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
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落户杭州
让涉网诉讼像“网购”一样便利 让互联网空间实现法治化治理
2017-08-18 15:05:43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 作者:余建华
8月1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浙江省委书记车俊莅临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揭牌,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成立。这也意味着中国涉互联网案件的集中管辖、专业审判在杭州揭开了新的篇章。
作为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探索用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当事人足不出户,点击“杭州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www.netcourt.gov.cn),杭州互联网法院就能提供“网购”般便利的诉讼服务,起诉、立案、送达、举证、开庭、裁判,每个环节全流程在线,诉讼参与人的任何步骤即时连续记录留痕,当事人“零在途时间”、“零差旅费用支出”完成诉讼。
根植互联网经济沃土,电子商务网上法庭面临新挑战
近年来,浙江信息经济发展迅猛,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落户浙江乌镇,尤其省会杭州,互联网基因深刻鲜明,被称为“电子商务之都”“移动支付之城”,互联网企业高度聚集。
正如习近平主席在2016年B20峰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所说:“杭州是创新活力之城,电子商务蓬勃发展,在杭州点击鼠标,联通的是整个世界”。
“网络已成为人类生活的第二空间,正在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也正在刷新法律的概念、司法实践和公众对法院服务的要求。”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深远说,互联网的虚拟性、跨地域、在线化和去中心性等特征,对现有的法律理论和司法制度产生了巨大的挑战,当事人运用传统司法规则、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成本高、流程长,法院需要为公众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在线解决通道。
为此,浙江在全国首创“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2015年4月,浙江高院确定由杭州市西湖区、滨江区、余杭区三家基层法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网上法庭的试点法院,分别审理网络购物、互联网借款、网络著作权侵权这三类多发频发的涉互联网纠纷及其上诉案件,并打造了一个开放性的在线纠纷解决平台。
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将网络信息技术全面融合进办案流程,把法庭从现实物理空间直接搬到了网络虚拟空间,从起诉、立案、送达、举证、开庭到案件判决和执行,诉讼的全部环节均可以在线完成。试点以来,全省有15个法院陆续加入该平台,已累计处理案件近2.3万件,实现了“网上案件网上审、网上纠纷不落地”。浙江电子商务网上法庭便民利民,成效显著。最高法院周强院长予以肯定,认为是“重大创新举措,意义深远”。
然而,网上法庭的不断发展,使原有的法律管辖原则、司法送达方式和审判证据规则等都面临巨大挑战,审判机构的主体地位不明确、专业化程度提升不够、诉讼制度和规则不适应、信息壁垒难打破等都成为制约网络审判的瓶颈;同时,网络诉讼的便利性,也带来涉网案件急剧增长,成为人民法院亟待解决的司法难题。
“互联网时代的纠纷,当事人各方跨越时空而存在,案件管辖弱化了住所、纠纷所在地等地域因素。”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于志刚说,这使得原本作为“选配程序”的管辖权异议已升级为了几乎所有案件都要经历的标准程序,耗费诉讼参与人、法院的心神和精力。为解决源于诉讼的差旅消耗等巨大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约定管辖”正在逐渐成为“标配”的选择模式,建设专门承审“约定管辖”型涉网案件的专业法院,势在必行,也有利于专业法院投入专业力量钻研互联网案件,提高网络案件的审判质量。
试水5类涉网案件集中管辖,平台提供“网购”般便利的诉讼服务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和浙江省委省政府、杭州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浙江高院决心在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实践基础上继续深化创新,将“互联网+法院”全面升级为“互联网法院”。
在前期充分论证和大量准备的基础上,2016年9月,浙江省委改革办和浙江高院分别向中央改革办和最高人民法院申请设立互联网法院试点,中央改革办和最高人民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专程来杭调研,最终形成改革试点方案上报中央。
杭州中院副院长邵景腾说,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落户杭州是应运而生:从经济基础和地域优势上看,杭州的信息经济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贡献率超过50%,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杭州网站数量、B2B、B2C、C2C、第三方支付均居全国首位,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支付、智慧物流等领域产业发展位居世界先进水平;从政策生态环境来看,国家信息经济产业示范区、“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浙江国家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中心等落户杭州,已形成全国性的跨境电商、网上产品质量监管、网上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信用示范体系;从城市发展定位看,G20杭州峰会的成功举办,推动杭州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杭州市委要求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把杭州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
