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7·26”讲话为指引为人民新期待发力
2017-08-23 13:29: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夏廷堂
习近平总书记在“7·26”重要讲话中指出,“人民群众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出新的思路、新的战略、新的举措”。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体现了我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为民”情怀,反映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内在要求,彰显了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确立了新发展理念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这对于人民法院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担负着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的重要职责,与人民群众接触最为直接、联系最为紧密。我们要坚持“人民至上”不动摇,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我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群众呼声是第一信号,群众需求是第一选择.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查不足补短板,从人民群众不滿意的地改起.在人民群众滿意的地方做起.,不断探索为民司法的新途径、新的举措.。以审执工作的新气象、新局面、新成就,来充分有效地満足人民群众在新时期、新阶段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让人民群众切实体验到“获得感”和“安全感”。
当前,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待越来越高,越来越强烈。“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战线坚持正确改革方向,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越来越强。而今,时代在变,民生诉求也在不断提升。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和经济社会转型加速,我国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日益丰富,对司法工作寄予很大的希望,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要求、新期待。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是时代的召唤,是人民法院改革、发展的行动指南。满足新要求和新期待,是确保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法院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体现,是解决当前影响和制约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法宝。要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首先,必须认真厘清把握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只有如此,才能做到心中有数,才能有的放矢,精准施策,才能更好的提高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当前,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盼、新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期待司法公正有新突破。司法公正是党和人民对审判工作的根本要求,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灵魂和生命。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和要求在本质上是一贯的,但在具体内容和形式上则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过去,人民群众一般只关注案件的实体处理结果,而对审理程序关注不多。而现在,随着程序法制的完善和法治意识的增强,人民群众对程序公正的要求变得越来越高,不仅要求司法程序设置科学合理,而且要求法官公平对待各方当事人,严格按照诉讼法的规定,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努力营造一个自主判断、平等对话、主张权利、谋求公正实现的良好秩序。
二希望案件处理在快捷高效有新步伐。迟到的正义皆非正义。现代社会是一个讲效率的社会,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效益。人民群众希望其诉权表达能够获得及时、方便、快捷的受理,希望快立、快审、快执,尽力缩短审执周期。希望法院履行告知义务,告知相关手续、相关程序、权利义务、诉讼风险、案件进展情况,以免跑冤枉路、花冤枉钱;希望降低或免除诉讼与执行费用,使诉讼成本更加低廉,诉讼程序更加简便;希望裁判文书通俗易懂,能说清、讲透胜诉、败诉的原因,”使赢者赢得明白,输者输得服气。
三但愿法律知识有新长劲。人民群众渇望掌握法律知识,但是,由于其受到多种原因的限制,如文化知识的限制,对法律难以掌握,还有法律公布的范围不广,如司法解释只在专业报纸杂志上公布,人民群众难以掌握。要求法官切实履行好以案讲法的普法义务,多到去企业、学校、乡村开展法律讲座。
四渴望权威司法有新提升。有个别案件在审判、执行过程中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得不到及时、公正的处理,导致群众对“最后的救济渠道”丧失信心,对自身未来权利能否得到有效维护缺乏安全感。人民群众迫切希望司法受到尊重、诉讼能有效终结,裁判得以顺利执行,合法诉求得到保障。
五盼望文明司法有新提高。人民群众希望司法讲文明、讲礼仪、讲情理,对人民的意愿、行为充分尊重,反对高高在上、作风粗野;希望进出法院能得到热情接待,建议意见能得到充分倾听,疑惑能得到耐心解答。希望救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官司,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刑事案件受害人能得到救助,对胜诉后但因执行不能而陷入困境的当事人予以帮助,以充分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六企望生效的判决能得到执行.。由于执行难等原因,判决得不到执行已严重影响了法院的形象,当事人对判决以后得不到执行非常有意见,
七祈望清正廉洁司法有新气象。在基层法院由于区域面积少,审执人员多为夲地人,关系网错综复杂,人情化的熟人社会加剧了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人民群众希望广大法官能抵住人情的干扰、金钱的诱惑,廉洁办案。
` 八企盼服务大局有新局面。一些部门和乡镇干部、企业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希望司法工作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为和谐稳定提供保障,做到案结事了,避免涉诉上访。
