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劫杀黑车司机潜逃11年 落网时已有3个孩子
2017-09-18 15:22:48 | 来源:法制网 | 作者:丁国锋
记者今天从南京市公安局获悉,南京市公安局刑侦局近日会同高新分局利用现场痕迹比对获取关键线索,成功侦破一起11年前的杀人积案,犯罪嫌疑人牛某于9月13日在河南郑州落网。据悉,南京公安刑侦部门积极运用现代化、信息化等高科技手段不间断推进命案积案侦破工作,今年以来已成功侦破3起命案积案。
2006年5月20日晚22时30分许,南京警方接到报警称,在高新区某工厂门外有一男子浑身是血倒在地上。
后警方至现场勘查,发现该男子系被刀刺中后失血过多死亡,现场遗留了一辆桑塔纳轿车,技术人员还在汽车内及现场附近提取到多处可疑的痕迹物证。经查,死者王某(南京浦口人)系一名黑车司机。
此后,南京市公安局刑侦局立即会同高新分局等部门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工作。
随后,南京市区两级刑侦部门围绕现场周边地区进行调查,分析串并同类案件,虽进行了大量艰苦细致的排查工作,但是案件始终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
“但是我们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工作,初步明确了这是一起针对黑车驾驶员实施的抢劫杀人案件,嫌疑人在作案后则立即逃离了现场。” 南京市公安局刑侦局副局长王海荣说。
受限于当时的侦查条件,此案没能在短时间内得以侦破。但警方认真细致的现场勘查和规范严谨的物证保全工作,为11年后的破案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尽管案件一直未能破获,但我市刑侦部门始终盯案不放,坚持做到案件不破、工作不停,不断采用新技术、新方法进行检验,同时安排技术员一方面每年都将包括此案在内的命案积案现场痕迹物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不间断的串并工作,另一方面积极联系外省各地,请求协助比对。”南京市公安局刑侦局刑科所所长黄伟说。
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年9月初,专案组接到河南省公安厅反馈信息,河南省兰考县某牛姓家族的遗传特征与本案现场提取的物证检测数据高度相似。获此信息后,专案组迅速组织民警调阅此案当年的人员排查资料,“我们发现当年在案发现场周边的某公司中恰有一名叫牛某的河南兰考籍人员,在案发前一周左右辞职,且其登记的户籍地与河南省厅反馈的信息一致。”南京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侦负责人王海说。
种种巧合引起专案组的高度重视。经查,牛某目前在郑州从事岩棉保温材料的安装工作,是一个包工头。为确保万无一失,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勇当即指挥刑侦局会同高新分局等部门抽调精干警力赴河南郑州进一步展开调查核实工作。
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办案民警调取了牛某的个人档案进行核查。“经过比对,牛某的生物特征与现场提取的痕迹信息再次认定同一,他有重大作案嫌疑。”王海荣说。
2017年9月12日,由南京市公安局刑侦局副局长王海荣带队,专案组前往郑州对牛某实施抓捕。在郑州警方的大力配合下,9月13日下午3时许,在郑州市某小区内守候多时的民警将刚刚驾车回来的牛某一举抓获。
据牛某交代,2006年其在南京高新区某工厂内打工,因生活拮据就萌生了想“干一票”再离开的想法。案发当晚,他在超市购买一把刀后,将抢劫目标锁定在黑车司机身上。随后坐上了受害人王某的车,在到达案发现场附近后,牛某掏出刀实施抢劫,不料王某反抗激烈,争斗过程中牛某也受伤,后将王某捅伤后逃离现场。
“作案后,牛某简单收拾后,就逃离了南京,先后辗转于新疆、北京等地打工,一直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直到12年左右回到河南,干起了保温材料的安装工作。”南京市公安局刑侦局命案侦查大队大队长贺涛说。
直到落网时,牛某还不知道自己当年杀人了,只以为将人捅伤了。令人唏嘘的是当年犯案时牛某仅18岁,如今的他早已成家,已是3个孩子的父亲,最大的只有6岁,对于当初的行为,牛某也十分后悔。
目前,犯罪嫌疑人牛某已被押解回南京,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调查中。
2006年5月20日晚22时30分许,南京警方接到报警称,在高新区某工厂门外有一男子浑身是血倒在地上。
后警方至现场勘查,发现该男子系被刀刺中后失血过多死亡,现场遗留了一辆桑塔纳轿车,技术人员还在汽车内及现场附近提取到多处可疑的痕迹物证。经查,死者王某(南京浦口人)系一名黑车司机。
此后,南京市公安局刑侦局立即会同高新分局等部门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工作。
随后,南京市区两级刑侦部门围绕现场周边地区进行调查,分析串并同类案件,虽进行了大量艰苦细致的排查工作,但是案件始终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
“但是我们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工作,初步明确了这是一起针对黑车驾驶员实施的抢劫杀人案件,嫌疑人在作案后则立即逃离了现场。” 南京市公安局刑侦局副局长王海荣说。
受限于当时的侦查条件,此案没能在短时间内得以侦破。但警方认真细致的现场勘查和规范严谨的物证保全工作,为11年后的破案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尽管案件一直未能破获,但我市刑侦部门始终盯案不放,坚持做到案件不破、工作不停,不断采用新技术、新方法进行检验,同时安排技术员一方面每年都将包括此案在内的命案积案现场痕迹物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不间断的串并工作,另一方面积极联系外省各地,请求协助比对。”南京市公安局刑侦局刑科所所长黄伟说。
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年9月初,专案组接到河南省公安厅反馈信息,河南省兰考县某牛姓家族的遗传特征与本案现场提取的物证检测数据高度相似。获此信息后,专案组迅速组织民警调阅此案当年的人员排查资料,“我们发现当年在案发现场周边的某公司中恰有一名叫牛某的河南兰考籍人员,在案发前一周左右辞职,且其登记的户籍地与河南省厅反馈的信息一致。”南京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侦负责人王海说。
种种巧合引起专案组的高度重视。经查,牛某目前在郑州从事岩棉保温材料的安装工作,是一个包工头。为确保万无一失,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勇当即指挥刑侦局会同高新分局等部门抽调精干警力赴河南郑州进一步展开调查核实工作。
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办案民警调取了牛某的个人档案进行核查。“经过比对,牛某的生物特征与现场提取的痕迹信息再次认定同一,他有重大作案嫌疑。”王海荣说。
2017年9月12日,由南京市公安局刑侦局副局长王海荣带队,专案组前往郑州对牛某实施抓捕。在郑州警方的大力配合下,9月13日下午3时许,在郑州市某小区内守候多时的民警将刚刚驾车回来的牛某一举抓获。
据牛某交代,2006年其在南京高新区某工厂内打工,因生活拮据就萌生了想“干一票”再离开的想法。案发当晚,他在超市购买一把刀后,将抢劫目标锁定在黑车司机身上。随后坐上了受害人王某的车,在到达案发现场附近后,牛某掏出刀实施抢劫,不料王某反抗激烈,争斗过程中牛某也受伤,后将王某捅伤后逃离现场。
“作案后,牛某简单收拾后,就逃离了南京,先后辗转于新疆、北京等地打工,一直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直到12年左右回到河南,干起了保温材料的安装工作。”南京市公安局刑侦局命案侦查大队大队长贺涛说。
直到落网时,牛某还不知道自己当年杀人了,只以为将人捅伤了。令人唏嘘的是当年犯案时牛某仅18岁,如今的他早已成家,已是3个孩子的父亲,最大的只有6岁,对于当初的行为,牛某也十分后悔。
目前,犯罪嫌疑人牛某已被押解回南京,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调查中。
责任编辑:龙江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