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中院首邀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2017-10-27 15:27:13
中国法院网讯 (王飞) 10月25日上午,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安康监狱开庭审理了张某某等7名“三类犯罪”服刑人员的减刑案件,人民陪审员曾崇永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了案件审理。这是安康中院首次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减刑案件,也是人民陪审员首次走进“高墙”内组成合议庭。
开庭前,审判长向人民陪审员详细介绍了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程序规定,对减刑假释最新司法解释规定的减刑条件、减刑起始时间、减刑间隔时间及减刑幅度进行了解读,并对合议庭进行了庭审分工。人民陪审员详细查看了执行机关报请减刑的所有材料。审理过程中,人民陪审员认真聆听服刑人员陈述,听取证人出庭证言及出庭检察员意见,就个别问题向服刑人员发问,尽职尽责地行使陪审权利。
据了解,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减刑案件,是安康中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对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视察意见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开庭前,审判长向人民陪审员详细介绍了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程序规定,对减刑假释最新司法解释规定的减刑条件、减刑起始时间、减刑间隔时间及减刑幅度进行了解读,并对合议庭进行了庭审分工。人民陪审员详细查看了执行机关报请减刑的所有材料。审理过程中,人民陪审员认真聆听服刑人员陈述,听取证人出庭证言及出庭检察员意见,就个别问题向服刑人员发问,尽职尽责地行使陪审权利。
据了解,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减刑案件,是安康中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对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视察意见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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