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文书添加防伪码 协执单位吃下“定心丸”
2017-05-08 15:56:0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苏灵艳
“案号:(2017)桂0105执X号,案由:申请执行人XXX与被执行人XXX……”近日,在广西南宁某银行营业厅,柜台工作人员扫描了冻结存款执行裁定文书下方的二维码,手机上立即获得了法院官网反馈的文书备案信息,反馈信息与裁决书内容一致。不到一个小时,执行干警就顺利地完成了对案件的扣划。此举标志着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一案一码”工作在审判、执行文书方面得到了全面普及。
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建立有权机关信息系统查询平台,加上现如今社会假冒国家机关招摇撞骗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没有权威系统对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法律文书真伪作出认证的情况下,协助单位只能通过肉眼及工作经验进行识别。为慎重起见,这些单位往往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手段来查明真伪。如有的银行就通过拨打对公电话,确认前往柜台办公的人员身份,或者要求拍摄上传公务人员大头照片备案;有的部门甚至要求公务人员层层上报协助需求,通过市级、省级机关进行对接,再层层下放任务,不仅降低了工作效率,也给法院增加了工作量。
为给裁判文书增加“防伪标识”,自今年3月9日起,江南区法院启动裁判文书“一案一码”的二维码管理制度,从公章管理入手,所有裁判文书需经档案室备案登记,并在每页文书的页脚处镶嵌入特有的二维码后,方可移送机要室加盖公章。档案室在该文书对应的二维码信息项下备注案件信息,机要室在盖章时首次扫码确认二维码信息与文书信息相符后,加盖公章。协助单位只要打开微信客户端的“扫一扫”功能,识别文书下方的二维码后,系统会向扫码用户推送备案的文书关键信息予以核对,案件信息就一目了然。
“扫码识别文书真伪,大大减轻了我们银行的审查难度。”在广西北部湾银行白沙支行工作的小李如是说。协助单位通过核对纸质版判决书的案件信息与扫描信息是否一致,从而判断裁判文书的真伪,不仅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也给协助执行单位吃了一颗“定心丸”。
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建立有权机关信息系统查询平台,加上现如今社会假冒国家机关招摇撞骗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没有权威系统对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法律文书真伪作出认证的情况下,协助单位只能通过肉眼及工作经验进行识别。为慎重起见,这些单位往往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手段来查明真伪。如有的银行就通过拨打对公电话,确认前往柜台办公的人员身份,或者要求拍摄上传公务人员大头照片备案;有的部门甚至要求公务人员层层上报协助需求,通过市级、省级机关进行对接,再层层下放任务,不仅降低了工作效率,也给法院增加了工作量。
为给裁判文书增加“防伪标识”,自今年3月9日起,江南区法院启动裁判文书“一案一码”的二维码管理制度,从公章管理入手,所有裁判文书需经档案室备案登记,并在每页文书的页脚处镶嵌入特有的二维码后,方可移送机要室加盖公章。档案室在该文书对应的二维码信息项下备注案件信息,机要室在盖章时首次扫码确认二维码信息与文书信息相符后,加盖公章。协助单位只要打开微信客户端的“扫一扫”功能,识别文书下方的二维码后,系统会向扫码用户推送备案的文书关键信息予以核对,案件信息就一目了然。
“扫码识别文书真伪,大大减轻了我们银行的审查难度。”在广西北部湾银行白沙支行工作的小李如是说。协助单位通过核对纸质版判决书的案件信息与扫描信息是否一致,从而判断裁判文书的真伪,不仅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也给协助执行单位吃了一颗“定心丸”。
责任编辑:刘瑞红