2017年5月1日起,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正式上线“网上诉讼平台”,集中管辖杭州地区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等5类案件。当事人5分钟起诉立案,原告使用手机号码注册账号后,在线填写起诉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勾选所需依据的法律条文。系统会自动提取电子商务平台的当事人身份信息、网上交易过程及各类表单数据,最大限度实现网络证据在线一键式引入。同时系统自动计算诉讼费用,当事人可通过支付宝或网银缴纳。随后,系统将自动向被告送达诉讼信息,被告网上登陆查看提出抗辩。
举证环节,当事人可以随时在线提交各类电子化证据,而质证也在网上完成,系统会提示当事人针对每一项证据都一一填写质证意见。
截至8月15日,共立案2605件,审结1444件,平均开庭时间仅25分钟,平均审限32天,开庭案件均实现100%在线庭审、在线判决、网上送达,初步彰显以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的效率、公开、便民优势。
今年6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明确依托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试点设立专门审理涉互联网案件的杭州互联网法院。
组建互联网与法律双精通的审判团队,探索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
按照中央深改组的定位,杭州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重大制度创新。它利用互联网技术构建专业、高效、便捷的司法运行体系,以互联网与法律双精通的审判团队,集中管辖特定类型涉互联网案件,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在线解决纠纷、解决在线纠纷,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等提供司法保障。
目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实施方案,杭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杭州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下列涉互联网一审案件:1、互联网购物、服务、小额金融借款等合同纠纷;2、互联网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3、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人格权纠纷;4、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侵权纠纷;5、互联网域名纠纷;6、因互联网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以及上级人民法院指定杭州互联网法院管辖其他涉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朱深远说,杭州互联网法院承担着五项职能:作为互联网时代司法为民的“新载体”,将为深度依赖网络的大众提供便利的在线司法服务,还会把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工具融入平台系统,更科学地为老百姓答疑解惑,更会探索设计一整套适应互联网模式的司法规则和诉讼流程,帮助老百姓低成本、高效率地解决发生在互联网上的新型纠纷;
作为互联网诉讼规则探索的“试验田”,互联网法院将通过审理、研究这些案件,对网络平台制定自治性规则进行规范化指引,整合、创设适应互联网发展的诉讼规则,防范化解网上各类交易的法律风险,净化网络空间,降低网上维权成本;
作为互联网审理机制变革的“先行者”,互联网法院将以“涉网纠纷在线审”的思路,对现有诉讼进行全流程再造,制定一套标准化、结构化的新型互联网审判方式,包括诉讼规程、庭审规范、当事人操作指南等,为全国法院互联网审判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作为互联网空间依法治理的“孵化器”,互联网法院将通过对涉网案件的审理和研究,以司法裁判的方式划定互联网活动的底线、边界,从而实现对网络空间的法治化治理,并推动互联网法律法规的完善;
作为互联网纠纷多元化解的“主导者”,互联网法院将探索建立涉网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整合仲裁、调解、行政机关等其他组织的法律服务资源,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构建一个以互联网法院为终端的“漏斗型”纠纷化解通道,促成全社会形成在线纠纷多元化解的生态环境。
创新永无止境,未来激动人心。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杜前说,该院将胸怀“一张蓝图干到底”的决心,探索互联网法院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为全国提供杭州智慧、杭州样本。
据了解,杭州互联网法院定位于“用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目前已形成了一套以诉讼平台操作规程和网络视频庭审规范为中心的程序规则,出台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诉讼平台审理规程》《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网上庭审提纲》《网上庭审规范》,破解诉讼主体身份确认难、当事人在线质证难、在线行为控制难等网络审判难题,完善网络司法缺席审判制度,维护网络司法权威。
