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和谐 为天平增辉
——安徽界首法院胡集法庭工作侧记
2017-11-16 09:03:4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聂涛
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胡集人民法庭位于该市风光旖旎的泉阳镇,辖区面积140平方公里,辖泉阳、舒庄、代桥四个乡镇,29个行政村14.6万人口。
胡集法庭仅有五名在编干警,在辖区面积大,条件艰苦的环境下,克服地广案多人少的实际困难,潜心扎根基层,忠诚履行职责,坚持能动司法,加大审判力度,努力提高审判效率。2017年上半年受理各类案件220件(不含旧存),审结162件,结案率为73.6%。调解结案71件,撤诉35件,调撤率70.6%,取得了零发改、零上访、零错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用一系列实实在在的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辖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受到了上级领导及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该庭先后获得多项殊荣。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妥善处理民事纠纷
全庭干警清楚地认识到,民事审判一头连着千家万户人民群众的利益,另一头连着发展稳定大局,丝毫马虎不得.近年来,该庭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妥善处理各类民事纠纷。一是依法审理好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认真贯彻执行新的《婚姻法》及解释,坚持保护妇女、儿童和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化解家庭矛盾,促进家庭和睦。二是依法审理好涉农案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通知精神,及时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关注农村,关心农民,维护农村稳定。三是依法审理好相邻关系案件。相邻关系案件涉及到邻里之间的纠纷,如果处理不好会后患无穷,极易诱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我们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大多以调解结案。四是依法妥善处理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对社会普遍关注,矛盾较突出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从实际情况出发,公正裁判,依法维护公民的人身权和人格尊严。
迟到的公正意味着不公正。为了提高司法效率,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强化审判方式改革,大力推行案件的繁简分流,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推进普通程序简易审,以方法的创新达到提高效率的目的。严格审限管理,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尽可能地缩短办案周期,今年上半年,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案件占结案总数75%,案件审限明显缩短。在提高案件效率的同时,法庭不忘确保司法公正,要求每一起案件都能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确保裁判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注重技巧与艺术,春风化雨巧调解
在思想认识上高定位。调解是一种成本低、收效高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有效方式和途径。经过调查研究,发现受理的民事案件有以下特点:一是由于当事人法制意识淡薄,往往为鸡毛蒜皮小事赌气打官司;二是在纠纷发生过程中,当事人常常呼亲唤友,倾巢出动,形成户斗、族斗,甚至地方性械斗,成为导致多人涉案的群体性事件。三是大多为宅基地纠纷、邻里琐事纠纷、婚姻情感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因此,该庭走出传统的关于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的认识误区,树立了新的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理念,把民事诉讼调解贯穿于民事审判全过程,审判人员不仅要对每一起民事案件做调解工作,而且对每一起民事案件的每个环节都不放过任何一个调解机会。
注重调解技巧。矛盾发展到打官司的份上,调解就必然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搞民事诉讼的调解,调解艺术至关重要,为此,该庭办案法官注重把握好四个时机;一是根据案情特点,把握好立案调解时机;二是通过交换证据,把握好庭前调解时机;三是强化庭审功能,把握好庭审调解时机;四是坚持不懈,把握好庭后调解时机。对一些当庭达不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向的案件,办案人员拿出初步意见,给当事人充足的时间,进行考虑和咨询。调解中,还积极借助外力,充分调动代理人、知情人,族人,亲朋好友和基层组织的积极性,让他们参与调解,协助调解。
依法调解重实效。强调调解,更强调依法调解。尽量避免办案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强调、硬调,拖着调的违法调解现象发生。同时,对一些容易矛盾再次激化的调解案件,承办法官适时回访,对重点案件单独回访。回访的主要案件是赡养、离婚、相邻关系纠纷等。通过回访排查,及时发现新的矛盾激化苗头和新的争议,承办法官通过非诉手段进行调处,把这些矛盾迅速消灭在萌芽状态,进而巩固原有的调解成果。
培训民调员助力调解。在注重调解的同时,该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精神,在辖区内各乡、镇司法所的配合下,以乡、镇为单位先后培训了29名人民调解员,并建立了调解员与法庭的互动机制,帮助每个行政村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使一些纠纷不出村便得到了解决。对一些难以解决的纠纷,通过互动机制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大大地降低了群众的诉讼成本,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
三、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
“公生明、廉生威”,清正廉明,方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关系到干警队伍素质的提高和人民法庭的形象。该庭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任务;二是坚持廉政意识教育,组织干警反复学习中纪委有关文件和有关领导同志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讲话,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查自纠,提高干警对反腐倡廉重大意义的认识;三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以党风廉政建设“八项禁令”为主要内容进行纠风工作,杜绝吃、拿、卡、要和态度生硬、蛮横、冷漠、推诿等不良作风,做到了请吃不到、送礼不要、文明办案、公正司法。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胡集法庭一路风雨,砥砺前行,一场场会议凝聚共识,一步步改革稳步推进,一次次巡审深入乡村,一件件纠纷妥善化解,一桩桩回访风尘仆仆,一天天加班送走晨星。这是全庭干警坚定信念、敢于担当、不计得失、默默付出、敢当“燃灯者”的结果。他们不忘初心、心系百姓,凭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用一腔热血谱写司法为民颂歌,以一片丹心为天平增辉添彩。今后,胡集法庭的干警们将会更加团结拼搏进取,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捍卫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用忠诚与勤勉谱写新时期人民法庭工作的新篇章,以更加优异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胡集法庭仅有五名在编干警,在辖区面积大,条件艰苦的环境下,克服地广案多人少的实际困难,潜心扎根基层,忠诚履行职责,坚持能动司法,加大审判力度,努力提高审判效率。2017年上半年受理各类案件220件(不含旧存),审结162件,结案率为73.6%。调解结案71件,撤诉35件,调撤率70.6%,取得了零发改、零上访、零错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用一系列实实在在的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辖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受到了上级领导及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该庭先后获得多项殊荣。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妥善处理民事纠纷
