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好“六个一” 促“两学一做”常态化
2017-07-26 10:11:2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杜立钧
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体党员,对确保全党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湖北省英山县人民法院坚持落实好“六个一”,抓常抓细抓长,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一、落实一个计划一个责任状,明确目标责任
近几年来,英山法院党组坚持从自身做起,每年年初民主制订、讨论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法院党建工作计划》,绘就全年党建工作和政治理论学习“蓝图”,并将其在“英山法院网”公布,让全体党员了解,接受监督;为使党建工作和政治理论学习落实到平常,该院分解细化《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法院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清单》等,将每项工作安排得更具体些,落细落小,便于操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建工作。
为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狠抓学习教育和党建工作,院党组年初组织制订、修改完善《英山县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由党组书记与每个支部书记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各位支书全年任务、履职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落后”就要谈话、诫勉、追责;还要求各党支部于年初制订“党建工作计划”,对学习教育作出具体安排;要求各位支部书记签署《抓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党支部书记承诺事项》,张榜公开,自加压力,接受监督。
二、落实一个活动一项督查,形成学习常态
按照省委、市委、县委要求,每月雷打不动开展以“支部主题党日”为主的、协同推进的设岗创星、在职党员进社区、双联共建、文明创建等一系列活动,制订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具体方案,固化规定,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活动;坚持月月通过“5+X”步骤,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理论。今年创新形成基本制度,把“两学一做”纳入“三会一课”主要内容,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必修课”,融合到各项活动之中;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农村、社区,活学活用党的政治理论,自觉用党建理论指导新的实践。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在全院开展“党建流动红旗(党支部)、党员先锋岗”争创评选活动。为防止漏学、走过场等问题发生,该院党组责成学习教育协调小组、机关党总支牵头,联合纪检组、政治处、监察室、审管办等职能部门,定期不定期到各支部巡查督查,通过“看、听、访、谈”等方法,督查各个党支部开展学习教育情况。
三、落实一项述职一个考评,务求善始善终
每半年、年末,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向全院党员进行“党建工作述职”,民主评议、当场打分,由分管领导对末两位进行约谈;并对照年初计划、目标责任状、自我承诺,组织年度考评,把年度考核与平时督查有机结合,考核排出名次,将其结果与绩效工资、公务员考核、评先记功、岗位调整等挂钩,鞭策先进,诫勉后进,营造凭实绩论功行赏的氛围。
(作者单位:湖北省英山县人民法院)
一、落实一个计划一个责任状,明确目标责任
近几年来,英山法院党组坚持从自身做起,每年年初民主制订、讨论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法院党建工作计划》,绘就全年党建工作和政治理论学习“蓝图”,并将其在“英山法院网”公布,让全体党员了解,接受监督;为使党建工作和政治理论学习落实到平常,该院分解细化《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法院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清单》等,将每项工作安排得更具体些,落细落小,便于操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建工作。
为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狠抓学习教育和党建工作,院党组年初组织制订、修改完善《英山县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由党组书记与每个支部书记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各位支书全年任务、履职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落后”就要谈话、诫勉、追责;还要求各党支部于年初制订“党建工作计划”,对学习教育作出具体安排;要求各位支部书记签署《抓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党支部书记承诺事项》,张榜公开,自加压力,接受监督。
二、落实一个活动一项督查,形成学习常态
按照省委、市委、县委要求,每月雷打不动开展以“支部主题党日”为主的、协同推进的设岗创星、在职党员进社区、双联共建、文明创建等一系列活动,制订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具体方案,固化规定,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活动;坚持月月通过“5+X”步骤,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理论。今年创新形成基本制度,把“两学一做”纳入“三会一课”主要内容,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必修课”,融合到各项活动之中;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农村、社区,活学活用党的政治理论,自觉用党建理论指导新的实践。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在全院开展“党建流动红旗(党支部)、党员先锋岗”争创评选活动。为防止漏学、走过场等问题发生,该院党组责成学习教育协调小组、机关党总支牵头,联合纪检组、政治处、监察室、审管办等职能部门,定期不定期到各支部巡查督查,通过“看、听、访、谈”等方法,督查各个党支部开展学习教育情况。
三、落实一项述职一个考评,务求善始善终
每半年、年末,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向全院党员进行“党建工作述职”,民主评议、当场打分,由分管领导对末两位进行约谈;并对照年初计划、目标责任状、自我承诺,组织年度考评,把年度考核与平时督查有机结合,考核排出名次,将其结果与绩效工资、公务员考核、评先记功、岗位调整等挂钩,鞭策先进,诫勉后进,营造凭实绩论功行赏的氛围。
(作者单位:湖北省英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