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审判职能 惩治毒品犯罪
北京法院2016年审结各类一审毒品案件912件
2017-06-26 16:40:3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6月2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北京法院2016年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及相关工作情况。据悉,2016年北京法院始终坚持对毒品犯罪依法从严惩处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全年审结各类一审毒品犯罪案件912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毒品犯罪分子1342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328人,重刑率为24.4%。
据介绍,北京毒品犯罪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毒品案件犯罪主体呈现新变化。涉毒行为人年龄结构进一步低龄化,未成年人参与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情况增多;孕妇、哺乳期妇女、患病人士等特殊群体受雇进行毒品犯罪活动的情况开始凸显;累犯、毒品再犯比重较大,刑满释放后短期内又实施毒品犯罪的再犯情况较为突出;“以贩养吸”、吸毒者实施毒品犯罪的问题比较突出。二是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多样化状态。从犯罪手段看,涉互联网毒品犯罪形势严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网上网下融合,线上线下同步,加速了毒品传播蔓延,社会危害极大;从毒品流通渠道看,通过物流、快递贩卖、运输毒品的情况突出,打击难度加大;零星、少量贩毒增多,毒品交易呈现“小包散卖”趋势。同时,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向校园、企事业等单位渗透扩散,高校学生涉毒案件有所增多。三是因涉毒违法犯罪诱发次生犯罪情况频发。合成毒品毒性强、易致幻,在吸毒人群中蔓延和滥用,极易诱发次生犯罪。吸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肇事肇祸,吸毒后实施杀人、放火等暴力犯罪,以及为获取毒资实施抢劫、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都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
针对毒品犯罪的严重危害和禁毒工作的严峻形势,北京法院始终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突出打击重点。对走私、运输大宗贩卖毒品等严重毒品犯罪以及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严惩,依法追缴毒品犯罪违法所得,加大财产刑适用及执行力度。不断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解决证人、鉴定人出庭问题,实行院庭长办案制度,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进一步提高毒品犯罪案件审判质量。注重毒品犯罪审判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建设,通过编写审判工作规范、加强证据分类指引、推行刑事法官专业会议制度等,进一步统一法律适应,明确裁判标准,提升法官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专业能力。
此外,北京法院在做好毒品犯罪审判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禁毒宣教活动,推动了人民法院禁毒工作的全面、有效开展。
据介绍,北京毒品犯罪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毒品案件犯罪主体呈现新变化。涉毒行为人年龄结构进一步低龄化,未成年人参与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情况增多;孕妇、哺乳期妇女、患病人士等特殊群体受雇进行毒品犯罪活动的情况开始凸显;累犯、毒品再犯比重较大,刑满释放后短期内又实施毒品犯罪的再犯情况较为突出;“以贩养吸”、吸毒者实施毒品犯罪的问题比较突出。二是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多样化状态。从犯罪手段看,涉互联网毒品犯罪形势严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网上网下融合,线上线下同步,加速了毒品传播蔓延,社会危害极大;从毒品流通渠道看,通过物流、快递贩卖、运输毒品的情况突出,打击难度加大;零星、少量贩毒增多,毒品交易呈现“小包散卖”趋势。同时,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向校园、企事业等单位渗透扩散,高校学生涉毒案件有所增多。三是因涉毒违法犯罪诱发次生犯罪情况频发。合成毒品毒性强、易致幻,在吸毒人群中蔓延和滥用,极易诱发次生犯罪。吸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肇事肇祸,吸毒后实施杀人、放火等暴力犯罪,以及为获取毒资实施抢劫、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都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
针对毒品犯罪的严重危害和禁毒工作的严峻形势,北京法院始终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突出打击重点。对走私、运输大宗贩卖毒品等严重毒品犯罪以及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严惩,依法追缴毒品犯罪违法所得,加大财产刑适用及执行力度。不断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解决证人、鉴定人出庭问题,实行院庭长办案制度,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进一步提高毒品犯罪案件审判质量。注重毒品犯罪审判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建设,通过编写审判工作规范、加强证据分类指引、推行刑事法官专业会议制度等,进一步统一法律适应,明确裁判标准,提升法官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专业能力。
此外,北京法院在做好毒品犯罪审判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禁毒宣教活动,推动了人民法院禁毒工作的全面、有效开展。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