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是社会发展、时代进步的标志和结果,是人民司法发展历程中一个永恒的课题。正确看待处理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是解决当前影响和制约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法宝,提升法官形象的重要途经,展示人民法院综合能力的大舞台。同吋,也是人民司法的本质属性和担负的政治使命所决定的。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宪法赋予人民法院审判权。人民法院审判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如何,衡量、检验的标准,就是看人民法院审判能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要看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此,我们必须以勇敢地姿态面对,以责任担当研究,以政治智慧回应。把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第一任务,把群众的司法利益放在第一位置,把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当作第一标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来谋划工作、推进工作、检验工作,在思想行动上与民众的诉求、愿望达到完美对接,一心一意,专心致致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一要要建立和健全民意汇集、分析和反馈机制。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及时、全面、广泛地收集涉诉民意。建立涉诉民意分析、会办、督办制度,在正确判断、去伪存真的基础上,精准施策。使其在掌握发展实情,了解群众诉求,凝聚群众智慧,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发展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二要牢记为民宗旨,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司法亲民、便民、利民,要事事处处体现出对当事人关心,要设身处地替当事人着想,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多方面的司法便利。首先,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开展法官联系点活动,坚持送法下乡,送法入企、送法进校,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解释诉讼知识,提示诉讼风险,调处简易纠纷,参与综合治理。其次加强化立案信访大厅的软、硬件建设,对当事人做到细心关怀、耐心倾听、精心释疑、诚心解难,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三其积极推行电话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休息日立案等方式,设立巡回法庭,假日法庭,实行就地开庭调处纠纷,节假日或休息日时间开庭,努力把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其四对经济确有困难的,要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正确适用诉讼费减免缓措施,确保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打得赢官司。其五要加强司法便民的场所设施建设和司法便民的制度机制建设,切实解决“六难”问题;要广泛听取意见,促进司法民主,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及时将群众意见转化为制定司法政策、推进司法改革的重要依据。
三认真搞好繁简分流,提高司法效率。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司法改革目标。实现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有机统一是人民法院永恒主题。当前,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上升,案多人少矛盾愈发凸显。为此,要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审判资源,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努力以较小司法成本取得较好法律效果,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平衡。在运作中,要根据案件的事实繁简程度、社会影响大小、法律适用和裁判结果的指导意义等因素,选择适用适当的审理程序,规范完善不同程序之间的转换衔接,做到当简则简,该繁则繁,繁简得当,努力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由此,从立案、送达、审理、宣判到裁判文书等各个环节,从民事、行政到刑事案件,从一审到上诉程序,都可以实现合理的繁简分流。这不仅是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盼的关键之举,更是提升国家治理水平、完善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
四借力信息技术,让司法更公正高效,更公开便民。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系统工程,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是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司法公开的迫切需要;是服务审判执行、保障司法公正廉洁高效的重要途径。我们要以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为目标。主动适应信息时代新要求,大力推进信息化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及司法审判管理、司法人事管理、司法政务管理等方面的应用。网络技术可打破时空限制,实现网上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审理、网上送达、网上执行,从而大大地节省了诉讼成本,缩短了诉讼周期,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提高司法效率。通过信息化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智慧法院,这既是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浪潮的必然选择,又是提升司法效率、司法公信力的重大举措,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有效手段,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重要支撑。
五提高法官队伍的综合素质。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是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更新更高标准和目标,要达到这一标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同时,司法审判工作是一项复杂性工作,既需要专业性,又需要综合性,采纳证据、认定事实,判明是非、分清责任,没有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作风正的法官队伍做后盾,是干不好司法审判工作的。因此,人民法院要引领广大法官扩大学习范畴,广泛学习政治、法律、经济、历史、建筑、管理、心理等各方面知识,不仅要学习社会科学知识,还要学习自然科学知识;不仅要学习法律专业知识,还要学习经济、建筑等其他专业知识;不仅要学习人文知识,还要学习心理知识。只要是审判工作中能运用到的知识、只要能有益于审判的知识,都要学习,使广大法官既要专而精,又要广而博,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夯实根基。
