张起淮律师介绍说,国内法院审理相关案件,将会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裁判:“我们国家法律有这样的规定,有国际公约的,依照国际公约的规定”张律师说,那么在审理马航案件时,《蒙特利尔公约》与《芝加哥公约》将会作为法院审理的参考依据。
据张起淮律师介绍,此次庭前会议安排在11月20日-24日举行,主要是明确案件诉请和交换初步证据。在委托张律师诉讼的14宗案件的赔偿请求中,金额从1000余万元到7490余万元不等。
“预计在庭前谈话后,还会有下一轮的证据交换,然后是正式的开庭审理”张律师说,此次,由于每一起案件都有大量的证据要当庭交换,因此,法院才会安排5天时间来组织庭前的谈话,昨天,张律师一行将14箱证据带到法院。“根据我们了解,原告最为关心的是希望法院判令相关被告向原告书面说明2014年3月8日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H370航班失联事件中执飞飞机的现状,按责任与相关部门查明并公布MH370航班事件原因、明确事件责任人。”张律师说。
有乘客家属提出10项诉讼请求
14名乘客的十余名家属昨天来到铁路运输法院,他们大多数以旁听的形式参与了庭前谈话,而专门从河南赶到北京的67岁的李秀芝,作为首起案件的原告,在下午两点坐到了法院的原告席上,为当时在航班上的独生女李洁“讨说法”。她所面对的5方被告分别是:马来西亚航空公司、马来西亚国际航空有限公司、波音公司、罗尔斯-罗伊斯控股有限公司以及安联保险集团。
李秀芝在诉状中,向5方被告提出了十项诉讼请求,共计1467.7552万元赔偿,分别是:
依法判令被告马来西亚航空公司、马来西亚国际航空有限公司、波音公司向原告书面说明2014年3月8日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H370航班失联事件(以下简称“MH370航班事件”)中执飞飞机(以下简称“MH370航班飞机”)的现状。
依法判令被告马来西亚航空公司、马来西亚国际航空有限公司、波音公司、罗尔斯-罗伊斯控股有限公司按责任与相关部门(或组织、机构等)查明并公布MH370航班事件原因、明确事件责任人。
依法判令被告马来西亚航空公司、马来西亚国际航空有限公司承担怠于履行搜寻与援救义务的法律责任,并向原告赔偿损失人民币300000元。
依法判令被告马来西亚航空公司、马来西亚国际航空有限公司承担怠于履行家属援助义务的法律责任,并向原告赔偿损失人民币480000元。
依法判令被告马来西亚航空公司、马来西亚国际航空有限公司在查明事故原因和明确事故责任的前提下,向原告赔偿李洁因MH370航班事件遭受的损害人民币1559052元(其中,人身损害赔偿人民币1548786元;财产损害赔偿人民币10266元)。
依法判令被告马来西亚航空公司、马来西亚国际航空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因MH370航班事件所产生的医疗费、误工损失、差旅费(含交通、食宿、通讯)及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3798500元。
依法判令被告马来西亚航空公司、马来西亚国际航空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6000000元。
依法判令被告马来西亚航空公司、马来西亚国际航空有限公司承担原告为本案支付的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专家费、证人费、差旅费(含交通、食宿、通讯)及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2540000元。
依法判令被告波音公司、罗尔斯-罗伊斯控股有限公司、安联保险集团对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由五被告承担。
■ 现场
新旧马航等5被告当庭答辩
马来西亚航空公司于2015年6月宣布进入重组。据媒体报道,重组之后,新马航于2015年9月1日开始正式运作。因此,家属们此次赔偿,将新旧两家马航均作为了被告起诉。
昨天下午两点钟,五方被告的代理人以及部分员工来到法庭。对于李秀芝的起诉,5方被告在法庭逐一答辩,同时也提交了相关的证据。
飞机发生事故时所属的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答辩表示,根据国际公约,该公司无法同意李秀芝的赔偿请求,飞机目前下落不明,按照惯例,在哪个国家或者地区出事故,就应该向相应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政府或者国际组织主张进行调查。
事故发生后成立的马来西亚国际航空有限公司答辩称,飞机事故发生时,该公司尚不存在,所以不应该承担相关责任。
飞机厂商波音公司表示,该公司生产的飞机质量没有问题,设计没有缺陷,有各种适航手续,因此不应该承担责任。
与飞机发动机有关的罗尔斯-罗伊斯控股有限公司答辩表示,在翻译过程中,公司的名称表述不够准确,因此作为被告的主体不适格。
安联保险集团在法庭上表示,该公司并不是马航的保险人和再保险人,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 对话
MH370乘客家属李秀芝:
“没人担责让我感到愤怒”
据代理人讲,67岁的李女士在独生女李洁出事后被诊断出抑郁症。尽管失去了精神和经济的双重依靠,但每次案件有新进展,她还是会从老家河南赶来,带着一些特产小吃,作为对办案律师的感谢。
新京报:女儿李洁是个什么样的孩子?