全庭干警清楚地认识到,民事审判一头连着千家万户人民群众的利益,另一头连着发展稳定大局,丝毫马虎不得.近年来,该庭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妥善处理各类民事纠纷。一是依法审理好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认真贯彻执行新的《婚姻法》及解释,坚持保护妇女、儿童和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化解家庭矛盾,促进家庭和睦。二是依法审理好涉农案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通知精神,及时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关注农村,关心农民,维护农村稳定。三是依法审理好相邻关系案件。相邻关系案件涉及到邻里之间的纠纷,如果处理不好会后患无穷,极易诱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我们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大多以调解结案。四是依法妥善处理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对社会普遍关注,矛盾较突出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从实际情况出发,公正裁判,依法维护公民的人身权和人格尊严。
迟到的公正意味着不公正。为了提高司法效率,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强化审判方式改革,大力推行案件的繁简分流,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推进普通程序简易审,以方法的创新达到提高效率的目的。严格审限管理,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尽可能地缩短办案周期,今年上半年,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案件占结案总数75%,案件审限明显缩短。在提高案件效率的同时,法庭不忘确保司法公正,要求每一起案件都能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确保裁判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注重技巧与艺术,春风化雨巧调解
在思想认识上高定位。调解是一种成本低、收效高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有效方式和途径。经过调查研究,发现受理的民事案件有以下特点:一是由于当事人法制意识淡薄,往往为鸡毛蒜皮小事赌气打官司;二是在纠纷发生过程中,当事人常常呼亲唤友,倾巢出动,形成户斗、族斗,甚至地方性械斗,成为导致多人涉案的群体性事件。三是大多为宅基地纠纷、邻里琐事纠纷、婚姻情感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因此,该庭走出传统的关于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的认识误区,树立了新的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理念,把民事诉讼调解贯穿于民事审判全过程,审判人员不仅要对每一起民事案件做调解工作,而且对每一起民事案件的每个环节都不放过任何一个调解机会。
注重调解技巧。矛盾发展到打官司的份上,调解就必然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搞民事诉讼的调解,调解艺术至关重要,为此,该庭办案法官注重把握好四个时机;一是根据案情特点,把握好立案调解时机;二是通过交换证据,把握好庭前调解时机;三是强化庭审功能,把握好庭审调解时机;四是坚持不懈,把握好庭后调解时机。对一些当庭达不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向的案件,办案人员拿出初步意见,给当事人充足的时间,进行考虑和咨询。调解中,还积极借助外力,充分调动代理人、知情人,族人,亲朋好友和基层组织的积极性,让他们参与调解,协助调解。
依法调解重实效。强调调解,更强调依法调解。尽量避免办案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强调、硬调,拖着调的违法调解现象发生。同时,对一些容易矛盾再次激化的调解案件,承办法官适时回访,对重点案件单独回访。回访的主要案件是赡养、离婚、相邻关系纠纷等。通过回访排查,及时发现新的矛盾激化苗头和新的争议,承办法官通过非诉手段进行调处,把这些矛盾迅速消灭在萌芽状态,进而巩固原有的调解成果。
培训民调员助力调解。在注重调解的同时,该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精神,在辖区内各乡、镇司法所的配合下,以乡、镇为单位先后培训了29名人民调解员,并建立了调解员与法庭的互动机制,帮助每个行政村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使一些纠纷不出村便得到了解决。对一些难以解决的纠纷,通过互动机制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大大地降低了群众的诉讼成本,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
三、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
“公生明、廉生威”,清正廉明,方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关系到干警队伍素质的提高和人民法庭的形象。该庭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任务;二是坚持廉政意识教育,组织干警反复学习中纪委有关文件和有关领导同志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讲话,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查自纠,提高干警对反腐倡廉重大意义的认识;三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以党风廉政建设“八项禁令”为主要内容进行纠风工作,杜绝吃、拿、卡、要和态度生硬、蛮横、冷漠、推诿等不良作风,做到了请吃不到、送礼不要、文明办案、公正司法。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胡集法庭一路风雨,砥砺前行,一场场会议凝聚共识,一步步改革稳步推进,一次次巡审深入乡村,一件件纠纷妥善化解,一桩桩回访风尘仆仆,一天天加班送走晨星。这是全庭干警坚定信念、敢于担当、不计得失、默默付出、敢当“燃灯者”的结果。他们不忘初心、心系百姓,凭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用一腔热血谱写司法为民颂歌,以一片丹心为天平增辉添彩。今后,胡集法庭的干警们将会更加团结拼搏进取,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捍卫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用忠诚与勤勉谱写新时期人民法庭工作的新篇章,以更加优异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责任编辑:李宁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