六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用公开体现司法的文明、权威、亲和、公信。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和社会听证的领域。把取保候审、缓刑免刑、鉴定评估、执行异议、执行款分配、再审立案等内部程序更加外部化、公开化,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设置当事人查询案件审理进度的平台,使当事人可以及时查询案件审限延长、执行中止、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等有关情况;将司法公开履行情况纳入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建立健全司法公开情况反馈机制;加大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力度,引入人民陪审员参与部分重大敏感案件及职务犯罪的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创造温馨的诉讼环境。
七是规范司法行为。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严密各个审判领域、各个审判环节的实体性和程序性制度。切实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加强对类案的分析研究,统一类案法律适用标准;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加强对常见类型案件的案例指导;强化定案把关机制,对新类型、大标的额、疑难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构建多层级的定案把关体系。
八要确保司法廉洁。司法廉洁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底线和红线,是做好法院工作的重要保障。俗话说“公生明,廉生威。”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只有做到廉洁司法,公正司法,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才能维护司法权威、树立公正良好形象。法官只有廉洁司法,才能保障公正司法。法官作为法律和法治的守护神,如不守法,心中无戒,贪桩卖法,将法律玩弄于股掌之间,必将玩火自焚,终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法官要确保司法廉洁、必须坚守司法廉洁这一基本底线,必须严格贯彻廉洁从政相关规定,着力加强个人道德修养,提升廉政工作标准,纯洁生活圈、工作圈和社交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同时,要不断推进党风廉政长效机制建设,以严格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加强案前、案中和案后管理,通过防、控等环节,全面开展以人为点、以程序为线、以机制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工程。要坚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预防在先,严惩在后,常抓不懈,实现腐败“零容忍”。
九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通报工作情况,积极征询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公开审判的案件,视察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坚持定期走访党政领导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活动,了解经济社会状况和法律需求,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开展回访当事人活动,通过发征求意见函、监督卡以及走访当事人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十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是法院工作的重要任务。人民法院既是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和实践者,又是社会治理的推动者和保障者,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担负着十分重要的职责。我们要始终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有机统一,通过公开审判、以案释法、法治六进等方式,在社会综合治理中,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重要作用,为法治、平安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作者单位:河南省长垣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担负着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的重要职责,与人民群众接触最为直接、联系最为紧密。我们要坚持“人民至上”不动摇,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我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群众呼声是第一信号,群众需求是第一选择.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查不足补短板,从人民群众不滿意的地改起.在人民群众滿意的地方做起.,不断探索为民司法的新途径、新的举措.。以审执工作的新气象、新局面、新成就,来充分有效地満足人民群众在新时期、新阶段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让人民群众切实体验到“获得感”和“安全感”。
当前,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待越来越高,越来越强烈。“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战线坚持正确改革方向,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越来越强。而今,时代在变,民生诉求也在不断提升。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和经济社会转型加速,我国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日益丰富,对司法工作寄予很大的希望,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要求、新期待。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是时代的召唤,是人民法院改革、发展的行动指南。满足新要求和新期待,是确保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法院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体现,是解决当前影响和制约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法宝。要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首先,必须认真厘清把握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只有如此,才能做到心中有数,才能有的放矢,精准施策,才能更好的提高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当前,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盼、新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期待司法公正有新突破。司法公正是党和人民对审判工作的根本要求,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灵魂和生命。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和要求在本质上是一贯的,但在具体内容和形式上则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过去,人民群众一般只关注案件的实体处理结果,而对审理程序关注不多。而现在,随着程序法制的完善和法治意识的增强,人民群众对程序公正的要求变得越来越高,不仅要求司法程序设置科学合理,而且要求法官公平对待各方当事人,严格按照诉讼法的规定,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努力营造一个自主判断、平等对话、主张权利、谋求公正实现的良好秩序。
