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通报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两周年的情况
2017-05-18 11:30:17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国法院网讯 (杨青) 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两年来人民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具体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林文学主持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甘雯作主要介绍。

    据悉,自2015年5月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两年来,人民法院持续推动,大胆创新,多措并举,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的理念协同推进配套改革,基本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2015年5月1日至2017年3月,全国法院登记立案数量超过3100万件,同比上升33.92%。当场立案率超过95%,上海、重庆、宁夏等地超过98%。立案渠道全面畅通,“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抬高门槛”问题基本根除,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社会各界普遍认为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措施落实坚决、彻底,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提高了诉讼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改革争在朝夕,落实贵在持久。立案登记制改革开局良好,进展顺利。但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人民法院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主要包括:人案矛盾进一步加剧;窗口释明难度增大;“送达难”问题逐渐凸显;新类型案件审理执行难度加大;多元化解、诉调对接和繁简分流尚未全面落地;部分当事人对登记立案认识存在偏差;滥用诉权现象更加突出等等。下一步,全国法院将坚定不移地按照既定目标,以改革创新思维破难题,补短板,勇往直前,久久为功,把改革发展推向新高度。

    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何鑑伟、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欧岩峰、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院长张斌分别介绍了本院改革亮点举措,与大家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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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