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来临 法院提示如何避免网购纠纷
2017-11-10 16:16:45
     中国法院网讯 (龙江楠)  “双十一”网络购物节前夕,为提示消费者理性消费、网购平台及商家规范经营,促进网络消费市场健康发展,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网络购物纠纷案件情况通报会”,依据近年来审理的网络购物合同纠纷问题,对消费者和网络商品经营者做出避免纠纷的提示。

  据了解,法院发现,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具体表现为奢侈商品日益增多、被诉主体多为知名电商、维权方式从先退货再索赔向收货前维权转变、索赔胜诉率较高这四个特点。网购纠纷易发点主要体现在网页宣传展示的商品状态与实际不符、商家优惠规则设置复杂、变相夸大折扣幅度、“平台自营”并非“自己实际销售”等方面。

  法院建议,消费者应充分了解网络购物存在的各类风险,理性购买,避免冲动消费;应横向对比同类产品,慎重挑选,避免唯价格论;应仔细阅读预售条款,明确了解“定金支付后,如非卖家责任,定金不退”“逾期支付尾款,定金不退”等规则,充分了解“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慎付定金,避免盲从潮流;注意留存销售页面、交谈记录、付款凭证等信息,以便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避免一买了之。

  法院还建议,网络商品经营者要树立诚实经营理念,多方位提高竞争力。不应以降价冲量、虚假宣传等作为盈利手段,应从商品品质、服务质量等多方面着手,提供差异化商品及服务,如实准确标准产品信息,客观展示产品图片,全面改善消费者购物体验,多方位增强自身竞争力。
责任编辑:龙江楠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