二希望案件处理在快捷高效有新步伐。迟到的正义皆非正义。现代社会是一个讲效率的社会,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效益。人民群众希望其诉权表达能够获得及时、方便、快捷的受理,希望快立、快审、快执,尽力缩短审执周期。希望法院履行告知义务,告知相关手续、相关程序、权利义务、诉讼风险、案件进展情况,以免跑冤枉路、花冤枉钱;希望降低或免除诉讼与执行费用,使诉讼成本更加低廉,诉讼程序更加简便;希望裁判文书通俗易懂,能说清、讲透胜诉、败诉的原因,”使赢者赢得明白,输者输得服气。
三但愿法律知识有新长劲。人民群众渇望掌握法律知识,但是,由于其受到多种原因的限制,如文化知识的限制,对法律难以掌握,还有法律公布的范围不广,如司法解释只在专业报纸杂志上公布,人民群众难以掌握。要求法官切实履行好以案讲法的普法义务,多到去企业、学校、乡村开展法律讲座。
四渴望权威司法有新提升。有个别案件在审判、执行过程中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得不到及时、公正的处理,导致群众对“最后的救济渠道”丧失信心,对自身未来权利能否得到有效维护缺乏安全感。人民群众迫切希望司法受到尊重、诉讼能有效终结,裁判得以顺利执行,合法诉求得到保障。
五盼望文明司法有新提高。人民群众希望司法讲文明、讲礼仪、讲情理,对人民的意愿、行为充分尊重,反对高高在上、作风粗野;希望进出法院能得到热情接待,建议意见能得到充分倾听,疑惑能得到耐心解答。希望救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官司,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刑事案件受害人能得到救助,对胜诉后但因执行不能而陷入困境的当事人予以帮助,以充分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六企望生效的判决能得到执行.。由于执行难等原因,判决得不到执行已严重影响了法院的形象,当事人对判决以后得不到执行非常有意见,
七祈望清正廉洁司法有新气象。在基层法院由于区域面积少,审执人员多为夲地人,关系网错综复杂,人情化的熟人社会加剧了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人民群众希望广大法官能抵住人情的干扰、金钱的诱惑,廉洁办案。
` 八企盼服务大局有新局面。一些部门和乡镇干部、企业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希望司法工作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为和谐稳定提供保障,做到案结事了,避免涉诉上访。
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是社会发展、时代进步的标志和结果,是人民司法发展历程中一个永恒的课题。正确看待处理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是解决当前影响和制约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法宝,提升法官形象的重要途经,展示人民法院综合能力的大舞台。同吋,也是人民司法的本质属性和担负的政治使命所决定的。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宪法赋予人民法院审判权。人民法院审判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如何,衡量、检验的标准,就是看人民法院审判能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要看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此,我们必须以勇敢地姿态面对,以责任担当研究,以政治智慧回应。把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第一任务,把群众的司法利益放在第一位置,把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当作第一标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来谋划工作、推进工作、检验工作,在思想行动上与民众的诉求、愿望达到完美对接,一心一意,专心致致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一要要建立和健全民意汇集、分析和反馈机制。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及时、全面、广泛地收集涉诉民意。建立涉诉民意分析、会办、督办制度,在正确判断、去伪存真的基础上,精准施策。使其在掌握发展实情,了解群众诉求,凝聚群众智慧,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发展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二要牢记为民宗旨,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司法亲民、便民、利民,要事事处处体现出对当事人关心,要设身处地替当事人着想,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多方面的司法便利。首先,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开展法官联系点活动,坚持送法下乡,送法入企、送法进校,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解释诉讼知识,提示诉讼风险,调处简易纠纷,参与综合治理。其次加强化立案信访大厅的软、硬件建设,对当事人做到细心关怀、耐心倾听、精心释疑、诚心解难,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三其积极推行电话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休息日立案等方式,设立巡回法庭,假日法庭,实行就地开庭调处纠纷,节假日或休息日时间开庭,努力把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其四对经济确有困难的,要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正确适用诉讼费减免缓措施,确保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打得赢官司。其五要加强司法便民的场所设施建设和司法便民的制度机制建设,切实解决“六难”问题;要广泛听取意见,促进司法民主,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及时将群众意见转化为制定司法政策、推进司法改革的重要依据。
三认真搞好繁简分流,提高司法效率。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司法改革目标。实现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有机统一是人民法院永恒主题。当前,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上升,案多人少矛盾愈发凸显。为此,要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审判资源,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努力以较小司法成本取得较好法律效果,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平衡。在运作中,要根据案件的事实繁简程度、社会影响大小、法律适用和裁判结果的指导意义等因素,选择适用适当的审理程序,规范完善不同程序之间的转换衔接,做到当简则简,该繁则繁,繁简得当,努力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由此,从立案、送达、审理、宣判到裁判文书等各个环节,从民事、行政到刑事案件,从一审到上诉程序,都可以实现合理的繁简分流。这不仅是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盼的关键之举,更是提升国家治理水平、完善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