杜前说,互联网法院将强化审判数据结构化、模块化的功能,推进审判业务与技术、数据的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的涉网案件数据体系,建立多位一体的审判信息合作机制和共享平台,逐步开发服务当事人的诉讼风险评估系统和类案智能推送系统,开展互联网产业发展的专业风险分析,让司法大数据服务审判执行,服务群众需求,服务经济发展,成为互联网审判公正司法的“校准器”,成为观察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成为互联网社会治理的“风向标”,成为网民网商规范行为的“指南针”。
作为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探索用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当事人足不出户,点击“杭州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www.netcourt.gov.cn),杭州互联网法院就能提供“网购”般便利的诉讼服务,起诉、立案、送达、举证、开庭、裁判,每个环节全流程在线,诉讼参与人的任何步骤即时连续记录留痕,当事人“零在途时间”、“零差旅费用支出”完成诉讼。
根植互联网经济沃土,电子商务网上法庭面临新挑战
近年来,浙江信息经济发展迅猛,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落户浙江乌镇,尤其省会杭州,互联网基因深刻鲜明,被称为“电子商务之都”“移动支付之城”,互联网企业高度聚集。
正如习近平主席在2016年B20峰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所说:“杭州是创新活力之城,电子商务蓬勃发展,在杭州点击鼠标,联通的是整个世界”。
“网络已成为人类生活的第二空间,正在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也正在刷新法律的概念、司法实践和公众对法院服务的要求。”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深远说,互联网的虚拟性、跨地域、在线化和去中心性等特征,对现有的法律理论和司法制度产生了巨大的挑战,当事人运用传统司法规则、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成本高、流程长,法院需要为公众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在线解决通道。
为此,浙江在全国首创“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2015年4月,浙江高院确定由杭州市西湖区、滨江区、余杭区三家基层法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网上法庭的试点法院,分别审理网络购物、互联网借款、网络著作权侵权这三类多发频发的涉互联网纠纷及其上诉案件,并打造了一个开放性的在线纠纷解决平台。
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将网络信息技术全面融合进办案流程,把法庭从现实物理空间直接搬到了网络虚拟空间,从起诉、立案、送达、举证、开庭到案件判决和执行,诉讼的全部环节均可以在线完成。试点以来,全省有15个法院陆续加入该平台,已累计处理案件近2.3万件,实现了“网上案件网上审、网上纠纷不落地”。浙江电子商务网上法庭便民利民,成效显著。最高法院周强院长予以肯定,认为是“重大创新举措,意义深远”。
然而,网上法庭的不断发展,使原有的法律管辖原则、司法送达方式和审判证据规则等都面临巨大挑战,审判机构的主体地位不明确、专业化程度提升不够、诉讼制度和规则不适应、信息壁垒难打破等都成为制约网络审判的瓶颈;同时,网络诉讼的便利性,也带来涉网案件急剧增长,成为人民法院亟待解决的司法难题。
“互联网时代的纠纷,当事人各方跨越时空而存在,案件管辖弱化了住所、纠纷所在地等地域因素。”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于志刚说,这使得原本作为“选配程序”的管辖权异议已升级为了几乎所有案件都要经历的标准程序,耗费诉讼参与人、法院的心神和精力。为解决源于诉讼的差旅消耗等巨大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约定管辖”正在逐渐成为“标配”的选择模式,建设专门承审“约定管辖”型涉网案件的专业法院,势在必行,也有利于专业法院投入专业力量钻研互联网案件,提高网络案件的审判质量。
试水5类涉网案件集中管辖,平台提供“网购”般便利的诉讼服务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和浙江省委省政府、杭州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浙江高院决心在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实践基础上继续深化创新,将“互联网+法院”全面升级为“互联网法院”。
在前期充分论证和大量准备的基础上,2016年9月,浙江省委改革办和浙江高院分别向中央改革办和最高人民法院申请设立互联网法院试点,中央改革办和最高人民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专程来杭调研,最终形成改革试点方案上报中央。
杭州中院副院长邵景腾说,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落户杭州是应运而生:从经济基础和地域优势上看,杭州的信息经济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贡献率超过50%,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杭州网站数量、B2B、B2C、C2C、第三方支付均居全国首位,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支付、智慧物流等领域产业发展位居世界先进水平;从政策生态环境来看,国家信息经济产业示范区、“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浙江国家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中心等落户杭州,已形成全国性的跨境电商、网上产品质量监管、网上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信用示范体系;从城市发展定位看,G20杭州峰会的成功举办,推动杭州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杭州市委要求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把杭州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