李秀芝:我女儿1987年出生,聪明伶俐、精明能干,是个很孝顺的孩子,我丈夫去世得早,我把全部精力花在她身上,培养她让她去英国留学,回来后她当上了翻译,我本来以为她能抚养我的后半辈子,结果却出了事。
新京报:你现在的生活状态如何?
李秀芝:夜夜想、天天想女儿,一秒一时都不忘。我本来是个医生,出事前生活很有规律,身体精神都不错,女儿出事后,我的生活全变了,精神备受折磨,生活作息混乱,想起来就吃一口饭,就是这样。
新京报:周围还有亲朋帮忙吗?现在生活来源依靠什么?
李秀芝:依靠亲戚朋友接济,这次也是妹妹陪我过来,身边的亲人朋友对我都很照顾,但那些能当自己的生活吗?
新京报:对谈话有什么感受?
李秀芝:非常愤怒,三年多了,他们还在推卸责任,所有人都说自己没责任,但是我的女儿回不来了,我要给孩子找一个公正的说法。
“赔偿多少并不是最重要的,我们现在最想了解飞机的现状和事故原因!”十几名马航MH370乘客的家属至今还是这样表示。事发44个月后,昨天下午,李秀芝成为首名与马航等五方被告“对簿公堂”的乘客家属,由于独生女李洁在事故中至今下落不明,李秀芝提出1400余万元的赔偿请求。在3个小时的谈话中,五方被告悉数发表答辩意见。
十余名其他乘客家属申请参与了旁听,在未来的2-3天内,他们将一一向五被告提出赔偿请求,金额从1000余万到7000余万不等。
马航MH370赔偿案件启动司法程序
2014年3月8日凌晨2点40分,马来西亚航空公司载有239人的MH370航班失联,其中包括154名中国人,2015年1月29日,马来西亚民航局宣布,马航MH370航班失事,并推定机上所有239名乘客和机组人员已遇难。
2015年3月8日该事件被确认为空难事故,目前,飞机仍旧未被找到。
2016年2月,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正式指定北京铁路运输法院集中受理涉马航MH370航班失联旅客家属提起的民事索赔案。
截至2016年3月8日,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已立案受理马航MH370航班失事乘客民事索赔诉讼36件。
昨天,马航MH370引发的首起民事索赔案件,在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举行了庭前谈话,据14名家属代理人张起淮律师介绍说,国内法院审理相关案件,将会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裁判:“我们国家法律有这样的规定,有国际公约的,依照国际公约的规定”张律师说,那么在审理马航案件时,《蒙特利尔公约》与《芝加哥公约》将会作为法院审理的参考依据。
据张起淮律师介绍,此次庭前会议安排在11月20日-24日举行,主要是明确案件诉请和交换初步证据。在委托张律师诉讼的14宗案件的赔偿请求中,金额从1000余万元到7490余万元不等。
“预计在庭前谈话后,还会有下一轮的证据交换,然后是正式的开庭审理”张律师说,此次,由于每一起案件都有大量的证据要当庭交换,因此,法院才会安排5天时间来组织庭前的谈话,昨天,张律师一行将14箱证据带到法院。“根据我们了解,原告最为关心的是希望法院判令相关被告向原告书面说明2014年3月8日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H370航班失联事件中执飞飞机的现状,按责任与相关部门查明并公布MH370航班事件原因、明确事件责任人。”张律师说。
有乘客家属提出10项诉讼请求
14名乘客的十余名家属昨天来到铁路运输法院,他们大多数以旁听的形式参与了庭前谈话,而专门从河南赶到北京的67岁的李秀芝,作为首起案件的原告,在下午两点坐到了法院的原告席上,为当时在航班上的独生女李洁“讨说法”。她所面对的5方被告分别是:马来西亚航空公司、马来西亚国际航空有限公司、波音公司、罗尔斯-罗伊斯控股有限公司以及安联保险集团。
李秀芝在诉状中,向5方被告提出了十项诉讼请求,共计1467.7552万元赔偿,分别是:
依法判令被告马来西亚航空公司、马来西亚国际航空有限公司、波音公司向原告书面说明2014年3月8日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H370航班失联事件(以下简称“MH370航班事件”)中执飞飞机(以下简称“MH370航班飞机”)的现状。
依法判令被告马来西亚航空公司、马来西亚国际航空有限公司、波音公司、罗尔斯-罗伊斯控股有限公司按责任与相关部门(或组织、机构等)查明并公布MH370航班事件原因、明确事件责任人。