四借力信息技术,让司法更公正高效,更公开便民。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系统工程,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是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司法公开的迫切需要;是服务审判执行、保障司法公正廉洁高效的重要途径。我们要以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为目标。主动适应信息时代新要求,大力推进信息化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及司法审判管理、司法人事管理、司法政务管理等方面的应用。网络技术可打破时空限制,实现网上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审理、网上送达、网上执行,从而大大地节省了诉讼成本,缩短了诉讼周期,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提高司法效率。通过信息化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智慧法院,这既是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浪潮的必然选择,又是提升司法效率、司法公信力的重大举措,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有效手段,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重要支撑。
五提高法官队伍的综合素质。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是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更新更高标准和目标,要达到这一标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同时,司法审判工作是一项复杂性工作,既需要专业性,又需要综合性,采纳证据、认定事实,判明是非、分清责任,没有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作风正的法官队伍做后盾,是干不好司法审判工作的。因此,人民法院要引领广大法官扩大学习范畴,广泛学习政治、法律、经济、历史、建筑、管理、心理等各方面知识,不仅要学习社会科学知识,还要学习自然科学知识;不仅要学习法律专业知识,还要学习经济、建筑等其他专业知识;不仅要学习人文知识,还要学习心理知识。只要是审判工作中能运用到的知识、只要能有益于审判的知识,都要学习,使广大法官既要专而精,又要广而博,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夯实根基。
六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用公开体现司法的文明、权威、亲和、公信。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和社会听证的领域。把取保候审、缓刑免刑、鉴定评估、执行异议、执行款分配、再审立案等内部程序更加外部化、公开化,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设置当事人查询案件审理进度的平台,使当事人可以及时查询案件审限延长、执行中止、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等有关情况;将司法公开履行情况纳入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建立健全司法公开情况反馈机制;加大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力度,引入人民陪审员参与部分重大敏感案件及职务犯罪的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创造温馨的诉讼环境。
七是规范司法行为。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严密各个审判领域、各个审判环节的实体性和程序性制度。切实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加强对类案的分析研究,统一类案法律适用标准;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加强对常见类型案件的案例指导;强化定案把关机制,对新类型、大标的额、疑难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构建多层级的定案把关体系。
八要确保司法廉洁。司法廉洁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底线和红线,是做好法院工作的重要保障。俗话说“公生明,廉生威。”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只有做到廉洁司法,公正司法,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才能维护司法权威、树立公正良好形象。法官只有廉洁司法,才能保障公正司法。法官作为法律和法治的守护神,如不守法,心中无戒,贪桩卖法,将法律玩弄于股掌之间,必将玩火自焚,终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法官要确保司法廉洁、必须坚守司法廉洁这一基本底线,必须严格贯彻廉洁从政相关规定,着力加强个人道德修养,提升廉政工作标准,纯洁生活圈、工作圈和社交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同时,要不断推进党风廉政长效机制建设,以严格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加强案前、案中和案后管理,通过防、控等环节,全面开展以人为点、以程序为线、以机制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工程。要坚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预防在先,严惩在后,常抓不懈,实现腐败“零容忍”。
九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通报工作情况,积极征询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公开审判的案件,视察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坚持定期走访党政领导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活动,了解经济社会状况和法律需求,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开展回访当事人活动,通过发征求意见函、监督卡以及走访当事人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十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是法院工作的重要任务。人民法院既是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和实践者,又是社会治理的推动者和保障者,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担负着十分重要的职责。我们要始终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有机统一,通过公开审判、以案释法、法治六进等方式,在社会综合治理中,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重要作用,为法治、平安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作者单位:河南省长垣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