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院与武汉军事法院联合出台《意见》
加快构建军地法院区域融合创新体系
2017-07-30 11:18:3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程勇 蔡蕾
  日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武汉军事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构建湖北省军地法院区域融合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意见》共分为五个部分,21条,系统提出了加快构建军地法院区域融合创新体系的重要意义、总体思路、协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意见》指出,为坚决贯彻改革强军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落实中央军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全省各级法院和武汉军事法院的职能作用,依托地方优势司法资源,创新协作和共建机制,实现优势互补,服务改革强军和法治军队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和武汉军事法院案辖部队师以上单位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军委决策意图,以国家和军队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贯彻落实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加快推动军地法院区域融合创新体系建设。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推动军地法院区域融合创新体系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充分发挥军地法院职能作用,推动审判业务建设融合创新;要建立健全军地法院协作机制,推动涉军维权工作提质增效;要适应国家和军队司改新要求,推动司法拥军工作创新发展;要加强融合创新工作组织领导,推动法院全面建设再上新台阶。

  《意见》强调,要将涉军案件审判工作作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报告制度、检查调研制度、案件督办制度、奖惩激励制度等,创新涉军维权“鄂豫皖模式”,逐步扩大维权范围,拓展军地携手、区域协作的涉军维权新路径。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