2017年5月1日起,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正式上线“网上诉讼平台”,集中管辖杭州地区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等5类案件。当事人5分钟起诉立案,原告使用手机号码注册账号后,在线填写起诉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勾选所需依据的法律条文。系统会自动提取电子商务平台的当事人身份信息、网上交易过程及各类表单数据,最大限度实现网络证据在线一键式引入。同时系统自动计算诉讼费用,当事人可通过支付宝或网银缴纳。随后,系统将自动向被告送达诉讼信息,被告网上登陆查看提出抗辩。
举证环节,当事人可以随时在线提交各类电子化证据,而质证也在网上完成,系统会提示当事人针对每一项证据都一一填写质证意见。
截至8月15日,共立案2605件,审结1444件,平均开庭时间仅25分钟,平均审限32天,开庭案件均实现100%在线庭审、在线判决、网上送达,初步彰显以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的效率、公开、便民优势。
今年6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明确依托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试点设立专门审理涉互联网案件的杭州互联网法院。
组建互联网与法律双精通的审判团队,探索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
按照中央深改组的定位,杭州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重大制度创新。它利用互联网技术构建专业、高效、便捷的司法运行体系,以互联网与法律双精通的审判团队,集中管辖特定类型涉互联网案件,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在线解决纠纷、解决在线纠纷,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等提供司法保障。
目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实施方案,杭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杭州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下列涉互联网一审案件:1、互联网购物、服务、小额金融借款等合同纠纷;2、互联网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3、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人格权纠纷;4、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侵权纠纷;5、互联网域名纠纷;6、因互联网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以及上级人民法院指定杭州互联网法院管辖其他涉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朱深远说,杭州互联网法院承担着五项职能:作为互联网时代司法为民的“新载体”,将为深度依赖网络的大众提供便利的在线司法服务,还会把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工具融入平台系统,更科学地为老百姓答疑解惑,更会探索设计一整套适应互联网模式的司法规则和诉讼流程,帮助老百姓低成本、高效率地解决发生在互联网上的新型纠纷;
作为互联网诉讼规则探索的“试验田”,互联网法院将通过审理、研究这些案件,对网络平台制定自治性规则进行规范化指引,整合、创设适应互联网发展的诉讼规则,防范化解网上各类交易的法律风险,净化网络空间,降低网上维权成本;
作为互联网审理机制变革的“先行者”,互联网法院将以“涉网纠纷在线审”的思路,对现有诉讼进行全流程再造,制定一套标准化、结构化的新型互联网审判方式,包括诉讼规程、庭审规范、当事人操作指南等,为全国法院互联网审判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作为互联网空间依法治理的“孵化器”,互联网法院将通过对涉网案件的审理和研究,以司法裁判的方式划定互联网活动的底线、边界,从而实现对网络空间的法治化治理,并推动互联网法律法规的完善;
作为互联网纠纷多元化解的“主导者”,互联网法院将探索建立涉网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整合仲裁、调解、行政机关等其他组织的法律服务资源,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构建一个以互联网法院为终端的“漏斗型”纠纷化解通道,促成全社会形成在线纠纷多元化解的生态环境。
创新永无止境,未来激动人心。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杜前说,该院将胸怀“一张蓝图干到底”的决心,探索互联网法院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为全国提供杭州智慧、杭州样本。
据了解,杭州互联网法院定位于“用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目前已形成了一套以诉讼平台操作规程和网络视频庭审规范为中心的程序规则,出台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诉讼平台审理规程》《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网上庭审提纲》《网上庭审规范》,破解诉讼主体身份确认难、当事人在线质证难、在线行为控制难等网络审判难题,完善网络司法缺席审判制度,维护网络司法权威。
杜前说,互联网法院将强化审判数据结构化、模块化的功能,推进审判业务与技术、数据的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的涉网案件数据体系,建立多位一体的审判信息合作机制和共享平台,逐步开发服务当事人的诉讼风险评估系统和类案智能推送系统,开展互联网产业发展的专业风险分析,让司法大数据服务审判执行,服务群众需求,服务经济发展,成为互联网审判公正司法的“校准器”,成为观察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成为互联网社会治理的“风向标”,成为网民网商规范行为的“指南针”。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