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发布儿童依法维权范本 8大案例入选
2017-06-01 16:27:04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李丽静
“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8大典型案例,以期对侵权人进行警示,为儿童提供维权范本。
这8个案例既有抚养费给付、监护人确定、产品缺陷带来儿童伤害、校园内受伤、游园溺水等经济、责任、生命权纠纷案件,又有校园故意伤害、强奸、贩卖亲子等刑事案件。
河南省高院法官刘铁良告诉记者,河南法院把维护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工作职责和神圣使命,全面履行审判职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针对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对涉儿童权益的案件开辟绿色诉讼通道;率先在全国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对未成年人加强心理疏导,抚慰心灵创伤;对侵犯儿童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惩性侵、拐卖、伤害儿童的犯罪分子。
例如这次公布的康某诉父亲抚养费纠纷案,康某系被告的非婚生子,出生后不久父亲离家出走至今未归,未给原告提供生活费。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出生至2016年9月30日抚养费、感统训练费和幼儿园学费共计11万余元,并自2016年10月1日起至原告能独立生活时止,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原告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和重大疾病的住院治疗费,被告承担50%。主审法官说,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和危害。
这8个案例既有抚养费给付、监护人确定、产品缺陷带来儿童伤害、校园内受伤、游园溺水等经济、责任、生命权纠纷案件,又有校园故意伤害、强奸、贩卖亲子等刑事案件。
河南省高院法官刘铁良告诉记者,河南法院把维护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工作职责和神圣使命,全面履行审判职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针对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对涉儿童权益的案件开辟绿色诉讼通道;率先在全国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对未成年人加强心理疏导,抚慰心灵创伤;对侵犯儿童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惩性侵、拐卖、伤害儿童的犯罪分子。
例如这次公布的康某诉父亲抚养费纠纷案,康某系被告的非婚生子,出生后不久父亲离家出走至今未归,未给原告提供生活费。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出生至2016年9月30日抚养费、感统训练费和幼儿园学费共计11万余元,并自2016年10月1日起至原告能独立生活时止,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原告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和重大疾病的住院治疗费,被告承担50%。主审法官说,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和危害。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