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甘泉花4000多万元修河堤质量不合格 8人被立案
2017-07-20 19:35:13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高庆国
2011年,陕西甘泉实施了太皇山村河堤帮畔工程。据悉,该工程投资4000多万元,经甘泉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次年就出现质量问题。近日,甘泉县检察院对此事进行立案侦查,涉案的8名嫌疑人已取保候审。
甘泉县2016年009号审计报告显示,甘泉县太皇山洛河右岸石砌帮畔工程是由甘经发(2010)91号文件批复,主要堤防工程全长1395米。预留排洪涵洞3处,斜车道一处,下河踏步2处。工程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相应洪水流量每秒7090立方米。
据了解,该工程于2011年4月18日正式开工,工期120天,工程完工后总送审造价44391823.70元。2012年12月10日,由甘泉县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审计单位甘泉县太皇山拆迁开发建设指挥部,是甘泉县国土资源局下属单位,已于工程完工后撤回甘泉县国土资源局。
据公开报道,2013年该工程出现了严重质量问题。河堤出现了涨裂、坍塌后,甘泉县进行抢险。经甘经发(2013)356号文件批复,项目总投资310万元,由甘评审发(2014)87号文件评审,评审价为255.38万元。
然而,河堤质量问题仍然存在。甘泉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人曾透露,通过有关方面采取取芯检测后的质量鉴定,认定该工程有含水量大垫方不实、砌石不规范、灌浆不饱等问题。2017年7月,记者在太皇山河堤看到,该河堤正在进行加固恢复工程,费用由原施工单位自理。
7月19日,记者从甘泉县相关部门了解到,由于该工程质量问题社会影响较大,甘泉县检察院以玩忽职守立案侦查此事。
目前,涉案的8名嫌疑人已取保候审。其中,延安秦赫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监理有4人,分别为齐某、曹某、李某和宋某。还包括甘泉县国土资源局前局长叶某、甘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前主任赵某、甘泉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主任周某及该站一名原副主任。
甘泉县2016年009号审计报告显示,甘泉县太皇山洛河右岸石砌帮畔工程是由甘经发(2010)91号文件批复,主要堤防工程全长1395米。预留排洪涵洞3处,斜车道一处,下河踏步2处。工程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相应洪水流量每秒7090立方米。
据了解,该工程于2011年4月18日正式开工,工期120天,工程完工后总送审造价44391823.70元。2012年12月10日,由甘泉县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审计单位甘泉县太皇山拆迁开发建设指挥部,是甘泉县国土资源局下属单位,已于工程完工后撤回甘泉县国土资源局。
据公开报道,2013年该工程出现了严重质量问题。河堤出现了涨裂、坍塌后,甘泉县进行抢险。经甘经发(2013)356号文件批复,项目总投资310万元,由甘评审发(2014)87号文件评审,评审价为255.38万元。
然而,河堤质量问题仍然存在。甘泉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人曾透露,通过有关方面采取取芯检测后的质量鉴定,认定该工程有含水量大垫方不实、砌石不规范、灌浆不饱等问题。2017年7月,记者在太皇山河堤看到,该河堤正在进行加固恢复工程,费用由原施工单位自理。
7月19日,记者从甘泉县相关部门了解到,由于该工程质量问题社会影响较大,甘泉县检察院以玩忽职守立案侦查此事。
目前,涉案的8名嫌疑人已取保候审。其中,延安秦赫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监理有4人,分别为齐某、曹某、李某和宋某。还包括甘泉县国土资源局前局长叶某、甘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前主任赵某、甘泉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主任周某及该站一名原副主任。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