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师协会即将推出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环境国别报告》
2017-05-17 10:38:10 | 来源:法制网 | 作者:蒋安杰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成功举办之际,记者获悉,由全国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全国律协)主编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环境国别报告》第一卷、第二卷中英文对照版即将面世。

  为推进中国律师行业投身“一带一路”建设,2016年9月,全国律协在北京举办中国律师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项目启动暨“一带一路”建设律师作用研讨会,对“一带一路”项目相关工作作出部署。

  经过充分酝酿和多方沟通后,全国律协将工作文件发送参加“一带一路”项目的80多位国别协调人,包括项目工作指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权威法律评级排名前5名的律师事务所沟通信息、全国律协章靖忠副会长签名的邀请函、写作大纲等。2016年9月21日起,国别协调人按照项目工作指引要求,陆续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权威法律评级排名前5名的律师事务所发出第一封沟通信和章副会长签名邀请函。外方律师事务所收到并确认参加后,国别协调人向外方发出写作要求、写作大纲和样章,要求沿线国家律师事务所反馈初步文稿。国别协调人陆续收到外方律师事务所撰写的国别报告,并着手翻译工作,第一批共计完成43个国别报告。

  2016年11月,全国律协开始对各国别报告进行审核,并组织国别协调人按要求对报告进行充实完善。全国律协国际业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姜俊禄博士担任了项目总协调人,为项目提供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顶尖律师事务所名单及详细联系方法、沟通信函样本、国别报告大纲样本,对国际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和涉外律师领军人才进行分组,并解答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全国律协秘书长何勇对记者说,《报告》旨在介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法律环境。本次出版的《报告》分为第一卷、第二卷,含“一带一路”沿线43个国家的投资法律环境报告。报告内容涉及投资、贸易、劳动、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等领域。具体包括相关国家的法律制度及基本法律环境概述,相关国家市场准入、外汇管理、融资、土地政策、公司设立与解散、并购、竞争管制、税收政策、证券交易、投资优惠、贸易法律规定及管理、工会与劳动组织、劳动争议解决、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争议解决方式及机构等具体法律制度。

  何勇表示,《报告》的出版有利于增强我国政界、商界、学界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环境的了解,为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合作、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同时,《报告》的出版还有利于搭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法律服务合作网络,聚集一批从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服务的顶尖涉外律师,为我国深入推进“一带一路”战略提供智力支持。

  记者了解到,即将出版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环境国别报告》(中英文对照版)具有以下特点:

  一、中外合作,共同撰写。《报告》由全国律协国际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和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联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共同撰写。沿线国家参与撰稿律师事务所的选择,是按照国际权威法律排名评级机构评级排名前五名的律师事务所。中国律师两人一组作为一个国家的国别协调人,负责联络该国家两家律师事务所,请他们指定本所律师根据全国律协拟定的写作提纲及要求,撰写本国英文版法律环境报告。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后,中国律师将英文稿翻译成中文稿,交全国律协编辑审定。

  二、规模宏大,逐步推进。根据项目安排,本次国别报告共计完成43个国家的法律环境报告,之后全国律协将继续完成余下20余个国家的法律环境报告。参与《报告》写作、编译的境内外律师将纳入全国律协服务“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随着项目的发展,全国律协还将适时推出针对特定法律领域和热点问题的专门报告和指南,为政府、企业及其他相关部门提供持续的专业法律支持。

  三、内容翔实,实用权威。有别于其他同类出版物,《报告》由“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顶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撰稿,真实反映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际法律环境状况,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可以为社会各界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官方与民间交流提供科学准确的法律环境参考,同时本书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律环境报告后收录了参与写作的境内外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可以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中国企业聘请中外律师提供相关参考信息。

  2017年1月,司法部、外交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对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作出全面部署。可以预期,中国律师和“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律师,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将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在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措施过程中,参与研究论证,提供法律建议,防范法律风险;积极参与政策制定、规划设计和国际规则适用,充分发挥政策法律咨询和参谋作用,在全球性议题上研究提出新主张、新倡议和新行动方案,促进“一带一路”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参与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等活动,提供法律服务,防范投资风险;通过代理诉讼、仲裁等方式,依法妥善处理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合同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沿线各国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推动构建联通内外、安全畅通、绿色高效的国际大通道;在执业活动和对外交流中加强信息沟通,畅通信息渠道,传播中国法治声音,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法律制度的认知和了解,增进互信,凝聚共识。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