依法判令被告马来西亚航空公司、马来西亚国际航空有限公司承担怠于履行搜寻与援救义务的法律责任,并向原告赔偿损失人民币300000元。
依法判令被告马来西亚航空公司、马来西亚国际航空有限公司承担怠于履行家属援助义务的法律责任,并向原告赔偿损失人民币480000元。
依法判令被告马来西亚航空公司、马来西亚国际航空有限公司在查明事故原因和明确事故责任的前提下,向原告赔偿李洁因MH370航班事件遭受的损害人民币1559052元(其中,人身损害赔偿人民币1548786元;财产损害赔偿人民币10266元)。
依法判令被告马来西亚航空公司、马来西亚国际航空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因MH370航班事件所产生的医疗费、误工损失、差旅费(含交通、食宿、通讯)及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3798500元。
依法判令被告马来西亚航空公司、马来西亚国际航空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6000000元。
依法判令被告马来西亚航空公司、马来西亚国际航空有限公司承担原告为本案支付的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专家费、证人费、差旅费(含交通、食宿、通讯)及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2540000元。
依法判令被告波音公司、罗尔斯-罗伊斯控股有限公司、安联保险集团对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由五被告承担。
■ 现场
新旧马航等5被告当庭答辩
马来西亚航空公司于2015年6月宣布进入重组。据媒体报道,重组之后,新马航于2015年9月1日开始正式运作。因此,家属们此次赔偿,将新旧两家马航均作为了被告起诉。
昨天下午两点钟,五方被告的代理人以及部分员工来到法庭。对于李秀芝的起诉,5方被告在法庭逐一答辩,同时也提交了相关的证据。
飞机发生事故时所属的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答辩表示,根据国际公约,该公司无法同意李秀芝的赔偿请求,飞机目前下落不明,按照惯例,在哪个国家或者地区出事故,就应该向相应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政府或者国际组织主张进行调查。
事故发生后成立的马来西亚国际航空有限公司答辩称,飞机事故发生时,该公司尚不存在,所以不应该承担相关责任。
飞机厂商波音公司表示,该公司生产的飞机质量没有问题,设计没有缺陷,有各种适航手续,因此不应该承担责任。
与飞机发动机有关的罗尔斯-罗伊斯控股有限公司答辩表示,在翻译过程中,公司的名称表述不够准确,因此作为被告的主体不适格。
安联保险集团在法庭上表示,该公司并不是马航的保险人和再保险人,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 对话
MH370乘客家属李秀芝:
“没人担责让我感到愤怒”
据代理人讲,67岁的李女士在独生女李洁出事后被诊断出抑郁症。尽管失去了精神和经济的双重依靠,但每次案件有新进展,她还是会从老家河南赶来,带着一些特产小吃,作为对办案律师的感谢。
新京报:女儿李洁是个什么样的孩子?
李秀芝:我女儿1987年出生,聪明伶俐、精明能干,是个很孝顺的孩子,我丈夫去世得早,我把全部精力花在她身上,培养她让她去英国留学,回来后她当上了翻译,我本来以为她能抚养我的后半辈子,结果却出了事。
新京报:你现在的生活状态如何?
李秀芝:夜夜想、天天想女儿,一秒一时都不忘。我本来是个医生,出事前生活很有规律,身体精神都不错,女儿出事后,我的生活全变了,精神备受折磨,生活作息混乱,想起来就吃一口饭,就是这样。
新京报:周围还有亲朋帮忙吗?现在生活来源依靠什么?
李秀芝:依靠亲戚朋友接济,这次也是妹妹陪我过来,身边的亲人朋友对我都很照顾,但那些能当自己的生活吗?
新京报:对谈话有什么感受?
李秀芝:非常愤怒,三年多了,他们还在推卸责任,所有人都说自己没责任,但是我的女儿回不来了,我要给孩子找一个公正的说法。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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