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工作推进会上强调
加强案例研究 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
2017-07-29 17:07:45
中国法院网讯 (罗书臻) 7月2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工作推进会在国家法官学院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引领,充分运用大数据思维、工具和方法,积极创新机制,努力构建案例研究大格局,加强司法案例研究,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周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司法案例对于推进法治建设、促进司法公正、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决定,要求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明确提出,要完善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党中央重要部署和要求,为人民法院开展案例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发布指导性案例,构建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并建成中国裁判文书网,成立司法案例研究院,案例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取得明显成效。各地法院总结审判经验,编选发布大量参考性案例,有效发挥了案例的引导、示范和教育功能,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开展,推进了法治中国建设。
周强强调,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司法案例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司法案例研究,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丰富法学理论研究、弘扬法治精神的有效载体,是传承中华司法文明、增强文化自信、增进中外司法交流的重要途径。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社情民意的“风向标”,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形成的案例是司法公共服务产品,是进行国家治理的重要依据。案例作为司法经验和智慧的结晶,是审判案件的重要参考依据和法学研究的实践素材,通过构建完善的案例生成、研究、应用、交流机制,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有利于加强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研究的交流互动,促进法学理论繁荣发展。加强案例交流,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可以生动直观地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成就和经验,为世界司法和全球治理贡献中国经验、中国智慧。
周强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引领,不断完善我国的案例指导制度和适用机制,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发展完善。
周强要求,要整合资源、发挥优势,以建设国际一流司法案例数据库为目标,加强中国司法案例网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构建司法案例研究大格局。要适应信息化时代特点和要求,与时俱进运用大数据思维、工具、方法开展平台建设、推进案例研究。要加强案例收集、整理,汇聚现有司法案例,汇聚各国各地区经典、热点案例,汇聚中华法系传统司法案例,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库建设成为囊括古今中外典型司法案例的全球具有影响力的司法案例库。要运用大数据思维和信息技术,以平台的推广应用为核心,努力把中国司法案例网信息平台建设成为智能、高效、便捷的服务法官办案平台、服务指导性案例生成平台、法学理论研究平台、审判执行业务研究平台、普及法律知识平台、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平台。要加强机制建设,建立以首席研究员为领军人物的专家团队,充分发挥司法案例研究院专家委员会专家作用,聚合法官队伍中案例研究人才和法律信息人才,广泛吸引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不断提升研究质量与水平。
周强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运用中国特色案例理论指导审判实践,推进中国特色的案例学研究。要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总结研究中国案例应用问题,加强案例理论研究,形成中国特色案例理论,指导案例教学与实践,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视野的案例研究体系。要进一步加强法官培训工作,培养广大法官发现、研究、应用案例的思维与习惯,提高案例应用意识和能力,使广大法官成为司法案例的积极学习者、研究者、实践者。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不断改进案例研究方法,提炼生成案例规则,探究法学原理,探索类案裁判规律,为智慧法院建设提供案例基础。要通过加强裁判文书的制作,强化裁判文书辨法析理,增强司法案例的公信力。要加大对典型司法案例的宣传,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重要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法治中国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主持会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杨临萍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工作情况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专家学者代表赵秉志、孙宪忠、高晋康发言,与会者就加强司法案例工作进行了研讨。最高人民法院各部门负责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首席研究员及部分来自政法院校的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周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司法案例对于推进法治建设、促进司法公正、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决定,要求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明确提出,要完善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党中央重要部署和要求,为人民法院开展案例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发布指导性案例,构建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并建成中国裁判文书网,成立司法案例研究院,案例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取得明显成效。各地法院总结审判经验,编选发布大量参考性案例,有效发挥了案例的引导、示范和教育功能,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开展,推进了法治中国建设。
周强强调,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司法案例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司法案例研究,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丰富法学理论研究、弘扬法治精神的有效载体,是传承中华司法文明、增强文化自信、增进中外司法交流的重要途径。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社情民意的“风向标”,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形成的案例是司法公共服务产品,是进行国家治理的重要依据。案例作为司法经验和智慧的结晶,是审判案件的重要参考依据和法学研究的实践素材,通过构建完善的案例生成、研究、应用、交流机制,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有利于加强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研究的交流互动,促进法学理论繁荣发展。加强案例交流,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可以生动直观地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成就和经验,为世界司法和全球治理贡献中国经验、中国智慧。
周强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引领,不断完善我国的案例指导制度和适用机制,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发展完善。
周强要求,要整合资源、发挥优势,以建设国际一流司法案例数据库为目标,加强中国司法案例网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构建司法案例研究大格局。要适应信息化时代特点和要求,与时俱进运用大数据思维、工具、方法开展平台建设、推进案例研究。要加强案例收集、整理,汇聚现有司法案例,汇聚各国各地区经典、热点案例,汇聚中华法系传统司法案例,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库建设成为囊括古今中外典型司法案例的全球具有影响力的司法案例库。要运用大数据思维和信息技术,以平台的推广应用为核心,努力把中国司法案例网信息平台建设成为智能、高效、便捷的服务法官办案平台、服务指导性案例生成平台、法学理论研究平台、审判执行业务研究平台、普及法律知识平台、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平台。要加强机制建设,建立以首席研究员为领军人物的专家团队,充分发挥司法案例研究院专家委员会专家作用,聚合法官队伍中案例研究人才和法律信息人才,广泛吸引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不断提升研究质量与水平。
周强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运用中国特色案例理论指导审判实践,推进中国特色的案例学研究。要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总结研究中国案例应用问题,加强案例理论研究,形成中国特色案例理论,指导案例教学与实践,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视野的案例研究体系。要进一步加强法官培训工作,培养广大法官发现、研究、应用案例的思维与习惯,提高案例应用意识和能力,使广大法官成为司法案例的积极学习者、研究者、实践者。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不断改进案例研究方法,提炼生成案例规则,探究法学原理,探索类案裁判规律,为智慧法院建设提供案例基础。要通过加强裁判文书的制作,强化裁判文书辨法析理,增强司法案例的公信力。要加大对典型司法案例的宣传,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重要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法治中国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主持会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杨临萍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工作情况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专家学者代表赵秉志、孙宪忠、高晋康发言,与会者就加强司法案例工作进行了研讨。最高人民法院各部门负责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首席研究员及部分来自政法院校的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